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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第四节 了解面试考官  把握面试流程
  一、考官与考官组
  (一)考官
  国家和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负责面试考官的培训、考核与监督,负责考官资格的审定、授予、取消等工作。
  1.面试考官的基本资格条件有:热爱祖国,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遵纪守法,严守工作秘密;具有良好个人修养,公道正派,身心健康;具有大专及以上文化程度;一般应从事干部人事、人才测评等相关工作3年以上;了解《公务员法》,熟悉公务员录用有关法律法规;具有较强的分析概括能力、判断能力与语言表达能力。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工作需要,可聘请其他有关人员担任特邀考官。特邀考官一般应当具备面试考官的基本条件,接受必要培训。
  主考官资格除具备上述面试考官的基本条件外,还须具有善于组织实施面试工作的能力、组织协调其他考官工作的能力、营造良好的面试氛围的能力、较高的提问水平和较强的普通话表达能力。
  2.面试考官的职责有:服从国家、省级公务员主管部门或其授权的市级机关和区县人事局具体实施面试工作的统一安排;按规定的时间参加培训和报到,认真熟悉面试题,做好面试准备;按照统一的评分标准,独立、客观、公正、准确地评分;恪守职业道德,遵守面试纪律,保守工作秘密,自觉接受监督;认真执行《公务员法》及公务员录用有关规定。
  3.面试考官的权利有:按规定行使面试考官职责;考官资格未经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批准不得取消;参加考官培训和工作研讨;对面试工作提出意见建议;法律法规赋予的其他权利。
  4.面试考官不得有下述行为:可能干扰面试工作公正性的请托;擅自与面试考生约见;面试期间擅离考场;考生面试进行时擅自离开考官席;暗示考生;面试时,主考官擅自变更面试时间、试题,主考官及其他考官未按公务员主管部门要求进行即席提问或追问;违反保密、回避规定;其他影响面试正常开展的行为。
  5.面试评价中的注意事项。面试能否做到客观、公正,评分非常重要,而评分的难度又非常大,因此,对考官的要求非常高。为保证评分的质量,除要严格按照有关原则、方法评定成绩外,在评分时还应注意以下几方面的情况:
  (1)评分标准必须客观统一。考官在评分时要做到前后宽严一致,横向间的评分标准要基本统一,对全体考生要一视同仁,机会均等。
  (2)克服"首因效应"的影响。"首因效应"是指人与人第一次见面所留给对方的印象。在面试中,考官对考生一进考场时的印象如何,常常影响着对其面试成绩的评定。
  (3)避免"晕轮效应"的影响。"晕轮效应"是指当考生表露出在某一方面有特长时,考官便由此而联想到他在其他方面也会很出色。反之,若考生表现出在某一方面的弱点,由此便认为他在别的方面也必然是水平一般。这是一种偏见,在这种偏见的作用下,会造成考查失真,用人不当的严重后果。
  (4)要保持旺盛的精力。面试的特点是持续时间长,考官们要连续作战。面试中,考官不仅要仔细倾听考生的回答,认真观察其反应,还要始终保持清醒的头脑,以便及时对考生的能力、水平作出恰当的判断。否则,不但会影响正确的判断,还会对考生的情绪产生不良影响。
  6.面试中应避免的失误
  (1)无意间作了题本之外的解释。在结构化面试中,按规定主考官必须按照题本上的题目向考生读题,不能作题目之外的任何解释。但在考试中,有时会出现主考官在读题时无意作了对某句话的解释。这种解释带有很大的引导性或暗示性,使考试的公平性难以得到保证。
  (2)态度生硬,气氛紧张。面试是一种交流活动,只有在亲切、友好的气氛中进行,才能取得预期的效果。但是在面试实践中,往往因考官态度生硬,造成考场气氛紧张,使考生不能充分发挥,影响了面试质量。
  (3)我行我素,缺乏沟通。在面试中,考官与考生进行非言语性沟通是非常必要的,这也是面试同笔试的最大区别之处。如果考官在考生回答问题时左顾右盼,我行我素,窃窃私语等,而不注意同考生进行沟通,则是严重的失误。其一,难以观察到考生回答问题时的举止;其二,失去了沟通,冷落了考生;其三,面试场面死气沉沉,考生的自尊心容易受到伤害。
  (4)只会"问",不会"听"、"看"。面试中,考官是通过"听"和"看"完成对考生的考查的,"问"只是某种媒介。通过"听"考生的回答内容,"看"其面部表情、言谈姿态来分析,最后作出判断,这是面试的要诀。但面试中容易出的问题是:主考官以为自己的任务主要是提问,因而手不离题本,忽略了通过"听"和"看"对考生进行评判这一主要任务。另一种是以"想"代"听"。在考生还未回答完问题时,考官就"想"到了考生对此问题回答的答案和水平,然而考生并未回答完问题,因而往往"想"错了。这其实也是一种偏见,导致难以公正地进行评判。
  (二)考官组
  面试考官组配备原则:合理配置考官的资历、学历、专业、年龄、性别等结构;考官人数必须是奇数,且不少于5名,原则上不多于11名,其中设主考官1名,必要时可以设立副主考官;须有五分之四以上的人员具有面试考官资格;非领导职务考官原则上不超过1名,特邀考官人数不得超过本考官组人数的五分之一。每个面试考场可安排备用考官1至2名。考官组成员一般从本地具有考官资格的人员中随机抽取一定数目和从招录机关选派一定数目组成,也可根据需要实行考官异地交流调配。
  面试考官组在主考官的组织下,应当履行的职责有:学习、研究、掌握面试试题,统一面试评分标准;严格按照规定的时间、方法、程序、步骤和要求,具体实施面试;亲切、清晰、准确地提问,创造有利于考生充分发挥其能力和水平的考场氛围;做好面试记录,严格按照评分标准客观、公正地评价考生;按照规定公布每一名考生的面试成绩;处理面试室内的其他事宜。
  在招录同批次人员时,原则上设置一个面试考官组。也可根据面试人数的多少增设或合并设置考官组。同一个面试考官组可对多个部门的不同职位的考生进行面试,但竞争同一单位同一职位的人员必须由同一面试考官组面试。同一个面试考官组一天面试的考生原则上不得超过35人。
  二、面试实施流程
  面试工作必须按下列程序进行:
  (一)制定面试实施方案
  面试实施方案应包括组织形式、面试内容、方法、步骤及其他有关事项,并在面试前按规定时间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二)确定面试人选
  在面试实施前,必须对网上报名的面试人选现场进行报名资格复审,检查其在报名时提交的信息和材料是否真实、准确,核实其是否符合规定的报考资格条件。
  (三)设置面试考场
  1.考场设置情况。考场应安排在整洁、明亮、安静、交通便利的地方。面试考场一般由考务办公室、面试室、候考室和候分室组成。面试室只提供给面试考官、面试室工作人员和考生使用,内设主考官席、考官席、计分员席、计时员席、监督员席、考生席。候考室只提供给等候面试的考生、候考室工作人员及面试未正式开始前考官执行回避程序时使用。候分室只提供给等候宣布面试成绩的考生和候分室工作人员使用。必要时,可增设旁听席或旁听室,邀请群众代表现场观看面试全过程。未经同意,其他人员不得进入面试室、候考室和候分室。
  2.常见的座次安排方式及其适用范围。面试室的座次安排有一定讲究,不同的座次安排都是针对不同的面试方法的。下面将几种常见座次方式及其适用范围介绍如下:
  (1)审讯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几位考官一字排开,坐于一张长桌后面,考生坐在对面,考官与考生的距离一般在2米之外,考官的座位最好不要背对光源;主考官坐在中间,其他考官分坐两边,记录人员及其他考务人员的座位另设。由于考官与考生面对面而坐,考生背对入口,处于下首,考官面对入口,处于上首,考官居高临下,优越地位很突出,从座次形式上看,考官与考生之间,很有点审问与被审问的味道,因而这种座次方式便谓之审讯式。审讯式座次便于考官在一定压迫情景下对考生提问和观察,常用于问答式和答辩式面试,绝大多数结构化面试都采取审讯式方式设置考场。具体请见下图:
  图一:税务系统领导干部面试考场
  图二:税务系统普通公务员面试考场
  (2)公堂式。这种方式是审讯式的一种变体,具体形式是考官一字排开,坐于一张长桌后面,主考官居中,考生坐于类似公堂的被告位置(两侧),其后是旁观席。这种方式很自然显透出一种辩说和裁断是非的架势,较常使用于辩论式等面试。
  (3)圆桌会议式。在面试座次设计中,有时为了便于考官与考生能开诚布公地讨论一些问题,增进双方了解,以使用人单位能更好地考查和挑选合适人选,也在面试中使用类似于圆桌会议的座谈方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考官与考生围桌而坐,考官与考生之间,以及考生与考生之间,都相互平等,自由谈论,气氛轻松,没有精神压力。这种方式较常用于会议讨论、案例分析、自由交谈等面试方法。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方法的座次安排也常用圆桌会议方式,但考官一般不坐在考生当中,而是退居周围对考生进行观察和评判。考生之间也不是轻松的座谈,而是更为激烈的讨论。
  (4)会客式。这种方式是圆桌会议式的一种变体,具体形式是考官与考生侧面而坐,排列成半圆,就像是家常会客。这种方式显得比较亲切,气氛比较活跃,考生与考官的对立感比较小,较常使用于小规模的交谈式面试,在普通公务员面试中很少使用。
  (5)舞台式。这种方式的特点是考生在台上,考官和观众在台下,考生的地位很突出,类似于剧院的座次安排。它通常使用在演讲式及其他着重通过考生表演或情景的模拟操作观察考生相关能力素质的面试方法当中。
  面试考场的座次排列方式较多,在面试实践中,一些基本的方式也在不断地演变,但总的原则是,任何一种方式都必须依据具体的面试方法和测试目的,在有利于考生充分真实地展现自己的才能和考官准确有效地评判面试结果的目标下,进行创设和选择。否则,就有可能因座次方式的使用不当,而影响面试的准确性和可靠性。
  (四)编制面试试题及相关测评材料
  (五)成立面试考官组
  (六)实施面试
  至少在面试开始3天前,面试组织者必须以书面或电话形式准确告诉考生面试的时间、地点及须携带的准考证、身份证等证件资料,有的地方或部门还告知考生面试的形式。
  考官组正式实施面试前,各相关人员必须认真做好下列准备工作:
  1.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报到。离面试开始45分钟前,面试考官及工作人员必须在指定的考务办公室报到。报到完毕,宣布面试考官组、工作人员的分组后,所有人员应立即将手机等通讯工具关闭后交由专人保管,佩带好标志牌按时到岗。
  2.面试室的准备工作。工作人员将考官使用的《面试评分草表》、《面试评分表》放置于主考官席、考官席;将计算工具以及《面试成绩评定表》、《笔试、面试和总成绩公布表》、《参加体检人员公布表》等表格资料放置于计分员席;将笔、草稿用纸及饮用茶水放置于考生席。
  3.验证核实。离面试开始30分钟前,候考室工作人员点名并查验完毕考生准考证、身份证,对候考室实行封闭管理。对未按规定时间报到者,当场宣布取消其面试资格。
  4.宣布纪律及抽签。离面试开始30分钟前,候考室工作人员在候考室张贴公示并向考生宣读《考生面试须知》,将考生手机等通讯设备关闭后放在指定位置。同时,采取抽签办法确定面试分组和面试顺序,准确填写《面试考生顺序表》,考生对所抽的顺序号进行签名确认。工作人员及考生在抽签后不得擅自离开候考室,不得将抽签顺序号告诉他人。
  5.面试考官与考生集体见面。面试开始前20分钟,主考官组织考官集体到候考室与考生见面。如有《公务员法》第七十条规定的情形,面试考官应回避,并及时进行调整。在面试考官与考生集体见面时,同时向考生公示试题袋密封情况。但目前,很多地方都没实行。
  6.考官及面试室工作人员进场。面试开始前15分钟,主考官、考官、计时员、计分员、监督员进入面试室。
  7.验卷拆封。面试开始前10分钟,面试试题袋经监督员及考场巡视人员检查无误后交主考官当场拆封。主考官将试题发给考官熟悉,考官组统一评分标准。拆卷后,面试室内人员不得擅离面试室。
  8.面试开始。
  (七)公布面试结果
  在公布时间上,国税的面试在国家考试主管部门的指导下由国家税务总局或各省级国家税务局决定,地税的面试由各省级考试主管部门和省级地税机关商定。目前,一般考生可当场就知道自己的成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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