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楚雄州资格复审名单、面试公告(5)
2009-10-10 14:4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 来源: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八、体检
进入考核体检人员,报考州级机关、全州公安系统、全州森林公安系统及省级直管驻楚的地税系统、工商系统、质量技术监督系统和食品药品监督管理系统的,将在面试结束后,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统一组织安排体检。请参加体检的人员在体检前三天不要吃豆类、薯类及油腻食物,并在体检当天空腹前往。体检费用约为300元/人,请考生自行准备。
报考我州县乡(镇)其它岗位的体检,由各县公务员主管部门安排,并于2009年10月25日前完成。
体检时,参加体检人员必须携带本人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考核体检通知书
九、考核
考核工作由招录机关负责。招录机关按照德才兼备的标准,根据拟录用职位要求,采取多种形式,了解被考核对象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或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形等,形成书面考核材料,并对考核对象的报考资格再次进行复审。
若出现体检或考核不合格的,按该岗位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依次顺延该岗位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参加体检和考核。
十、特别提醒
请报考人员保持报名时的手机号码不变,如有变化应主动及时与报考单位所在地的公务员管理部门联系,确保电话畅通。如因电话联系不上而导致的后果由报考者自己负责。
中共楚雄州委组织部 楚 雄 州 人 事 局
二〇〇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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