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B卷)《行测》真题

29:单选、

有限责任公司与股份有限公司最主要的区别是(    )。

A 后者必须以股东大会为权力机构,前者则不然

B 前者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后者则不然

C 后者的全部资本分为等额股份并采取股票的形式,前者则不然

D 前者的股东有最高人数限制即2人以上50人以下,后者则不然

【答案】C

【解析】有限责任公司,是指是由股东投资组成,股东以其出资额为限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股份有限公司是指公司资产分为等额股份,股东以其所持股份对公司承担责任,公司以其全部资产对公司的债务承担责任的法人。简单来说,有限责任公司是资合与人合相结合的公司形式,而股份有限公司是以资合为主的公司形式,两者主要区别在于后者把公司的资本化成等额的股份并采取股票的形式。C项是正确选项

【拓展】有限责任公司和股份有限公司的不同点还有:(1)成立条件和募集资金方面有所不同。前者成立条件比较宽松,后者比较严格;(2)股份转让难易程度不同。在前者,股东转让自己的出资受到的限制较多;在后者,股东转让自己的股份比较自由。(3)股权证明形式不同。在前者,股东的股权证明是出资证明书,不能转让、流通;后者中,股票是公司签发的证明股东所持股份的凭证,可以自由转让、流通。(4)前者股东人数相对比较少,股东会权限较大,后者股东人数较多且分散,董事会的权限较大

30:单选、

在以死亡为给付条件的人身保险中,被保险人死亡以后,如果受益人也先于被保险人死亡,又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保险人应当向谁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    )

A 投保人指定的人

B 被保险人的继承人

C 受益人的继承人

D 国家

【答案】B

【解析】《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2条规定:被保险人死亡后,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保险金作为被保险人的遗产,由保险人依照《中华人民共和国继承法》的规定履行给付保险金的义务:(一)没有指定受益人,或者受益人指定不明无法确定的;(二)受益人先于被保险人死亡,没有其他受益人的;(三)受益人依法丧失受益权或者放弃受益权,没有其他受益人的。因此,题目中保险人应向被保险人的继承人给付保险金,B项为正确选项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保险法》第43条规定:“投保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或者疾病的,保险人不承担给付保险金的责任。投保人已交足二年以上保险费的,保险人应当按照合同约定向其他权利人退还保险单的现金价值。受益人故意造成被保险人死亡、伤残、疾病的,或者故意杀害被保险人未遂的,该受益人丧失受益权。

第二部分 言语理解与表达

31:单选、

幽默使人如沐春风,也能解除尴尬。一个懂得幽默的人,会知道如何化解眼前的障碍。我们有时无意中让紧张代替了轻松,让严肃代替了平易,一不小心就变成了无趣的人。对这段话,理解不准确的是(    )。

A 紧张的生活需要幽默调剂

B 许多人在生活中不擅长使用幽默

C 生活中,幽默可以化解许多难堪

D 有情趣的生活,是因为有了幽默

【答案】B

【解析】B选项中的“许多人”并不能替换文段中的“我们”,故选B

【纠错】A项可以从“无意中让紧张代替了轻松”这句话反推出来;C项可由文段第一、二句话推出。D项符合作者的观点,文段主要就是说明幽默对于情趣生活的重要性

32:单选、

有时候律师的辩护很可能开脱了凶手,有损公共道德,但他们“完美”的法律服务没错。因为法治之法是中性的,它超越道德;而“平等对抗”的诉讼程序,须保证被告人享有他所购买的一切法律服务。即使被告人真是凶手,律师帮他胜诉获释,正义受挫,从法制或“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失败了的正义可以在本案之外。对这段话的正确理解是(    )。

A 法制与道德是相互对立的

B 在一个单一的案件中找不到正义

C 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

D 为了保证法制程序的实施,律师常常不得已而为之

【答案】C

【解析】文段属于比较难的细节理解题,许多选项在文中并没有直接对应,需要考生对整个文段进行理解概括。根据“从法制或‘程序之治’的长远利益来看,这也还是值得的”,可知“维护法制程序的意义大于一时的伸张正义”,故C项正确

【纠错】A项表述错误,并非对立。B项表述过于绝对,并非所有的单一案件都找不到正义,只是个别现象。D项表述不妥,并非“不得已而为之”,而是律师在执行工作职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