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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二节北京市公务员面试考场设置
一、面试考场的设置原则
面试考场,顾名思义就是指对考生实施面试的场所,或者说是对考生实施面试的封闭空间。面试考场设置的总体原则是要有利于考生真实能力的发挥,因此,面试考场的环境非常重要,既要严肃又要有人情味,既紧张又不失温馨。如舒适而整洁的环境、适宜的光线和温度、令人心情愉快的色彩等,都有助于营造一个宽松的面试环境。
面试考场的总体设置原则是平等、尊重原则和便利、保密原则。为此,《北京市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实施细则(试行)》规定:“面试考场设面试室、候试室。面试考场应选在独立、安静、不易受外界干扰的地方。室内要宽敞、明亮、通风冷暖适宜、布置整齐、洁净,使面试工作人员和考生感到舒适。”
二、座次安排方式及其适用范围
面试室的座次安排有一定讲究,不同的座次安排都是针对不同的面试方法的。下面将几种常见座次方式及其适用范围介绍如下:
(一)审讯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几位考官一字排开,坐于一张或摆放成一条直线的几张长桌后面,主考官坐在中间,其他考官分坐两边;考官的座位最好不要背对光源;考生坐在对面,与主考官的直线距离一般在2—4米;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及其他考务人员的座位另设于考官前面两侧。
由于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而坐,考生背对入口,处于下首,考官面对入口,处于上首,考官居高临下,优越地位很突出,从座次形式上看,考官与考生之间,很有点审问与被审问的味道,因而这种座次方式便谓之审讯式。审讯式座次便于考官在一定压迫情景下对考生提问和观察,常用于问答式和答辩式面试。
在北京市,普通公务员录用考试、执法机关公务员录用考试、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领导干部选拔考试等绝大多数面试都采取审讯式方式设置考场。
图:公务员审讯式面试现场实拍
(二)圆桌会议式
在面试座次设计中,有时为了便于考官与考生能开诚布公地讨论一些问题,增进双方了解,以使组织人事部门能更好地考查和挑选合适人选,也在面试中使用类似于圆桌会议的座谈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考官与考生围桌而坐,考官坐在一边,考生坐在一边;考官与考生之间,以及考生与考生之间,都相互平等,自由谈论,气氛轻松,没有精神压力。这种方式较常用于会议讨论、案例分析、自由交谈等面试方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法的座次安排也常用圆桌会议方式,但考官一般不坐在考生当中,而是退居周围对考生进行观察和评判;考生之间也不是轻松的座谈,而是更为激烈的讨论。目前,北京市在选拔任用领导干部时经常使用这种形式,在公务员或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录用考试时基本不用。
图:公务员圆桌会议式面试现场实拍
变型一
变型二
(三)舞台式
这种方式的特点是考生在台上,考官和观众在台下,考生的地位很突出,类似于剧院的座次安排。它通常使用在演讲式及其他着重通过考生表演或情景的模拟操作观察考生相关能力素质的面试方法当中。目前,在北京市领导干部公开竞聘选拔中经常使用这种形式。
图:公务员舞台式面试现场实拍
(四)公堂式
这种方式是审讯式的一种变体,具体形式是考官一字排开,坐于一张长桌后面,主考官居中,考生坐于类似公堂的被告位置(两侧),其后是旁观席。这种方式很自然显透出一种辩说和裁断是非的架势,较常使用于辩论式等面试。在北京,几乎不使用这种形式。
(五)会客式
这种方式是圆桌会议式的一种变体,具体形式是考官与考生侧面而坐,排列成半圆,就像是家常会客。这种方式显得比较亲切,气氛比较活跃,考生与考官的对立感比较小,较常使用于小规模的交谈式面试,在普通公务员面试中很少使用。
面试考场的座次排列方式较多,在面试实践中,一些基本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演变,但总的原则是,任何一种方式都必须依据具体的面试方法和测试目的,在有利于考生充分真实地展现自己的才能和考官准确有效地评判面试结果的目标下,进行创设和选择。否则,就有可能因座次方式的使用不当,而影响面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三、考场地点的选择
北京市公务员面试考场地点选择一般根据便利原则,设在市直各单位的会议室或各区县有关单位的会议室内,有时也会在党校或其他学校的教室内,或宾馆内。
四、考场的设置与布置
北京市考公务员面试考点一般在面试考场入口处标明“第××面试考场”标志,考场内设主考、副主考、考官、监督席、工作人员席并配制席卡、计时器、计算器、订书机等器材和铅笔、稿纸等物品。
在面试室,考官一般面朝门而坐,最中间的是主考官,两侧坐着考官,根据考官人数,这一排一般有7个座位(偶尔也会出现5、9或11个座位)。在考官席的一侧是计时员席和计分员席,由计时员和计分员分别负责计时工作和收集、统计、计算考生分数;另一侧有监督员席,主考官席正对面是考生席。有的考场还有录像、录音员席和旁听员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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