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招警考试备考之公安行政执法知识点汇总(8)

2013-07-15 11:40:12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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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答案3】A

  (6)强制戒毒所的工作内容

  ①治疗。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采取药物治疗及心理治疗措施,建立治疗档案,依照有关法律、行政法规 的规定可以使用麻醉药品和精神药品。

  ②管理。a.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依法按照性别实行分别管理,女性戒毒人员应当由女性工作人员管理, 并且严禁打骂、体罚和侮辱戒毒人员;b.强制戒毒所应当允许戒毒人员的家属或者所在单位的有关人员探访;

  c.戒毒人员在强制戒毒期间,遇有直系亲属病危、死亡或者有其他正当理由需要暂时离开强制戒毒所的,由 其家属或者所在单位担保,经强制戒毒所批准,可以离所,离所期限一般不超过3 H ; d.戒毒人员在强制戒 毒期间死亡的,应当由公安机关组织法医或者指定医生作出死亡鉴定,经同级人民检察院检查后,填写死亡通 知书,通知死者家属、所在单位和户口所在地公安派出所。家属不予认领的尸体,由公安机关拍照后处理。

  ③保护。强制戒毒所对因毒瘾发作可能发生自伤、自残或者实施其他危害行为的戒毒人员应当采取必要的 保护措施,防止发生戒毒人员伤亡事故。

  ④组织劳动。强制戒毒所可以组织戒毒人员参加适度的劳动。

  ⑤教育。强制戒毒所对戒毒人员应进行法制教育和道德教育,以加强他们的法律意识和守法观念,使他们 进一步树立正确的人生观,与自己的错误人生观决裂。

  4.收容教养

  (1)收容教养的概念

  收容教养,是指对不满16周岁而不予刑事处罚的少年犯罪人员,集中进行文化教育、法律教育、职业技 术教育的一种行政强制措施。

  (2)收容教养的对象

  a.我国《刑法》第十七条第四款规定:“因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责令他的家长或者监护人加以 管教;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由政府收容教养。”据此,收容教养的对象是指不满16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

  b.这里所说的“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刑事处罚”的人,是否包括不满14周岁而实施犯罪行为的未成年人, 或者说对不满14周岁的人是否适用收容教养? 1993年4月26日《公安部关于对不满十四周岁的少年犯罪人员 收容教养问题的通知》对此作了明确的答复:对未满14周岁的人犯有严重破坏社会秩序罪的,应当依照《刑 法》的规定办理,即在必要的时候,也可以收容教养。也就是说,“不满十六周岁不予处罚”的人既包括已满 14周岁不满16岁犯罪,但不予刑事处罚的人,也包括未满14周岁犯罪,不负刑事责任的人。

  (3)收容教养的方针和原则

  在收容教养期间,对被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 则。《中华人民共和国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第三十九条规定了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文化知识、法律 知识或者职业技术教育;对没有完成义务教育的未成年人,执行机关应当保证其继续接受义务教育。解除收容教养的未成年人,在复学、升学、就业等方面与其他未成年人享有同等权利,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歧视。

  1.公安刑事执法的基本原则:(1)依靠群众的原则;(2)以事实为依据,以法律为准绳的原则;(3)对 一切公民在适用法律上一律平等的原则;U)公、检、法三机关分工责任,互相配合,互相制约的原则;

  (5)公安机关进行刑事诉讼应当接受监督的原则;(6)重证据、重调查研究的原则;(7)保障诉讼参与人诉讼 权利的原则;(8)尊重各民族公民用本民族语言文字进行诉讼的权利的原则;(9)各地区公安机关之间加强协 作和配合的原则;(10)我国公安机关同外国警察机关之间开展刑事司法协助的原则。

  2.侦查措施有:(1)讯问犯罪嫌疑人;(2)询问证人;(3)勘验、检查;(4)侦察试验;(5)搜查;

  (6)扣押物证、证书;(7)鉴定;(8)通缉。

  3.刑事强制措施的种类:(1)拘传;(2)取保候审;(3)监视居住;(4)拘留;(5)逮捕。

  4.公安行政执法的定义:公安行政执法是指公安机关及其人民警察,依照法定的职权和程序,执行法律、 法规和规章,从而直接影响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的权利和义务的具体行政行为。

  5.公安行政执法的特征:活动的强制性、手段的多样性和范围的广泛性。

  6.治安管理处罚的概念:治安管理处罚是指公安机关对违反治安管理,尚不够刑事处罚的行为人依法剥 夺其人身自由、财产或其他权利的行政处罚。

  7.治安管理处罚的原则:(1)过罚想当原则;(2)公开、公正原则;(3)尊重和保障人权原则;(4)教 育与处罚相结合原则。

  8.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特征:社会危害性、行政违法性、情节轻微性和应收处罚性。

  9.公安行政强制措施的种类:(1)劳动教养;(2)收容教育;(3)强制戒毒;(4)收容教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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