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笔试合格分数线的划定:
■上海市公务员主管部门根据考试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的总成绩,以每类专业招录职位总数3倍的比例,从高分到低分排序,分类确定笔试成绩合格分数线,并在上海“21世纪人才网”上公布笔试合格分数线。
■法院系统的聘任制书记员、公安特警、司法系统基层人民警察政法类笔试合格分数线按照其招录职位特点,分别单独确定合格分数线。
8.考试笔试的主要内容:
■公务员录用考试笔试,包括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
■公共科目是《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验》、《申论》。
■专业考试科目分为政法、综合管理、经济管理、财务管理、信息管理、城市建设管理等六大类。
■考生可以根据自身情况及拟报考职位的资格条件和专业要求,任选一门或多门专业考试科目,但考生笔试合格后只能参加其中一个专业职位的面试。
■公共科目、专业科目考试大纲均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和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公布。
9.关于选报职位资格的规定:
■报考者在参加公共科目和专业科目考试且成绩合格后,才有资格参加上海市2008年2月27日至3月4日的首次网上职位报名,并接受招录机关的资格审查。资格审查合格后不能再报考其他职位;资格审查期间或资格审查未通过的,可以改报其他职位。
■在4月中旬首批招录工作结束后,首批未被录用的考生应及时了解本市主考机关在网上不定期地进行动态发布的招录信息,并可参加下一轮的职位报名。考生的笔试成绩在2008年度上海市招录公务员计划内有效。
10.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西部志愿者、专职辅导员报考公务员的优惠政策:
■对上海高校的优秀应届毕业生(选调生)、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中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志愿者、在高校专职辅导员岗位上工作满4年且考核优秀的人员,报考公务员,在同等条件下,可优先推荐、优先调剂、优先录用。
11.对编造假文凭、假经历、考试作弊等弄虚作假行为的处理:
■一经发现并查实,立即取消其当年考试录用资格,且在五年内不得报考公务员。
12.关于考前培训: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目前社会上出现的任何以公务员考试命题组、专门培训机构等名义举办的辅导班、辅导网站或发行的出版物、上网卡等,均与本次考试无关。请广大报考者提高警惕,切勿上当受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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