宪法学基础知识
本专题是宪法学的最基本的理论,对参加公务员考试的考生来说,应掌握以下基本知识。
一、宪法特征
(一)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
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与同一法律体系之下的普通法律相比,宪法有如下三个特征:
1.宪法的内容规定的是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2.宪法的效力高于普通法律,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1)宪法是普通法律的立法依据或立法基础。
(2)普通法律与宪法不相抵触的原则。如果普通法律的规定、原则、精神同宪法的规定、原则、精神相抵触,那么普通法律应该被撤销、改变或宣布无效。
(3)一切宪法主体都必须以宪法为最根本的活动准则。
3.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普通法律严格、复杂。
(1)宪法的制定一般是要求成立一个专门的机构,我国的宪法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制定。
(2)宪法的修改与普通法律的修改在提起主体和通过程序上不一样。我国宪法的修改,由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或者1/5以上的全国人大代表提议。除了这两个特定的主体以外的一切组织和个人都无权向全国人大提出有效的修宪议案。在修改程序上,修改宪法由全国人大以全体代表的2/3以上的多数通过。
【例题】下列不能体现宪法的根本法地位的是()。
A. 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
B. 宪法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国家机关、社会团体和公民的最高行为准则
C. 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其他法律不同
D. 宪法的制定和修改程序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
【答案】C
【解析】宪法是国家的根本法,这一地位表现在三个方面:在内容上,宪法规定国家最根本、最重要的问题;在效力上,宪法的法律效力最高,是制定普通法律的依据,是一切公民、国家机关和社会团体的最高行为准则;在制定和修改程序上,宪法比其他法律更加严格。每部法律调整的社会关系都不同,都调整特定的社会关系,宪法所调整的社会关系与其他法律不同这一点不能体现宪法的根本地位,因此,本题的答案应当为C。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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