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民事诉讼当事人诉讼地位平等原则的内容
(一)民事诉讼当事人不分身份、诉讼中的地位、民事实体上有无过失,在诉讼上地位一律平等。(二)民事诉讼当事人各方享有同等的诉讼权利,承担对等的诉讼义务:1、各方当事人享有一些相同的诉讼权利和承担一些相同的诉讼义务;2、各方当事人有一些不同但又相对的诉讼权利,当事人如果不履行义务,得承担相应的法律后果。
三、人民法院应当为当事人平等地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和保障
第一、告知当事人他们所享有的诉讼权利;第二,为当事人行使诉讼权利提供便利条件和机会;第三、在诉讼中应当对各方当事人一视同仁,平等对待。
第三节法院调解原则
一、法院调解原则的含义与根据
法院调解原则,是指规范在民事诉讼中,法院在当事人自愿的前提下,组织双方当事人依法定程序对争议的问题进行协商,并通过协商达成协议的行为准则。《民事诉讼法》第9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应当根据自愿和合法的原则进行调解;调解不成的,应当及时判决。”这是法院调解原则的法律根据。
二、法院调解原则的内容
第一,法院调解活动贯穿在民事诉讼整个过程中。第二,法院主持调解,应当遵循自愿和合法的原则。第三,对调解不成的案件,法院应当及时作出判决。
三、人民法院对法院调解原则贯彻的保障
法院调解原则的贯彻,有赖于法院提供保障,它要求:
第一,在是否进行调解的问题上,法院应当充分的尊重当事人的意愿;第二、要处理好调解与审判的关系。
第四节 辩论原则
一、辩论原则的含义与根据
辩论原则,是指民事诉讼法规范在民事诉讼中,双方当事人有权就案件事实和争议的问题,在法院的主持下,各自陈述自己的主张和根据,互相进行反驳和答辩的行为准则。《民事诉讼法》第12条规定:“人民法院审理民事案件,当事人有权进行辩论。”是辩论原则的法律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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