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考试楚雄州资格复审名单、面试公告(3)
2009-10-10 14:49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作者: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 来源:楚雄州组织部 人事局五、面试的实施
(一)面试时间及地点
通过资格复审的人员将参加后续的面试工作。面试由州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组织。岗位代码以“23”开头的岗位,我州实行统一时间及地点的面试。面试时间为10月中旬。面试具体时间及地点在《考生面试通知书》上明确。
(二)面试方法
今年我州的面试采取“结构化面试”的方法进行。
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09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
(三)面试内容
1、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规定,面试主要测评考生的综合分析能力、言语表达能力、应变能力、计划组织协调能力、人际交往的意识与技巧、自我控制能力、求职动机与拟任职位的匹配性、举止仪表等8个基本要素。为确保面试工作的公平、公正,要求各招考单位一般不再对专业知识进行测试。每位考生的面试时间为 30分钟(公安系统类职位20分钟)。
(四)面试要求
面试时请考生携带本人身份证(临时身份证、带照片的户籍证明、护照、驾照等身份类证明,可以视同为身份证)、面试通知书及笔试准考证。
面试候考及面试期间,考生必须关闭一切通讯工具。考生、考官、纪检人员、计分员在考试前进行抽签(考生抽序号,考官、纪检人员、计分员抽考场),抽签完毕随即按抽签顺序及考场开始面试。
在面试过程中,考生不得透露个人姓名及父母姓名,祝大家考出好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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