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十、公示和录用


  (一)确定拟录用人员


  根据体检和考察结果,确定拟录用人员。


  (二)公示


  将面试、体检、考察合格的拟录用人员在相关网站公示7天。


  (三)录用


  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问题或反映有问题但不影响录用的,办理录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录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录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录用。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只对公示期内反映的情况进行核查,不受理后续的举报。为保护报考人员权益,举报人必须实名举报,各级公务员主管部门对匿名举报可以不予受理。


  录用工作于2011年9月30日前完成。录用工作结束后,不再进行补录。


  报考人员在接到录用通知后,必须在规定的时间内持相关证明材料报到。无正当理由逾期不报到者,取消其录用资格,并处5年禁考的处罚。


  依据相关法律法规,拟录用人员与原招录单位之间签署的合法用工合同,必须由本人自行与原单位按相关约定解除,否则取消其录用资格。


  录用工作结束后,10月10日前将录用人员及违纪违规人员上报省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为体现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原则,我州考录公务员实行“阳光考录”,人大、政协和纪检监察等有关机关全程进行监督。欢迎社会各界对考录公务员工作给予监督。


  中共西双版纳州委组织部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西双版纳州公务员局


  二○一一年二月十二日


  西双版纳州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2011年2月12日印

(责任编辑:huatu)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