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 法人拟制说:权利主体以自然人为限,法人只是国家在法律上以认为的方式及特殊方式,时期成为财产权的主体,性质上是一种拟制是人。(法人机关是代理)
贡献:承认拟制的主体资格,与成员利益分离,但无意思能力,只能拟制成自然人,不符合事实,因为自然人也不是一开始就有主体资格,需要法律赋予。
2 法人否定说。不承认法人有独立存在的人格,仅是假设的主体。
(1)目的财产说。法人是为一定目的存在的无主财产,本身不具有独立人格
(2)受益主体说。意思行为是个人的意思,没有集合体的意思,法人仅仅是形式上权利义务的主体,实际的权利义务归属者是享有法人财产利益的个人。
(3)管理人主体说。法人的财产不属于法人本身,而属于管理的自然人,管理财产的自然人,是法律上的法人。
3 法人实在说。承认法人为客观存在的民事主体。(法人机关是代表)
(1)有机体说。民事主体资格与意思能力联系在一起,法律对这种实际存在的社会有机体赋予独立的人格,成为法人。
(2)组织体说。法人的本质不在于作为社会的有机体,而在于具有权利主体的组织,法人具有区别于其成员的团体利益,具有表达和实现自己利益的组织机构。
八 社团法人与财团法人的区别
标准:法人成立的基础。
社团法人是人的集合体,其存在的基础是参加社团的人(社员、会员或股东)。
财团法人是财产的集合体,其存在的基础是为一定目的而集合起来的财产。
1 成立基础。以人为基础,有自己的组织成员;以财产为基础,没有法人成员。
2 设立人的地位不同。成立是成为成员,并享有社员权;成立时与法人脱离,不成为法人成员。
3 设立行为不同。共同的民事行为,而且是生前行为;单方行为,有的为死后行为。
4 有无意思机关不同。有,自律法人;无,他律法人。
5 目的。营利、中间、公益法人;只能公益。
九 营利法人与公益法人的区别:
营利法人:以营利并分配给其成员为活动目的。
公益法人:以公共利益为活动目的。
中间法人:既不以营利为目的也不以公益为目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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