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楚雄州资格复审名单、面试公告
2009-10-10 14:4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 来源: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各位报考人员:
为做好我州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经州委组织部、州人事局研究决定,现将我州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资格复审及面试安排有关事宜公告如下:
一、相关信息的查询
为保障考生个人信息的安全,考生的笔试成绩仅可通过指定的官方网站云南考试网(www.ynrsksw.cn/index.asp)进行查询。
10月9日为查分期。《行政能力测试》和《公安基础知识》为全客观题,不予查分;考生如对《申论》成绩有疑问,请于10月9日24:00前按省公务员主管部门规定的方式查寻。10月10日在上述网站公布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个人的岗位排名情况。
二、 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一)确定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省公务员主管部门的统一规定, 2009年报考我州州县乡机关普通公务员(含公安类)、从少数民族青年中公开考录公务员和部分省级直管驻楚单位普通公务员考试的笔试最低控制线为45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各类加分)。
公布的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二)确定进入面试人员
凡笔试成绩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并且岗位排名在拟录用人数2倍范围内的人员为进入面试人员。进入面试人员需进行资格复审,资格复审合格者即取得面试资格(其中报考公安系统的面试人员,经州级公务员主管部门组织进行资格复审后,由州公安局组织进行体能测试,资格复审和体能测试合格的人员,确定为进入面试人员)。
进入我州(即:报考岗位代码以“23”开头)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2009年10月11日24:00前,向楚雄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提交前述网站所附的《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放弃面试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楚雄州人事局指定的电子邮箱(cxzgwy@yeah.net),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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