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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七回 公文式的申论文章
  公文概论
  公文,系公务文书的简称,是党政机关、社会团体、企事业单位以及其他社会组织行使法定职权、处理日常事务时经常使用的一种文体。公文有其特定的撰写程式和行文格式,是传达党和国家的方针政策、发布党规政令、指导和商洽工作、请示和答复问题、报告情况、交流经验的一种重要文字工具。公文是应用文中最重要且用途最为广泛的一种文体。
  国务院《国家行政机关公文处理办法》(国发〔2000〕23号)第二条规定,行政机关的公文(包括电报),是行政机关在行政管理过程中形成的具有法定效力和规范体式的文书,是依法行政和进行公务活动的重要工具。
  一、公文类型
  根据《中国共产党机关公文处理条例》 (经中共中央批准,中共中央办公厅1996年5月3日印发)规定,公文包括以下几种:
  1.决议:用于经会议讨论通过的重要决策事项。
  2.决定:用于对重要事项作出决策和安排。
  3.指示:用于对下级机关布置工作,提出开展工作的原则和要求。
  4.意见:用于对重要问题提出见解和处理办法。
  5.通知:用于发布党内法规、任免干部、传达上级机关的指示、转发上级机关和不相隶属机关的公文、批转下级机关的公文、发布要求下级机关办理和有关单位共同执行或者周知的事项。
  6.通报:用于表彰先进、批评错误、传达重要精神、交流重要情况。
  7.公报:用于公开发布重要决定或者重大事件。
  8.报告:用于向上级机关汇报工作、反映情况、提出建议,答复上级机关的询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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