第三节 民事法律行为和代理
一、民事法律行为
1.民事法律行为的概念和特征
民事法律行为,是指公民或者法人设立、变更、终止民事权利和民事义务的合法行为。它的特征包括:(1)以行为人的意思表示为必备要素;(2)以发生一定法律后果为目的的行为;(3)必须是一种合法行为。
2.民事法律行为的成立要件
民事法律行为应当具备下列三个条件:(1)行为人有相应的民事行为能力;(2)意思表示真实;(3)不违反法律或者社会公共利益。
3.民事法律行为的分类
民事法律行为可分为多方法律行为、双方法律行为与单方法律行为;双务法律行为与单务法律行为;有偿法律行为与无偿法律行为;诺成性法律行为与实践性法律行为;要式法律行为与不要式法律行为。
真题链接:(2008年国考第113题)
张某11周岁,小学五年级学生,经常在其学校门口的一家小卖部买零食和一些学习用品,部分赊账,年终时共欠小卖部340元。小卖部老板拿着账单要求张某父亲付款,遭到张某父亲拒绝。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无需赔偿
B.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
C.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无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赔偿
D. 张某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应当由其自己付款,不应当由其父亲付款
【答案】 B
【解析】 根据我国《民法通则》的规定,10周岁以上的未成年人是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可以进行与他的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他民事活动由他的法定代理人代理,或者征得他的法定代理人的同意。张某11岁,属于限制民事行为能力人。从题中的表述可知,张某从事的是与其年龄、智力相适应的民事活动,其购买零食和学习用品的行为是合法有效的民事行为,其父亲作为监护人,应当付款。所以本题答案为B。
二、代理
1.代理的概念和代理关系的特征
代理,是代理人在代理权限内,以被代理人的名义实施民事法律行为。被代理人对代理人的代理行为承担民事责任。
代理关系的法律特征是:(1)代理人在代理权限范围内实施代理行为;(2)代理人以被代理人的名义进行代理行为;(3)代理主要是实施法律行为;(4)被代理人对代理行为承担民事法律责任。
2.代理的种类
代理可分为法定代理、指定代理、委托代理;又可分为单独代理和共同代理;或分为部分代理和全权代理。
3.代理权的行使
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应遵循三个原则:(1)代理人应在代理权限范围内行使代理权;(2)代理人应为维护被代理人的利益而行使代理权;(3)代理人在行使代理权时不得滥用代理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