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继承权男女平等原则
1 继承权男女平等;
2 非婚生子女和婚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3 养子女与亲生子女继承权平等
4 儿媳与女婿在继承权上平等;
5 同一顺序继承人继承遗产的权利平等。
(三)养老育幼、互济互助原则。
(四)互谅互让、团结、和睦:
二 代位继承与转继承的区别:
“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的,由被继承人的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位继承。代位继承人一般只能继承他的父亲或者母亲有权继承的遗产份额(11)”
1 性质和效力不同:
2 发生的时间和成立的条件不同;
3 主体不同:
4 适用范围不同:
三 遗赠与遗嘱继承的异同:
1 主体范围不同:
2 客体范围不同:
3 受遗赠权与遗嘱继承行使的方式不同:
4 取得人遗产的方式不同:
5 遗赠人不能指定遗赠人再指定,遗嘱人可以于遗嘱中指定候补继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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