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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节    重庆市面试的流程和评分方法
考生顺利通过笔试,进入面试之后,应该对面试的流程及评分方法有一个大致的了解,有针对性地准备面试,做到成竹在胸。
一、面试流程
(一)准备工作
重庆市公务员面试一般每天上午8:00正式开始,面试题本和评分表由市委组织部、市人事厅派出的巡视人员提前一天送达各考点,每个面试题本袋含考官用面试题本7份和考场监督员用题本1份(根据面试形式,可能还有考生用的题本1份),面试结束后,全部题本由巡视人员收回。
所有面试考官和工作人员必须提前到达考点封闭,上缴所有通信工具。每场考试前先抽签分组定考场,考官和有关工作人员于正式开考前10分钟进入面试考场。考官就位后监督员当场开启密封资料袋取出题本,并清点题本份数。
(二)考生在候考室接受封闭管理
考生凭面试通知单和本人身份证等相关证件,于考试当天提前30分钟到指定的地点报到,由工作人员统一安排到候考室候考,抽签确定面试的顺序,迟到30分钟者按缺考处理。
考生在候考室里接受封闭管理,所有考生在面试结束前不得离开候考室(如遇特殊情况确需中途离开的,应征得工作人员的同意并由专人陪同往返)。考生携带的手机、MP3等由工作人员统一收起、集中存放,如有发现携带以上物品未上交一经发现视同作弊行为。
(三)考官的确定
面试考官到达指定地点后,按1∶1.2的比例抽签决定考官,所有面试考官均须持有省人事厅颁发的面试考官证书。主考官原则上由用人单位考官担任。凡面试考官与应试人员之间有属《公务员法》中规定的回避关系,或因其他原因需要回避的,必须回避。
一般每个面试考官小组由7名考官组成,其中3名为用人单位考官,由招考单位的领导或人事部门负责同志担任,其余考官由组织、人事部门从当地及异地随机抽取、组合,每个面试小组半天面试考生人数一般不超过20人。
(四)考官熟悉试题
考官完成分组后,开始进入熟悉试题的阶段。试题由纪检监察部门的监督员检查无误后,交由主考官当众开封,考官开始对试题做大致了解,并适度酝酿“评分参考”。
(五)考生按顺序入场
考生在候考室抽签确定顺序后,按顺序进入考场进行面试。在听到引导员宣布“请××号考生入场”之后,考生跟随引导员进入考场。考生不要向引导员询问任何与面试有关的问题,保持微笑即可。
面试考场设立考生席、考官席、计时席、计分席、监督席。有些面试还设旁听席、记者席,根据具体需要安排录像、录音。
(六)面试进行
考生在面试时不得介绍本人的姓名,只能说明抽签顺序号。在主持人或主考官提出问题以后,考生可以在草稿纸上写下大致思路和答题要点,在开始回答前应说:“××号考生开始答题”。考生在回答过程中要注意时间安排,如果在规定时间内考生没有回答完某一个问题,计时员会提醒考生。提问方式会因具体面试单位的不同而有所不同,一般为考官读一题考生答一题,也有些招考部门直接将所有题目发给考生,因此考生更需要合理安排答题时间。回答完每一个问题之后,考生要说:“第×题回答完毕”,然后开始下一道题的回答。
(七)宣布考生成绩
考官评分以后,由计分员现场收取评分表,对7名考官评出的分数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剩余分数相加后除以有效考官人数得出平均分数(保留2位小数),即为考生的面试成绩。面试成绩经过监督员核对后签字确认,再由主考官审核签字,当场向考生宣布。
(八)考生退场
考生得知自己的面试成绩后,在引导员的带领下退场。虽然面试过程已经完毕,但是仍要注意自己的举止,要对考官及工作人员致谢,并有礼貌地退场。
二、面试成绩评分方法
面试的根本目的是要衡量考生是否具备一定的能力素质、资格条件来胜任所报考的职位。在面试过程中,考官需要综合考察考生的各项素质,通过对考生进行观察和提问收集相关信息并进行价值判断,以评价考生的求职动机与职位匹配、计划组织协调、人际交往的意识和技巧、应急应变、自我情绪控制、综合分析、创新等能力是否符合岗位的要求。最后,考官会根据给定的标准对考生进行评分,最大限度地减少主观意识对考生成绩的影响。
(一)评分表的构成
面试时,面试考官按《面试评分表》的内容独立评分,打分时不得相互商量或暗示。考官完成打分后,计分员负责核计和换算《面试评分表》并填写《面试成绩汇总评定表》,评分办法一般采用“体操计分法”。将各考官评出的得分(或要素得分)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计算出保留分的平均分,即为该考生的面试成绩(若按要素得分计算,则保留的各要素得分的平均分之和,等于应考人员在整个面试的成绩)。面试评分表主要由以下几方面构成。
1.考生基本信息部分:包括考生的姓名、考号、性别、年龄等,但是为了避免作弊现象,多数单位已把此项隐去,只保留考生的报名序号。
2.报考的类别与职位:这一部分绝大多数评分表都具备,以便让考官根据考生所报考的岗位对考生进行有效评价。
3.面试考查的重点内容及考核要素。
4.面试评价的标准与等级。
5.评委评语栏(包括录用建议或录用决策)。
6.初评得分和终评得分栏。
7.面试评委签字栏及面试时间。
(二)测评标准
面试测评标准,就是考官据以评定考生成绩的尺度。面试测评的根本目的,是要衡量考生的能力素质、资格条件是否符合拟任职位对人员的要求。而考生的能力素质、资格条件,是通过考生在面试中的言语和行为表现来体现的,考官将考生的表现与职位的要求相对照,并对二者相一致的程度给出一个量化的描述,这就是面试评分的基本思路。
在重庆市的面试成绩评分表上,一般把面试成绩按优、良、中、差划分为四个等级。每一项面试内容均可按照这四个等级划定评分标准。例如,“言语表达”一项,总分是20分,“优”的评分标准是语言流畅,内在逻辑性强,具有说服力,得分为18-20分;“良”的评分标准是语言较通顺,基本达意,有一定说服力,得分为15-17分;“中”的评分标准是语言通顺,表达较差,逻辑性不强,说服力一般,得分为12-14分;“差”的评分标准是语言不通,表达不清,无逻辑性,没有说服力,得分为0-11分。各标准等级之间尽量体现等距原则,讲究各级间相互照应、层层递进、保持分寸、程度和数量上的连续性,避免幅度较大的跳跃。在具体的量化标准上,则允许考官根据考生的具体表现按照公平原则进行评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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