公务员考试

您当前位置:公务员考试网 > 备考 > 专业课辅导 >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法理学之法律制定(3)

政法干警专业综合(硕士类)法理学之法律制定(3)

2013-08-08 11:33:44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 资料分析题型
  • 资料分析公式
  • 数资易错点
  • 数量关系公式
  • 常识百年党史
  • 全年时政热点

*资料包涵盖但不限于以上内容

扫码领福利

保存小程序码至
手机进行扫码

  3.法律的域外效力

  法律的域外效力,指法不仅在国内而且在本国主权管辖领域外有效。现代社会,国际经济贸易文化交流日 益频繁,为了维护国家主权和利益,各国大多规定有的法在一定条件下可以在本国领域外生效。如民事、经济 等法的效力,一般也及于我国领域外的中国公民和中国法人。

  四、法律的时间效力

  1.法律的时间效力的概念

  法律的时间效力,是指法律何时生效和何时终止效力,以及法律对其颁布实施以前的行为和事件有无溯及 力的问题。

  2.法律的生效时间

  法律的生效时间,一般根据该法的具体性质和实际需要来决定。通常有以下几种情况:(1)自法律公布之 日起生效。(2)由该法明文规定具体的生效时间。(3)规定法律公布后到达一定期限开始生效。

  3.法律的终止效力

  法律的终止效力,即法律被废止,绝对地失去其约束力。

  法律的终止效力,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1)新法公布实施生效后,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行失去效力。

  (2)新法中明文宣布原有的相同内容的法自新法生效之日起终止效力~ (3)有权的国家机关颁布决定、命令等 专门的法律文件,宣布某法失效(废除)或修改其中某些条款(使旧条款失效)。(4)在法律中明文规定该法 的有效期限,期限届满时,该法即自行终止效力。(5)某些法律因其历史任务业巳完成,其所依据的特定条件 已消失或其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不复存在而自然失效。

  4.法律的溯及力

  法律的溯及力,指法溯及既往的效力,即法律颁布施行后,对其生效前所发生的事件和行为是否适用的问 题。如果适用,该法就有溯及力;如果不适用,该法就不具有溯及力。

  刑法中确认法律有无溯及力一般有以下几种原则:从旧原则:新法没有溯及力;从新原则:新法有溯及 力;从轻原则:比较新法与旧法,哪部法律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就按哪部法律处理;从新兼从轻原则:新法原 则上有溯及力,但如果旧法的处罚较新法轻,就按旧法处理;从旧兼从轻原则:新法原则上没有溯及力,但如 果新法不认为是犯罪或对行为人的处罚较轻时就适用新法。

  现代各国刑法一般采用从旧兼从轻原则,我国也采用这一原则。

  经典例题分析

  1.在我国,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应报( )。

  A.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B.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C.国务院批准后生效

  D.自治区人民代表大会批准后生效

  【解析】答案为B。民族自治地方的人民代表大会有权依照当地民族的政治、经济和文化的特点,制定自 治条例和单行条例、自治区的自治条例和单行条例,报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批准后生效。

  2.立法权包括( )。

  A.行政立法权 B.经济立法权

  C.国家立法权 D.基层立法权

  【解析】答案为ABCD。依享有立法权的主体,可将立法权分为国家立法权和地方立法权;根据所制定法 律的性质,可将其分为宪法立法权、刑事立法权、民事立法权、经济立法权、行政立法权等。

  强化运用实战演练

  一、单项选择题

  1.法律确立的最后阶段是( )。

  A.法律议案的提出 B.法律草案的审议

  C.法律草案的通过 D.法律的公布

  2.国务院根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严禁卖淫嫖娼的决定》的规定制定了《卖淫嫖娼人员 收容教育办法》。这属于( )。

  A.立法行为

  B.执法行为

  C.司法行为

  D.适用法律的行为

  3.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我国法律(

  A.制定的原则

  B.实施的原则

  C.适用的原则

  D.执行的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立法的原则是( )。

  A.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

  B.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

  C.民主立法原则

  D.原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2.下列中,有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法律议案的是()

  A.国务院 B.最高人民法院

  C.省人民政府 D.最高人民检察院

  3.下列关于立法权的表述,正确的是( )。

  A.立法权包括废止法律的权力

  B.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

  C.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

  D.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三、简答题

  简述中国法律体系下的立法程序?

  四、论述题

  论述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法律依据。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D【解析】法的形成要经过4个阶段:(1)法律议案的提出和审议。(2)法律草案的审议。(3)法律草 案的通过。(4)公布法律。公布法律是立法机关或者国家元首就已经通过的法律,为使公民知晓和遵守,而予 以公布。它是法律确立的最后阶段。

  2. A【解析】国务院是享有立法权的国家机关,有权制定行政法规。行政法规有三种名称:条例、规定、 办法。“办法”属于行政法规的一种。因此本题中国务院的行为是立法行为。

  3. A【解析】保持法律的稳定性和连续性是我国社会主义立法的一项基本原则。

  二、多项选择题

  1. ABCD【解析】立法活动要遵循合宪性与合法性原则;实事求是,从实际出发原则;民主立法原则;原 则性与灵活性相结合原则。

  2. ABD【解析】依我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组织法》规定,全国人大各专门委员会、国务院、中央军事 委员会、最高人民法院、最高人民检察院、全国人大代表团或30名以上的人大代表等均享有立法提案权。

  3. ABCD【解析】立法权是国家权力体系中最重要的、核心的权力。包括制定、补充、修改、废止或认可 法律法规的权力。享有立法权是立法的前提,立法是行使立法权的过程和表现。

  三、简答题

↓↓↓↓2022年省公务员考试笔试产品推荐↓↓↓↓
2022省考
成绩查询
2022省考
面试礼包
2022省考
面试峰会
2022面试
分数线

相关内容推荐

(编辑:admin)
活动推荐
热门课程
联系方式

贴心微信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关注我们:后台留言
精品内容抢先看,专业客服答疑

贴心微博客服

微信客服:识别二维码添加客服
验证信息:省考
有问题找图图,答疑解惑小帮手

图书

有报考疑惑?在线客服随时解惑

公告啥时候出?

报考问题解惑?报考条件?

报考岗位解惑   怎么备考?

冲刺资料领取?

立即咨询
华图教育:huatuv
想考上公务员的人都关注了我们!
立即关注

10万+
阅读量
150w+
粉丝
1000+
点赞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