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切入点1民生之源——收入分配(实现分配之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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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的政府工作报告和“十二五”规划纲要(草案)提出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的当年措施和五年部署,成为众代表委员们讨论审议审查的一个焦点问题,也引起了海内外舆论高度关注。这释放出中国经济社会发展转型的重要信号:通过改善民生行动计划,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开创全体人民共建、共享、共富的发展新格局。对此,很多网友评论说,这让我们看到了“共富新希望”。
“两会”期间,GDP和基尼系数两个艰涩的数据引发了代表委员广泛的讨论,也被无数普通人反复咀嚼和品味。一个是中国GDP第一次超越日本位居世界第二;另一个是基尼系数向0.5靠近,越过了国际警戒线。其间的落差说明,我们在保持快速经济增长的同时,在落实科学发展上还存在着一定差距;在扩大财富总量的同时,有待于更好地解决分配问题。
中国(海南)改革发展研究院院长迟福林委员列举了这样一组数据:1978年至2009年,城乡居民名义收入差距从2.57倍扩大到3.33倍。如果考虑到城乡基本公共服务的不均等,实际差距可能有5倍之多。目前,电力、电信、金融、保险、烟草等行业平均工资是其他行业平均工资的2至3倍,如果加上工资外收入和福利待遇,实际收入差距可能也在5倍以上。
收入差距的形成与扩大有着复杂的原因,既有历史旧账,也有现实因素;既有区域与个体差异,也有体制机制问题。值得注意的是,社会成员收入差距的不断扩大,日益引发人们对社会公平的担忧。特别是一些低收入者在收入增幅有限的情况下,承受着住房、教育、医疗等诸多问题的困扰;一些高收入者则因资源占有优势和财产性收入增加而形成可观乃至巨大的财富积累,从而在一定程度上造成资源失衡和财富集中的“马太效应”。
“两会”的议程显示,合理调整收入分配关系,正进一步成为全社会的共识,代表委员不是用“紧迫”而是用“很紧迫”来表达对推进收入分配改革的急切心情。
站在“十二五”开局的门槛上,人们清醒地认识到,仅以做大经济总量来解决经济社会发展问题的空间越来越小,发展的坐标迫切需要向更加注重全民共享与社会公平的方向位移。而这一转变过程就是要通过加快和深化收入分配改革来启动和推进。
★即使在全球金融危机背景下,中国富豪的财富增长速度仍然很快。9月8日,胡润研究院公布的2011年“胡润百富榜”显示,中国富豪人数继续快速扩大。其中,百亿富豪达到127位,比2010年增加三成,比2009年翻了近一倍;十亿美元富豪达到271位,比2010年增加四成多,比2009年翻了一倍多。
作为人均GDP只有4628美元(2010年)的发展中国家,中国与欧洲发达国家、美国、日本等相比仍然存在着巨大差距,但在富豪增长的数量比拼上,中国似乎优势明显。尽管如此,胡润仍然十分“乐观”地表示:“还有很多超级富豪潜在水下,不被我们所看到。”
“胡润百富榜”对中国富豪的排名,是做了中国媒体该做但没有做的事情。没有做的主要原因是难度太大,失败的风险也大。目前,中国还没有完备的个人资产统计制度和税务稽查制度,个人财富极难统计。实际上,胡润即使使用现代的规范统计手段,也只能统计水面上的冰山大小,如被调查者的企业规模、销售收入和个人证券资产等,其背后的东西只能靠推算。
一度,由于“胡润百富榜”数据不准确、关注范围狭窄、计算方法错误,甚至这种做法本身都暴露出了大量问题,让许多媒体和专家对“胡润百富榜”是否权威议论纷纷。然而,现在人们对胡润的不信任情绪已大大缓解,对他公布的“胡润百富榜”,即使含有水分,也一般能够容忍。所以说,“胡润百富榜”的象征意义远大于它的实际意义。
一位著名评论家在《仇富——当下中国的贫富之争》一书中写道,在中国,“为富不仁”和“均贫富”的观念一样根深蒂固,上个世纪80年代,“万元户”就已经是让人们艳羡或另眼看待的富人了。30年后的今天,一个富豪阶层已经在中国出现,尽管坊间对此争议很大,但该阶层的扩张已十分明显。
那么,国内有多少人能接受富豪阶层?这是一个很难回答的问题,但又是必须面对的问题。对于富豪的评价,涉及一个最为根本的问题,即关于财产、财富在社会不同阶层的分配问题。如果财产的不平等和差异是不可避免的,那么,富豪一族在社会分层处于什么位置,在什么情况下能被大多数人接受?
当公众看见“胡润百富榜”时,提出的疑问往往是,上榜的那些人积累的财富,是靠自己的本事,还是靠其他门路获取的?富豪靠自己本事创造的财富大家无话可说,但当“富一代”的父母将财产传给“富二代”的子女,这显然不是根据本事大小来分配财产的。更为重要的是,如果富豪的财富是靠贪污腐败、走私贩毒、违法犯罪得来的,那么,公众就会产生极大的不公平感,甚至反感。
贫富悬殊是西方发达国家普遍存在的社会问题,西方国家政府采取了一系列经济、法律手段,其中居首要位置的是个人收入所得税的征收。西方国家信用制度发达,居民消费多以信贷方式,也就是通常所说的刷卡,居民手中持有的现金量少,政府可以较清楚地掌握个人收入情况,征税也就有章可循了,逃税一旦被发现将会受到法律的严惩,绝非事后补充罚款就可以轻易了事。
一些专家认为,中国拥有百万元的富豪阶层至少有1.1亿人,占人口总数的15%。估计到2020年,富豪阶层的人数将达到2亿人。届时,中国将成为世界上富豪人数最多的国家。中国富豪阶层还有多少增长空间?从近几年公布的“胡润百富榜”来看,富豪数量增长较快,其空间还难以估量。
然而,中国富豪阶层不断扩大并不完全是好事,由于财富分配的不平等或不公正,已经或正在加剧中国社会的两极分化。富豪过去曾被大多数中国人所厌恶,而今天他们却成了“香饽饽”,被许多人称道或追求。殊不知,在当今中国社会,“仇富”的种子正在不断滋生或蔓延。试问,当1.5亿左右的人还生活在贫困线以下,见到富豪阶层增长,他们能高兴得起来,并能心甘情愿地接受吗?
深度解读
★问题表现
一、收入差距持续扩大
目前我国的收入差距呈现全范围多层次的扩大趋势,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明显。根据《中国统计年鉴?2009》公布的各行业平均工资可测算得出,行业之间职工工资差距最高的与最低的相差15倍左右。中共中央党校周天勇教授认为,现在我国的收入结构是“倒丁字型”,高收入到中等收入者的分布形成一条竖线,而低收入阶层是下面的一条长横线,这种收入分配状况比金字塔型分布还要糟糕。金字塔型分布中,中等收入者比我们还多一些,从金字塔型转为橄榄型,完成起来会更容易些,而现在我们从“倒丁字型”转为橄榄型,任务更加艰巨。
二、收入差距过大已经成为制约经济社会发展的“瓶颈”
有学者指出,分配不公带来的收入差距过大和贫富悬殊,已成为社会矛盾的主要“孵化器”,阻碍经济社会又好又快发展。其一,由于高收入者消费需求增长不大,低收入者有心却无力增加消费,消费需求难以发挥经济增长重要引擎的应有作用;其二,社会经济地位认同感普遍下降,不满情绪在低收入群体和一些中层、中上层收入群体中升温;其三,影响社会和谐稳定,引发一些社会矛盾和冲突,并且容易影响社会风气,造成人们价值观的扭曲,使“一切向钱看”、“金钱万能”的拜金主义思想抬头;其四,分配不公导致激励机制扭曲,使得改革动力下降,社会创新激情不足。北京大学教授蔡志洲认为,我国国民收入分配结构到了非调整不可的地步。改革开放初期,为了实现GDP高速增长,国家提出让一部分人先富起来、让一些地区先富起来的战略目标。如今这个目标已实现。但随着经济的高速增长,随之而来的城乡、地区之间发展不均衡,不同人群、不同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日益显现。
★原因分析
一、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劳动报酬在初次分配中的占比偏低
当前我国收入分配格局存在劳动者报酬在初次分配中占比偏低,收入分配不公平,公共服务支出在政府总支出中占比偏低三大突出问题。这些问题归结起来,的确有要素禀赋、发展阶段、国际分工格局等方面的原因,但体制性弊端是根本原因。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的苏海南认为,分配体系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问题突出的直接原因。在一次分配中,没有明确合理的国家、企业、居民三者的分配比例关系,没有建立劳动报酬的正常增长机制,劳动报酬偏低;在二次分配中,没有以制度形式明确各级财政用于社会保障以及转移支付的支出比例,难保二次分配的公平性、合理性;三次分配规模小,慈善捐赠有待健全机制,调节功能有限。
二、少数行业、部门和群体依靠资源垄断和特殊身份获取不公平、不合理的利益
土地、资源、资本、垄断、“身份”、腐败等因素在收入分配中的负面作用日益凸显。一些行业、部门和群体依靠行政权力、垄断地位、资源独占、人员身份等条件或手段获取大量不公平、不合理、不规范的收入,不仅客观上拉大了贫富差距,阻碍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的深入,而且也在人们心里形成了一道深深的鸿沟。
三、制度性缺失是导致收入差距拉大的重要原因
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社会发展研究所所长杨宜勇在《收入分配领域的主要问题及其应对》一文中指出,由于对收入差距的制约机制缺失,我国的个人所得税和社会保障制度还不健全,限制了政府发挥收入再分配的调节职能。在个人所得税方面,既缺乏切实可行的监测居民收入的办法,又存在课税方式不合理、免征额过低等问题,导致我国个人所得税占GDP的比重偏低,其纳税主体也不是高收入者,而是中等收入者。在社会保障方面仍存在着体系不健全、覆盖面有限等不完善之处。较之发达国家和一些中等收入国家,我国社会保障支出在GDP、财政收入中比重偏低。城乡社会保障制度之间存在巨大差异,农村社会保障制度依然不健全;城镇部分社会保障仅仅针对特定群体,导致大量劳动者被排除在外;城镇机关、事业单位与企业社会保障制度存在较大差距。另外,劳动法令执行不力,也使一些劳动者的合法权益得不到有效保护。一些专家认为,当前收入分配差距过大的另一个重要原因,是由于制度不健全所导致的腐败问题,包括大量的“灰色收入”和非法收入,使得社会财富底数不清。由此,经济发展方式、经济结构不合理放大了由生产力不平衡、自然资源等客观条件形成的收入差距,成为收入差距不合理的主要根源。经济社会体制存在的弊端进一步扩大了不公平的收入分配差距,成为收入分配不公平的深层次根源。收入分配体系不健全是造成收入分配不公平的直接原因。
★对策建议
一、调整国民收入分配格局,完善收入分配的调节机制,使全民真正享受到社会发展的成果
减少和弱化政府干预是初次分配领域改革的重要任务,要加大再分配力度,特别要在社保、医疗、教育等领域对贫困人群、农村地区和西部地区加大转移支付力度;推动分税制改革,将不动产税、增值税、消费税等更多地分配给地方,完善中央和地方财权与事权格局。同时,要进一步健全收入分配宏观调控体系,如城乡居民最低生活保障制度、最低工资制度、失业保险制度、工资指导线制度、薪酬信息调查发布制度、垄断行业薪酬水平调控制度、个人所得税征管制度等。在初次分配环节,可减少企业营业盈余和政府生产税净额,相应增加劳动者报酬和居民财产性收入。在二次分配环节,可调整非生产税税制,扩展社会保障范围,增加向居民的经常转移。在政府支出调整环节,增加政府消费中的实物转移,增加公共服务供给。
二、强化税收对收入分配的调节作用,设计更加合理的税制结构,通过多元化、多层次税收缩小收入差距
一要适时开征遗产税;二要实行综合和分类相结合的个人所得税模式,对劳动所得、经营所得和财产所得实行综合课税,对资本所得和偶然所得实行分类课税;三要开征社会保障税,将社会保障收支纳入国家预算。
三、深化垄断行业收入分配制度改革,理顺生产要素价格,缩小部门之间、行业之间的收入差距
完善国有资本收益收取政策,适当提高收取比例。国企上缴的收益纳入公共财政并用于社会公共福利性支出,以提高社会保障水平。国有企业应成为收入分配改革的排头兵,应搞好企业内部分配,建立薪酬分配激励约束机制,正确安排企业高管、中层、一般职员和一线工人的薪酬分配关系。加快推进收入分配改革,三个领域非常重要。一是金融领域。我国金融体系仍以大银行和股票市场为主,主要为大公司和富人提供资金服务。二是财富转移领域。比如国家的资源转移到资源开采企业,造成巨大的分配不公。三是垄断性领域。
四、建立健全收入分配的体制机制和法律法规体系,从根本上确立公平合理的分配制度
中央社会主义学院的王占阳在《分配制度改革的成功有赖于公众参与》一文中指出,分配制度改革需要广泛、持续、有力的公众参与,制定有关市场经济、工会、最低工资、社会保障、社会保险等方面的法律制度时,注重发挥协商民主的功效,广泛征求社会各界的意见和建议,凝聚共识,制定出拥有坚实民意基础、比较公正合理的改革方案。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劳动工资研究所研究员狄煌认为,应推行工资集体协商专项立法,与《集体合同规定》一起纳入劳动关系法律体系。政府部门应放弃工资总额与经济效益挂钩的管理办法,尽快实行职工薪酬水平控制和职工薪酬总额预算管理制度,特别是完善工资水平和工资总额的双重调控管理。
五、规范收入分配秩序,全面推行同工同酬和阳光工资制度,逐步缩小不同群体之间的收入差距
将财政预算公开化和明细化,各项消费中的公私界线就比较容易划分,预算外开支、“三公消费”问题能较容易解决,从而真正实现收入货币化的改革目标。有专家指出,薪资收入尤其需要体现公平,需彻底打破员工身份界限,全面树立同工同酬理念。公务员应实行职务与级别并行的制度,事业单位要进一步落实绩效工资制度。同时进一步建立法律手段、经济手段、信息手段和行政手段等一揽子的调控体系,更好地打击非法收入,保护合法收入,规范“灰色收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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