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创先争优的国门卫士

  《半月谈》 2011003期作者/本文总字数:1882字

  图们口岸是我国首批开放的八大口岸之一。吉林边防总队图们边防检查站始终把边防检查业务作为中心工作,把服务出入境旅客和地方经济发展作为根本职责,先后获得多种荣誉。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图们边防检查站以四项工作机制为抓手,使党组织的战斗堡垒作用和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得到了充分发挥,为促进边检中心工作和驻地经济快速发展提供了有力保证。2010年,公安部边防局为图们边检站秦德怀站长荣记个人三等功一次、为女检查员李佳奇荣记个人二等功一次.图们边防检查站勤务中队党支部被公安部边防局评为全国边防系统“先进基层党支部”。一抓先进典型,推动创先争优

  为充分发挥党员干部的先锋模范作用,图们边防检查站党委深入开展了“星级党员标兵”评选活动,有力激发了广大党员干部创先争优的积极性。女检查员李佳奇就是其中的杰出代表。

  2010年8月1日上午,吉林省延边海华进出口贸易公司王经理,双手捧着“雪中送炭,永感恩德”的锦旗来到图们边防检查站,深情地对站领导说:“我今天代表公司全体员工向你们表示感谢来了,祝你们节日快乐!”一番朴实的话语,道出了军地鱼水深情。

  几年来,某境外公司连续赊欠海华公司货款达800余万元,迟迟不予偿还。海华公司资金周转不灵,眼看着一个蒸蒸日上的企业就要垮了。这一天,李佳奇在为海华公司王经理办理入境手续时,注意到这位平时有说有笑的同志,这次居然一声不吭且满脸愁云。李佳奇不由得关心地问了一句:“您好像挺犯愁,我能帮什么忙吗?”王经理被她这么一问,眼里噙着泪花,低沉地说:“妹子啊,这很可能是我最后一次从你们这里入境了,我们公司就要倒闭了……”这件事情逐级反映给了站领导。“我们一定要想办法帮助海华公司渡过难关。”秦德怀得知此事后,当即撂了这句重话。接下来的一个多月,站里组成外事工作组多次与有关方面协调,最终帮助海华公司挽回了损失。

  几年来,李佳奇凭着她对群众的一颗赤诚之心,以耐心、热心、细心、周到的服务,赢得了一串串荣誉,成为图们边防检查站创先争优工作的一面旗帜和标兵。在先进典型的带动下,全站形成了比学赶帮的工作氛围。

  二抓作风建设,确保群众满意

  为了在创先争优活动中带领全站官兵有所作为,图们边检站把加强党委班子和基层党支部建设作为工作的重点,通过开展学习型党组织建设、机关作风与效能建设、党建示范点建设等活动,提高机关党员干部服务基层、服务群众的意识和能力,从而将创先争优活动目标与加强基层组织建设紧密相连,坚持推进边检服务水平快速发展与加强基层组织服务能力建设同步推进。2010年,图们边检站自筹资金30余万元,加强口岸联检楼附署设施建设,使边检服务设施完全达到了规范化、科学化、优质化要求,使出入境旅客充分感受到了优质通关环境和人性化通关服务,促进口岸客流量的迅猛增长。

  三抓日常管理,确保部队稳定

  部队的管理工作是重中之重。边检站党委一班人通过人文关怀和制度建设把管理工作落到实处。在选人用人、官兵晋衔等涉及官兵切身利益问题上坚持公平、公正、公开,在重大任务面前,加强官兵心理帮扶与疏导,舒缓压力。在姑领导的关怀下,一名家境贫困的重病战士得到康复治疗,两名后进战士成长为中队标兵,警营大家庭的温暖深入人心,部队管理有了可靠的思想保证。在制度建设方面,站党委每季度、党支部每月坚持队伍形势和安全形势两个分析。在实践中确立了“日控制、周检查、月讲评、季分析、年评比”的五项常态管控制度,制定了《督导检查管理规定》《干部驾驶私家车管理规定》等一系列规章制度,坚持用制度管人。在一系列规章制度面前,站党委成员带队督导,纪检、警务随时跟进督察,全站每周开展一次安全卫生大检查,全站官兵的责任意识大大增强。

  四抵口岸管控,确保国门安全

  口岸是国门。在服务地方经济发展的同时,为祖国和人民把好国门,确保口岸安全同样重要。图们边检站高度重视口岸维稳工作,把口岸隐患排查与风险评估等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在创先争优活动中,站里有针对性地加强哨兵应变能力的系统训练,把处理口岸复杂敏感问题的相关政策、出警方式、策略方法纳入日常训练科目当中,提高了执勤哨兵灵活处置能力,积极稳妥地处理了多起社会人员冲闯口岸和外国记者到部队禁区非法采访事件。面对新时期的新情况,图们边检站有针对性地加强官兵处突、反恐、防暴、反偷渡等实战技能训练.圆满完成了包括外国元首经图们口岸出境等重大安保警卫任务,部队应急维稳能力得到明显提升,有效维护了国门的尊严与安全。

  编辑:张寒

  新拆迁条例如何保护被拆迁人权益

  《半月谈》 2011003期作者/本文总字数:990字

  主持人解答如下:

  国务院最近公布的《国有土地上房屋征收与补偿条例》,对国有土地上的房屋征收与补偿主要做了如下规定:市、县级人民政府作出房屋征收决定,必须以为了保障国家安全、促进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等公共利益的需要为前提。公共利益主要包括六方面的具体内容:国防和外交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能源、交通、水利等基础设施建设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科技、教育、文化、卫生、体育、环境和资源保护、防灾减灾、文物保护、社会福利、市政公用等公共事业的需要:由政府组织实施的保障性安居工程建设的需要:由政府依照城乡规划法有关规定组织实施的对危房集中、基础设施落后等地段进行旧城区改建的需要:法律、行政法规规定的其他公共利益的需要。

  条例规定,禁止建设单位参与搬迁活动,任何单位和个人不得采取暴力、威胁或者违反规定中断供水、供热、供气、供电和道路通行等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采取以上非法方式迫使被征收人搬迁,造成损失的,依法承担赔偿责任:对直接负责的主管人员和其他直接责任人员,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尚不构成犯罪的,依法给予处分: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依法给予治安管理处罚。

  条例规定,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对被征收人给予的补偿包括: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搬迁、临时安置的补偿:因征收房屋造成的停产停业损失的补偿。对被征收房屋价值的补偿,不得低于房屋征收决定公告之日被征收房屋类似房地产的市场价格。被征收房屋的价值,南具有相应资质的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按照房屋征收评估办法评估确定。房地产价格评估机构由被征收人协商选定:协商不成的,通过多数决定、随机选定等方式确定,具体办法由省、自治区、直辖市制定。

  此外,条例明确规定,被征收人可以选择货币补偿,也可以选择房屋产权调换。被征收人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用于产权调换的房屋,并与被征收人计算、结清被征收房屋价值与用于产权调换房屋价值的差价。因旧城区改建征收个人住宅,被征收人选择在改建地段进行房屋产权调换的,作出房屋征收决定的市、县级人民政府应当提供改建地段或者就近地段的房屋。因征收房屋造成搬迁的,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搬迁费;选择房屋产权调换的,产权调换房屋交付前,房屋征收部门应当向被征收人支付临时安置费或者提供周转用房。

  劳动合同上的“生死”条款是否有效

  《半月谈》 2011003期作者/本文总字数:1685字

  主持人:

  我们是从事建筑行业的农民工,工作危险性很大。但在工地上.用人单位既没有给我们发安全帽.也没有其他劳动安全保护措施,安全事故时有发生。用人单位和我们签订的劳动合同上,有“在施工中发生伤、亡、残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如果我们不同意.用人单位就不让我们干活。如果我们签了,真的出了事故用人单位就不负责。请问.用人单位这样做对吗?

  河南38名农民工

  主持人解答如下:

  首先,用人单位强加给你们的这种“伤、亡、残事故概不负责”的条款是无效的。合同生效的前提必须是合同内容不得违反法律,超出法律允许范围一律无效。我国劳动法第五十四条规定,用人单位必须为劳动者提供符合国家规定的劳动安全卫生条件和必要的劳动防护用品,对从事有职业危害作业的劳动者应当定期进行健康检查。对于那些猫定违反法律法规的劳动规章制度的用人单位,劳动行政部门应给予警告,责令改正,并可处以罚款。同时.劳动法还规定,职工患病或者工伤,用人单位应当予以治疗,而目在医疗期内,不得解除劳动合同;因工负伤的劳动者,已经治愈不能坚持劳动的,用人单位要解除劳动关系,也必须按照有关劳动保障、福利待遇等规定,作出妥善的生活安排;否则,不能髓意解除劳动合同;尤其是建筑行业,更不能做出这样的规定。因此,该用人单位和你们签订的所谓“生死”条款协议是违反法律规定的,法律对包含该类条款的协议不承认、保护。

  主持人解答如下:

  根据劳动法和关于工资支付的暂行规定,劳动者依法享受年休假、探亲假、婚假、丧假期间,用人单位应当按原工资标准支付工资。《关于国营企业职工请婚丧假和路程假问题的通知》中规定:“职工本人结婚时,可以根据具体情况,由本单位行政领导批准,酌情给予1至3天的婚假。职工结婚时双方不在一地工作的,可以根据路程远近,另给予路程假。”职工本人结婚,一般可享受婚假3天。按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关于对再婚职工婚假问题的复函》:“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婚姻法》和国家有关职工婚丧假的规定精神,再婚者与初婚者的法律地位相同,用人单位对再婚职工应当参照国家有关规定,给予同初婚职工一样的婚假待遇。”再婚者同初婚者一样,同样可以享受婚假待遇。至于晚婚假,根据人口与计划生育法“公民晚婚,可以获得延长婚假的奖励”的规定,初婚者可以享有晚婚假的权利,而再婚者不享受晚婚待遇。

  主持人:

  我是一家企业的职工。2009年元月,企业被一家公司收购时,约定原企业职工安置补偿由这家公司负责。因我当时已年满60岁,便没再与公司签订劳动合同,也没有去公司上班。半年前,我因原来在企业时落下的工伤复发,陆续用去医疗费用2万余元。请问:我能否享受工伤待遇,该找谁解决?

  江西王岚

  主 持人解答如下:

  工伤保险条例规定:工伤职工工伤复发,确认需要治疗的,享受规定的工伤待遇。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卫生部和国家中医药管理局《关于加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协议管理工作的通知》也曾强调:“工伤职工因旧伤复发需要治疗的,用人单位凭协议医疗机构的诊断证明,向经办机构申请并经核准后列人工伤保险医疗服务管理范围。”综上可以明确,职工伤痊愈后旧伤复发的,仍应享受-I伤保险待遇。虽然你原所在企业经产权转让已不复存在,但不能因此消灭你作为工伤职工所享有的权利。即你仍有权享受报销符合工伤保险诊疗项目目录、工伤保险药品目录、工伤保险住院服务标准的治疗工伤费用。

  就相关费用由谁来承担,应区别情况对待。一方面,如果原来的企业已经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则应当由当地社保机构从工伤保险基金中支付;如果企业未为你办理工伤保险并缴纳工伤保险费,未承担工伤保险条例所规定的法定义务,原企业必须对你的损失承担赔偿责任。鉴于企业已被一家公司收购,该义务也就应当由该公司承接。民法通则和公司法也分别规定:“企业法人分立、合并,它的权利和义务由变更后的法人享有和承担。“‘公司合并时,合并各方的债权、债务,应当由合并后存续的公司或者新设的公司承继。”

  公民怎样举报环保问题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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