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2 利用权。以自己的意志利用人身权的客体,从事某种活动,以满足自身的需要。

       3 有限转让权。对部分权利客体的利用适当转让他人。是利用权的有限延伸。

       4 人身利益处分权。对于自己享有的人身利益进行自主支配。

       二 名誉权与荣誉权的区别

       名誉权与荣誉权是最相接近的两种民事权利。这两种权利都是关于民事主体客观评价的权利,都是保持和维护这种客观评价的权利,性质也都是人格权。但是,这两种权利存在非常明显的区别。

       1.权利所保护的客体不同

       名誉权的客体是名誉,荣誉权的客体是荣誉,这是名誉权和荣誉权的主要区别。名誉是社会的评价、综合的评价、一般的评价,而荣誉则是正式的评价、积极的评价、肯定的评价、组织的评价。一个组织对所属的特定人予以奖赏,授予荣誉称号,这就是荣誉。而名誉则只能是公众的、社会的、一般的综合评价,不具有褒贬的色彩。

       2.享有权利的主体有所不同

       名誉权的权利主体是所有的民事主体,凡是具有民事主体资格的人,就享有名誉权,人人平等。而荣誉权的主体则不是所有的民事主体,而是依据是否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定,因而有的民事主体享有荣誉权,有的民事主体不享有荣誉权。

       3.权利的取得和消灭有所不同

       这两种人格权性质相同,但是其取得和消灭有所不同。名誉权是固有权,自然人从其出生、法人从其成立,即享有名誉权,直至其消灭为止,丧失名誉权。荣誉权的产生,则是依据获得荣誉的事实而发生,不仅依据民事主体的消灭而消灭,而且还可以依据国家机关或者社会组织取消或者剥夺其荣誉的行为而消灭。

       4.权利的性质有所不同

       名誉权和荣誉权的性质虽然都属于人格权。但是,名誉权仅仅为人格权,而荣誉权既具有人格权的性质,也具有身份权的性质,是具有双重属性的民事权利。

       二 隐私权的概念、特征和性质

       隐私权是自然人享有的对其个人的、与公共利益无关的个人信息、私人活动和私有领域进行支配的人格权。其特点是:

       1、隐私权的主体只能是自然人。隐私权是自然人个人的私的权利,并不包括法人,尤其是企业法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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