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国家(B卷)《行测》真题

13:单选、

有关海啸,下列说法错误的是(    )。

A 海啸来临时,海水可能会突然先退下去几十米甚至几百米

B 只有水下地震这种大地活动可能引起海啸

C 海啸发生时掀起的海浪高度可达几米至几十米不等,形成“水墙”

D 海啸发生时,从海底到海面整个水体在波动,所含的能量惊人

【答案】B

【解析】水下地震、火山爆发或水下塌陷和滑坡等大地活动都可能引起海啸,其中以海底地震造成的海啸最为常见

【技巧】排除法。B项“只有”说法过于绝对,因为风暴、火山爆发等大规模活动也可能会引起海啸

【拓展】海啸是大规模的水波运动,在物理学上属于特长的长波能量传递,它是大量海水在短时间内突然迅速位移所造成的。海啸中所含的能量惊人,大的海啸可能对地球的自转产生影响,席卷之处能把上吨的石块移位。海啸波越是靠近浅海,传播速度越慢。一旦海啸波进入大陆架,由于深度急剧变浅,波速越来越小,波高骤增,就像一堵奇高无比的水墙突然压向陆地,从而带来毁灭性灾害。海啸来临时有可能是波谷先抵达岸边,表现山来的现象是海水会先后退,而且退的速度很快,肉眼就能看得出,这一段时间大概是几分钟到几十分钟,然后海啸波峰就会传递过来

14:单选、

工人孙某休假回村,一日主动携带邻居6岁小孩进入村旁林深路险、豺狼出没的山林中狩猎玩。走入山林约5公里的时候,两人失散。孙某继续独自狩猎,之后既不寻找小孩,也没返村告知小孩家人,便径直回县城工作单位。4日后,林中发现被野兽咬伤致死的小孩尸体。孙某的行为属于(    )。

A 故意杀人

B 意外事件

C 过失杀人

D 不构成犯罪

【答案】A

【解析】孙某的行为构成不作为的故意杀人罪。首先,孙某负有阻止小孩死亡的作为义务。孙某主动携带小孩进入危险山林,自然负有义务将他带出山林,送回村里。其次,孙某有履行义务的可能性。两人失散,孙某作为一个成年人,自己又能够继续狩猎,并且自己出山,说明他能够去寻找小孩。再次,孙某的不作为直接导致小孩没被及时找到,而被野兽咬伤致死,孙某的不作为行为与小孩的死亡之间具有刑法上的因果关系。故孙某的行为属于故意杀人

【拓展】1、不作为犯罪则是指以不作为形式实现的犯罪,即负有特定法律义务(不仅是法律明文规定)能够履行该义务而不履行,因而危害社会依法应当受到刑事处罚的行为。2、故意杀人罪的构成要件:行为人及其所实施的行为同时满足以下条件时,故意杀人罪成立:①行为人为年满14周岁、具有刑事责任能力的人;②行为人的行为侵犯的是他人的生命权利,犯罪的对象是有生命的自然人;③行为人明知自己的行为会造成他人死亡,并且希望或者放任死亡结果发生;④行为人的行为表现为由于行为人非法作为或者非法不作为,直接剥夺他人生命的结果

15:单选、

拖拉机厂电工张某,自恃技术熟练,在检修电路时不按规定操作,造成电路着火,部分设备被烧毁,损失十多万元,张某的行为构成(    )。

A 失火罪

B 玩忽职守罪

C 破坏集体生产罪

D 重大责任事故罪

【答案】D

【解析】重大责任事故罪,是指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从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造成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行为。题目中张某的行为构成了重大责任事故罪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4条规定:“工厂、矿山、林场、建筑企业或者其他企业、事业单位的职工,由于不服管理、违反规章制度,或者强令工人违章冒险作业,因而发生重大伤亡事故或者造成其他严重后果的,处3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情节特别恶劣的,处3年以上7年以下有期徒刑。”失火罪(刑法第115条第2款),是指由于行为人的过失引起火灾,造成严重后果,危害公共安全的行为。这是一种以过失酿成火灾的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的犯罪。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

16:单选、

某地区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办公室主任王某,急于引进外资,对于前来投资的“外商”甲某等人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其主体资格、资信状况,就签订引资合作协议,由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先期打入对方账户400万元,结果,先期打入的资金被悉数骗走,给国家造成了严重损失,王某的行为已经构成了(    )。

A 玩忽职守罪

B 滥用职权罪

C 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D 尚未构成犯罪

【答案】C

【解析】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题目中王某因“盲目轻信”“未认真审查”给国家造成严重的损失,构成了国家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

【拓展】请注意,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罪已经在2002年3月26日两高《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中修改为“国家机关工作人员签订、履行合同失职被骗罪”,所以严格意义上,本题C选项也存在问题《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406条规定:“国家机关工作人员在签订、履行合同过程中,因严重不负责任被诈骗,致使国家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致使国家利益遭受特别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滥用职权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故意逾越职权或者不履行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玩忽职守罪是指国家机关工作人员严重不负责任,不履行或不正确地履行自己的工作职责,致使公共财产、国家和人民利益遭受重大损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