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七章 民事权利客体
一 物的特征
民法上的物,是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质实体。
(一)存在于人的身体之外
物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所以,主体自身不能成为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人的某些器官一旦脱离人体,就有可能成为权利义务的客体。
(责任编辑:admin)第七章 民事权利客体
一 物的特征
民法上的物,是指自然人身体之外,能够满足人们的某种需要(物质需要或精神需要),并且能够被人力所控制、支配的物质实体。
(一)存在于人的身体之外
物是民事主体所具有的民事权利义务所指向的事物,所以,主体自身不能成为物。在法律允许的范围之内,人的某些器官一旦脱离人体,就有可能成为权利义务的客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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