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三支一扶
【导读】暂无简介

    2、报名要求

    高校毕业生报名时,要详细阅读相关招募文件,并按照招募条件和拟报岗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网上填写相关信息。报名人员对所提交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如所填信息与岗位要求不符或填报虚假信息的,一经查实,取消报名和派遣资格。其中,应届高校毕业生毕业证书须在2009年7月31日前取得,未获得毕业资格的,将取消“三支一扶”计划派遣资格,不享受相关政策待遇。

    (四)审查考核

    1、资格审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招募条件对报名人员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将通过公共网向社会和毕业生公布。

    2、院校考核。4月21日-5月13日,省内全日制普通高校报名毕业生所在的院校学生处或毕业生就业指导中心参照《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省内高校审核功能使用说明》(可登陆‘三支一扶’网上招募系统查询:http://www.fjbys.gov.cn/szyf/)在公共网上对报名参加“三支一扶”计划的本校毕业生进行考核,确定报名毕业生简历所填信息是否属实,填写考核意见并参照《报名参加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内高校毕业生考核办法》(可登陆‘三支一扶’网上招募系统查询:http://www.fjbys.gov.cn/szyf/)中"基本分"和"加分"评定说明给毕业生评分。省内各有关高校对报名参加省“三支一扶”计划的本校毕业生进行考核后,填写《省内高校报名参加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表》(可登陆‘三支一扶’网上招募系统查询:http://www.fjbys.gov.cn/szyf/)盖章后寄至省“三支一扶”办。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还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省外全日制普通高校福建生源报名毕业生的考核由毕业生报名时下载《省外高校报名参加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表》,并打印本人报名简历,一并提交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考核。毕业生所在学校院、系登陆公共网“三支一扶”网上招募系统(http://www.fjbys.gov.cn/szyf/)参照《报名参加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的省外高校福建生源毕业生考核办法》对毕业生进行考核后,填写《省外高校报名参加2009年福建省‘三支一扶’计划毕业生考核表》并盖章传真至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由福建省“三支一扶”办统一审核并评分。其中享受"家庭经济困难并就业困难"加分政策的毕业生还需附学校有关部门统一出具的家庭经济困难证明。

    3、确定体检人选。5月14日-5月28日,在资格审查和高校考核的基础上,省“三支一扶”办对考核合格的毕业生进行量化评分,确定体检人选。体检人选名单由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在公共网上反馈给报名毕业生。

    (五)统一体检

    5月29日-6月3日,省“三支一扶”办按照全国“三支一扶”办制定的体检标准,统一时间和指定医院,对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体检。

    (六)公示

    6月10日-6月16日,省“三支一扶”办公室对体检合格的入选高校毕业生进行审核后,将审核确认名单在公共网公示。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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