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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导读】卫生类法律法规是安徽省合肥市等地区事业单位考试卫生系统等相关岗位笔试考试的主要内容之一,为助广大考生备考一臂之力,华图教育提供了卫生类法律法规系列资料。本篇为《中华人民共和国食品卫生法》。

    第一章 总 则

    第一条 为保证食品卫生,防止食品污染和有害因素对人体的危害,保障人民身体健康,增强人民体质,制定本法。

    第二条 国家实行食品卫生监督制度。

    第三条 国务院卫生行政部门主管全国食品卫生监督管理工作。

    国务院有关部门在各自的职责范围内负责食品卫生管理工作。

    第四条 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的,都必须遵守本法。

    本法适用于一切食品,食品添加剂,食品容器、包装材料和食品用工具、设备、洗涤剂、消毒剂;也适用于食品的生产经营场所、设施和有关环境。

    第五条 国家鼓励和保护社会团体和个人对食品卫生的社会监督。

    对违反本法的行为,任何人都有权检举和控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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