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刚性宪法与柔性宪法
划分标准:宪法是否有严格的制定、修改机关和程序。
1.刚性宪法,是指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具有最高法律效力的宪法。我国宪法属于刚性宪法,其制定和修改程序要比普通法律严格。
2.柔性宪法,是指无论制定、修改程序还是法律效力都和普通法律没有区别的宪法。
(三)钦定宪法、协定宪法和民定宪法
划分标准:制定宪法的机关不同。
1.钦定宪法,由君主或以君主名义制定和颁布的宪法。钦定宪法奉行主权在君原则。
2.协定宪法,是由君主与国民或国民的代表机关协商制定的宪法。协定宪法往往是阶级妥协的产物。
3.民定宪法,是基于人民主权思想产生的,即人民是宪法的制定者,其他任何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制定宪法。当今世界大多数国家的宪法都属于民定宪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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