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亮点之十六:全面阐述中国与世界的关系
十七大报告指出:“中国发展离不开世界,世界繁荣稳定也离不开中国。中国人民将继续同各国人民一道,为实现人类的美好理想而不懈努力。”专家认为,十七大报告有关外交思想的论述,实际上是对十六大以来中国外交理论与实践创新的高度概括与总结,是我国坚持走和平发展道路的重大宣示。
外交学院副院长郑启荣说:“十七大报告深刻而全面地阐述了中国与世界的相互关系,充分体现了‘当代中国同世界的关系发生了历史性变化,中国的前途命运日益紧密地同世界的前途命运联系在一起’,也明确了中国外交的新方向。”
郑启荣指出,十七大报告中关于中国与世界关系的五个“相互”、十个“共同”特别引人注目。五个“相互”(“相互尊重”、“相互合作”、“相互借鉴”、“相互信任”、“相互帮助”),十个“共同”(“共同分享”、“共同应对”、“共同心愿”、“共同繁荣”、“共同推进”、“共同推动”、“共同促进”、“共同维护”、“共同呵护”、“共同发展”),从政治、经济、文化、安全、环保等多方面全面阐述了中国推动建设“和谐世界”的深刻内涵。
郑启荣说,十六大以来,我国在发展同周边国家、世界主要大国、发展中国家的关系,以及开展多边外交、区域合作等方面都取得了显著成绩。特别是“和谐世界”主张的提出,更是中国外交理论的一个重大发展,进一步表明了中国始终不渝地走和平发展道路的方针和决心。随着中国国力的不断增强,中国与世界的互动必将进一步加强,中国必将在维护世界和平、促进人类社会共同发展方面发挥更大的作用。
亮点之十七:党建突出强调“改革创新精神”
十七大报告在党的建设总的指导方针上明确提出了“必须以改革创新精神加强自身建设”。甄小英指出,十六大报告也提出,必须以改革的精神推进党的建设,但是这个要求是在“全面贯彻‘三个代表’重要思想”部分提出来的。而十七大报告是将之作为党的建设总的指导方针提出来的。这标志着我们党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是改革创新的事业”认识进一步深化,对领导这一改革创新事业的执政党建设规律认识进一步深化。这意味着,在党的建设中,今后将更加注重理论创新、实践创新以及体制机制和制度的创新。
十七大报告明确了党的建设的新的总体布局,以党的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加强思想建设、组织建设、作风建设、制度建设和反腐倡廉建设。这个布局贯穿一条主线,形成了“五大建设”为内容的框架,使得中共自身建设新的伟大工程的路径更加清晰完整。
甄小英强调,党的报告把反腐倡廉建设从作风建设单列出来,这意味着,我们党将把作风建设与反腐倡廉建设都放在更加突出的位置。甄小英说,当前,在社会急剧转型过程中,作风问题、腐败问题对于一个长期执政的大党而言,已经形成了严峻的挑战。对此,报告以相当的篇幅给予了足够的重视。比如,报告提出,党的各级干部要贯彻为民、务实、清廉的要求,要讲党性、重品行、作表率,要多干打基础、利长远的事。
亮点之十八:“党内民主”新举颇多
尊重党员主体地位;营造党内民主讨论环境;选择一些县(市、区)试行党代表大会常任制;发挥党的地方各级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改进候选人提名制度和选举方式……在发展党内民主方面,十七大报告的新提法、新措施很多。
甄小英认为,这些举措非常具体而且对于推进党内民主十分重要。比如,在全党实行党的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就意味着党代表将有任期的限制,同时,在闭会期间将继续履行党代表的职责和继续发挥党代表的作用。而突出发挥党的全委会的作用以及实行常委会向全委会定期报告工作、接受监督制度和票决制,则是把实践中一些成功的做法吸收进来。这样就进一步理顺了党内的权力运行机制,从而为党内民主的前进创造了更加完善的制度和技术条件。
第二节十七届四中全会主要精神
中国共产党第十七届中央委员会第四次全体会议,于2009年9月15日-18日在北京举行。全会由中央政治局主持。中央委员会总书记胡锦涛作了重要讲话。全会听取和讨论了胡锦涛总书记受中央政治局委托作的工作报告,审议通过了《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
一、十七届四中全会专题研究党的建设的战略考虑
党的十七届四中全会研究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问题,主要有以下几点考虑。
(一)实现党的十七大描绘的宏伟蓝图,要求进一步从战略上研究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当前,国内外形势的新发展,改革发展稳定的新要求,人民群众的新期待,迫切需要我们党以改革创新精神进一步加强自身建设,提高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进一步增强创造力、凝聚力、战斗力,更好地团结带领全国各族人民夺取全面建设小康社会新胜利、开创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新局面。
(二)应对国际形势的挑战和风险,特别是应对国际金融危机冲击、保持经济平稳较快发展,要求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当今世界正处在大发展大变革大调整时期,应对复杂多变的国际形势、完成艰巨繁重的改革发展任务,要求进一步把党建设好,更好地发挥党委领导核心作用、基层党组织战斗堡垒作用、共产党员先锋模范作用,把党的政治优势和组织优势转化为推动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的强大力量。
(三)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要求进一步采取加强和改进党的建设的有效举措。我们要巩固和扩大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果,更好地把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要求体现在党的建设之中,教育引导广大党员、干部增强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自觉性和坚定性,推动实现以人为本、全面协调可持续的科学发展,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
(四)抓紧解决党内存在的突出问题,要求进一步加大党的建设的工作力度。我们党是一个拥有370多万个基层组织、7500多万名党员的大党,建设好这样一个大党任务十分艰巨。党内出现这样那样的问题是客观存在的,解决党内存在的问题也是一个长期复杂的过程,不可能一蹴而就,但我们必须正视存在的问题,出现什么问题就抓紧解决,不能放任不管。如果存在的问题得不到有效解决,党的十七大作出的战略部署就难以贯彻落实,全面建设小康社会的奋斗目标就难以顺利实现。
二、党在全国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
十七届四中全会从6个方面对我们党执政以来加强自身建设的基本经验进行了总结。
(一)关于坚持把思想理论建设放在首位,提高全党马克思主义水平。这条经验,反映了思想理论建设对于我们这个有7500多万名党员的执政党所具有的重要性,揭示了我们党注重从思想上建设党,善于运用马克思主义理论来立党、兴党的政治优势。
(二)关于坚持把推进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推进党领导的伟大事业紧密结合起来,保证党始终成为社会主义事业的坚强领导核心。这条经验,反映了党的建设必须服从服务于党的历史任务这一根本指导原则,揭示了党的建设伟大工程同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之间紧密联系、相互促进、相辅相成的互动关系。中国共产党的领导是推进革命、建设、改革最根本的政治保证和组织保证,党的建设是党领导的伟大事业不断取得胜利的重要法宝。
(三)关于坚持以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为主线,保证党始终走在时代前列。这条经验,反映了执政能力建设和先进性建设在党的建设新的伟大工程中的引领和主导作用,揭示了提高党的执政能力、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关系马克思主义执政党的生死存亡这一历史真理。
(四)关于坚持立党为公、执政为民,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这条经验,反映了立党为公、执政为民是我们党必须始终践行的根本政治要求,揭示了人民群众是我们党的力量之源、执政之基这一历史唯物主义的重要思想。
(五)关于坚持改革创新,增强党的生机活力。这条经验,反映了我们党勇于变革、勇于创新,永不僵化、永不停滞的治党治国之道,揭示了我们党始终保持马克思主义政党本色、永不脱离群众和具有蓬勃活力的根本奥秘之所在。
(六)关于坚持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提高管党治党水平。这条经验,反映了我们党管党治党的根本方针,揭示了新的历史条件下唯有从严治党才能保持和发展党的先进性的规律性认识。党要管党、从严治党是由党的性质、党在国家和社会生活中所处的地位、党肩负的历史使命决定的,因而是我们党的一贯要求和优良传统。
三、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总体要求和主要任务
十七届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在把握党的十七大关于党的建设总体部署的基础上,按照突出重点、不面面俱到的原则,对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提出了6个方面的任务。
(一)提出了建设马克思主义学习型政党、提高全党思想政治水平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建设学习型党组织这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二)提出了坚持和健全民主集中制、积极发展党内民主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保障党员主体地位和民主权利、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和党内选举制度、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维护党的集中统一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三)提出了深化干部人事制度改革、建设善于推动科学发展和促进社会和谐的高素质干部队伍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坚持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用人标准,完善干部选拔任用机制,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健全干部管理机制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提出了做好抓基层打基础工作、夯实党执政的组织基础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扩大基层党组织覆盖面、推进基层党组织工作创新、增强党员队伍生机活力、建设高素质基层党组织带头人队伍、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五)提出了弘扬党的优良作风、保持党同人民群众的血肉联系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大兴密切联系群众之风、大兴求真务实之风、大兴艰苦奋斗之风、大兴批评和自我批评之风、以坚强党性保证党的作风建设这5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六)提出了加快推进惩治和预防腐败体系建设、深入开展反腐败斗争的重要任务。《决定》重点从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推进反腐倡廉制度创新这4个方面提出了明确要求。
四、加强和改进新形势下党的建设的新要求新举措
十七届四中全会坚持继承和创新相结合、当前和长远相结合、全面推进和突出重点相结合、科学性和实效性相结合,在认真总结实践经验特别是改革开放30年实践经验的基础上,在思想理论上、政策取向上、工作部署上提出了不少新要求新举措。
(一)提出推进马克思主义中国化、时代化、大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做到三个“准确把握”和一个“及时总结”(即:准确把握当今世界发展大势,准确把握社会主义初级阶段基本国情,准确把握改革发展实际,及时总结党领导人民创造的新鲜经验),围绕“四大问题”(即:什么是马克思主义、怎样对待马克思主义,什么是社会主义、怎样建设社会主义,建设什么样的党、怎样建设党,实现什么样的发展、怎样发展),不断作出新的理论概括,增强理论说服力和感召力,丰富发展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
(二)提出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武装全党、党员领导干部要作真学真懂真信真用的表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认真总结深入学习实践科学发展观活动成功经验,形成有利于学习研究和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的政策导向、舆论导向、用人导向和体制机制。中央委员和省部级领导干部要认真研读马克思主义特别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理论体系基本著作,切实提高战略思维、创新思维、辩证思维能力。
(三)提出开展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学习教育,党员、干部要模范学习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体系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把理想信念教育作为重中之重,加强党的意识形态工作和思想政治工作,引导党员、干部增强政治敏锐性和政治鉴别力,自觉划清“四个重大是非界限”,培养高尚道德情操和健康生活情趣,保持昂扬奋发的精神状态。
(四)提出在全党营造崇尚学习的浓厚氛围、提高全党学习能力、建设学习型党组织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对全党学习的指导和服务,加强理论宣讲队伍建设,完善和落实党委(党组)中心组学习制度,把理论素养、学习能力作为选拔任用领导干部重要依据,使各级党组织成为学习型党组织、各级领导班子成为学习型领导班子。
(五)提出坚持和完善党的领导制度、提高党的领导水平和执政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坚持党总揽全局、协调各方的领导核心作用,改革和完善党的领导方式和执政方式,以明确权责为重点完善地方党委领导体制和工作机制,健全部门党委(党组)工作机制,健全党对国有企业和事业单位领导的体制机制。
(六)提出推进党务公开、畅通党内信息上下互通渠道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党委新闻发言人制度,办好党报党刊和党建网站,建立健全党内事务听证咨询、党员定期评议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等制度。鼓励和保护党员讲真话、讲心里话,营造党内民主讨论、民主监督环境。
(七)提出完善党代表大会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善党代表大会代表结构,提高基层一线代表比例,增强代表广泛性;扩大党代表大会代表对提名推荐候选人的参与,改进候选人提名方式;建立各级党代表大会代表提案制度;落实和完善党代表大会代表任期制。
(八)提出完善党内选举办法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和规范选举程序和投票方式,改进候选人介绍办法。推广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成员由党员和群众公开推荐与上级党组织推荐相结合的办法,逐步扩大基层党组织领导班子直接选举范围。党的任何组织和个人不得以任何方式妨碍选举人依照规定自主行使选举权。严格控制选任制领导干部任期内职务变动。
(九)提出完善党内民主决策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发挥全委会对重大问题的决策作用,推行和完善地方党委讨论决定重大问题和任用重要干部票决制。加强党委决策咨询工作,发挥咨询研究机构、专家学者、社会听证在决策过程中的作用。落实重大决策报告制度,健全决策失误纠错改正机制和责任追究制度。健全对中央重大决策部署执行情况定期检查和专项督查制度、纪律保障机制。
(十)提出选拔任用干部要坚持德才兼备、把德放在首要位置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政治品质和道德品行等方面完善干部德的评价标准,注重从履行岗位职责、完成急难险重任务、关键时刻表现、对待个人名利等方面考察干部的德,使选拔出来的干部组织放心、群众满意,不让老实人吃亏,不让投机钻营者得利。
(十一)提出扩大选人用人民主、建立健全干部选拔任用提名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正确分析和运用民主推荐、民主测评结果,增强科学性和真实性;鼓励多渠道推荐干部,广开举贤荐能之路,拓宽党政干部选拔来源;健全干部考察制度,完善考察标准,落实领导干部任用延伸考察办法,增强考察准确性;完善差额选拔干部办法,推行差额推荐、考察、酝酿。
(十二)提出健全干部选拔任用监督机制和干部选拔任用责任追究制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匡正选人用人风气,坚决整治跑官要官、买官卖官、拉票贿选等问题。
(十三)提出提高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推动科学发展、促进社会和谐能力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领导能力培养,优化领导班子配备,选好配强党政正职领导干部,着力抓好县委书记队伍建设。建立领导班子定期务虚制度,加强对本地区本部门重大问题研究。
(十四)提出培养造就大批优秀年轻干部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来自基层一线党政领导干部培养选拔链,大力选拔经过艰苦复杂环境磨炼、重大斗争考验、实践证明优秀、有培养前途的年轻干部。合理使用各年龄段干部,切实解决领导干部任职年龄层层递减问题。
(十五)提出健全干部管理机制、加强干部队伍宏观管理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企事业单位人事制度改革,制定符合企事业单位特点的人事管理办法。加大重要部门、关键岗位、东中西部地区干部交流力度,疏通党政机关干部、企事业单位干部交流渠道。加大治懒治庸力度,健全干部退出机制,切实解决干部能上不能下、能进不能出问题。严格按照领导职数配备干部,切实解决违反规定超职数配备干部问题。
(十六)提出建立健全干部职务与职级并行制度、实行干部职级与待遇挂钩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对长期在基层和艰苦边远地区工作的干部、长期担任县乡党政领导职务的干部实行工资福利倾斜政策。
(十七)提出在以地域、单位为主设置基层党组织的基础上,探索完善基层党组织设置形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广在农民专业合作社、专业协会、产业链、外出务工经商人员相对集中点建立党组织的做法,抓紧在非公有制经济组织建立党组织,加大在中介机构、协会、学会以及各类新社会组织中建立党组织力度。
(十八)提出建立健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长效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改进发展党员工作,做好党员服务工作,健全党内激励、关怀、帮扶机制,健全党内表彰制度,加强对老党员、生活困难党员的关怀帮扶。建立基层党员轮训制度。鼓励党员带头参与志愿服务,推广党员承诺制等做法,探索建立党员在居住地发挥作用机制。
(十九)提出拓宽农村基层干部来源、选拔优秀党员担任村党组织书记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推进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鼓励转业退伍军人到乡、村工作,及时调整软弱涣散农村基层党组织班子,加强乡镇党委书记队伍建设。加大从农村、社区优秀基层干部中考录公务员力度,切实解决农村基层组织负责人基本报酬和社会保障问题。
(二十)提出构建城乡统筹的基层党建新格局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建立全国党员信息库,健全城乡一体、流入地党组织为主、流出地党组织配合的流动党员教育管理服务工作制度。实行城乡基层党组织一方为主、接续培养、两地考察、相互衔接的优秀农民工入党办法。加强城乡基层党建资源整合,普遍推行机关、企业、社区党组织同农村党组织结对帮扶等做法。通过财政转移支付等建立稳定规范的基层组织工作经费保障制度。2010年底基本完成村级组织活动场所、农村党员干部现代远程教育网络一体化建设任务。
(二十一)提出健全联系群众制度、创新联系群众方式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机关工作要重心下移,基层干部要坚守一线,领导干部要定期深入基层调查研究。拓宽社情民意反映渠道,坚持领导干部定期下访、定期接访、及时阅处群众来信。健全党和政府主导的维护群众权益机制,认真解决群众反映强烈的突出问题。
(二十二)提出建立健全工作责任制、营造求真务实良好氛围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从领导机关做起,大力整治文风会风,提倡开短会、讲短话、讲管用的话,力戒空话套话。严格控制发文数量和范围,严格控制会议数量、经费、规模。大力清理检查评比达标表彰活动,切实解决节庆剪彩过多过滥问题。改进各级领导干部活动报道。
(二十三)提出党政机关带头厉行节约、进一步控制办公经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格执行财经制度和经济工作纪律,从严控制楼堂馆所建设,严禁超预算超标准装修办公用房,严禁为领导干部违反规定购买、建造住房和配置用车,严格控制出国(境)团组数量和规模。对党员干部社会交往、休闲娱乐、生活作风方面的不良现象,要及时提醒、批评、制止。
(二十四)提出坚决反对上下级和干部之间逢迎讨好、相互吹捧,坚决反对党内生活庸俗化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完善领导干部双重组织生活会制度,提高民主生活会质量;建立健全通过民意调查等征求群众批评意见制度。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要坚持原则、敢抓敢管,勇于揭露和纠正缺点错误,反对和克服好人主义。保护坚持党性原则的党员,不准压制批评,严禁打击报复。
(二十五)提出建立党性定期分析制度、把党性分析作为民主生活会主要内容、把作风状况作为党性分析重点内容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加大对党政机关和领导干部作风方面突出问题的整顿力度,把作风建设情况纳入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考核范围,把考核结果作为选拔任用干部重要依据。
(二十六)提出加强廉洁从政教育和领导干部廉洁自律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在全党深入开展党性党风党纪教育,把廉政教育列入干部教育培训规划。完善党员领导干部报告个人有关事项制度,把住房、投资、配偶子女从业等情况列入报告内容。加强对配偶子女均已移居国(境)外的公职人员管理。进一步规范离退休领导干部在企业和各类学会、协会、基金会任职行为。
(二十七)提出加大查办违纪违法案件工作力度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严肃查办发生在领导机关和领导干部中滥用职权、贪污贿赂、腐化堕落、失职渎职案件,严肃查办商业贿赂案件和严重侵害群众利益案件,严肃查办群体性事件和重大责任事故背后的腐败案件。健全反腐败协调工作机制,加强查办大案要案组织协调。健全反腐倡廉网络举报和受理机制、网络信息收集和处置机制。完善举报人和证人保护制度,保障被调查人合法权益,依法追究诬告陷害行为。
(二十八)提出健全权力运行制约和监督机制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以加强领导干部特别是主要领导干部监督为重点,建立健全决策权、执行权、监督权既相互制约又相互协调的权力结构和运行机制。凡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重大决策都要向社会公开,接受群众监督。地方党委常委会要把廉政勤政、选人用人等方面工作作为向全委会报告的重要内容。推行党政领导干部问责制、廉政承诺制、行政执法责任制。健全巡视工作领导机制,选好配强巡视干部,完善巡视程序和方式,提高巡视成效。完善党政主要领导干部和国有企业领导人员经济责任审计,加强对财政资金和重大投资项目审计。
(二十九)提出完善防治腐败体制机制、提高反腐倡廉制度化法制化水平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深化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司法体制和工作机制改革、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加强金融监管和内控机制建设,完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公示制和责任追究制,完善国有企业权力运行制衡机制、薪酬激励和约束机制,加强反腐倡廉制度执行情况监督检查。
(三十)提出全面落实党建工作责任制、建立健全党建工作长效机制、确保党的建设各项部署落到实处的新要求新举措。强调健全党委统一领导、部门齐抓共管、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党建工作格局,充分发挥党的建设工作领导小组职能作用。完善党建工作考核综合评价体系,加强分类指导、统筹协调、监督检查,建设高素质党务工作队伍。加强党建工作调查研究,推进党建理论创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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