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4.关于“基层工作经历”的规定:
  
  ■“基层工作经历”是指在区(县)机关、事业单位、社团组织,各类企业和非公有制单位及农村工作的经历。自谋职业、个体经营的人员,也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
  
  ■应届毕业生在校期间的社会实践经历,不能视为基层工作经历。
  
  ■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应届毕业生,可以应届毕业生身份报考。如果符合职位规定的基层工作年限,也可以报考要求具有基层工作经历的职位。
  
  ■“两年以上基层工作经历”中“两年”的计算方法是:截止到2008年7月,报考者在基层工作的累计时间为两年。
  
  5.报名时间和报名办法、成绩查询:
  
  ■于2007年12月17日至23日组织网上报名,报考者可在规定时间内通过上海“21世纪人才网”(www.21cnhr.gov.cn)进行考试报名。
  
  ■完成网上报名、上传电子照片后,就可以网上缴费。网上缴费时间是12月17日9:00至12月24日12:00。
  
  ■考生在网上报名前,须认真了解上海市有关招录公务员的政策文件规定,仔细阅读《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公告》《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招考简章》和《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如实填写《上海市2008年考试录用公务员考试报名信息表》。
  
  ■报考者在报名、缴纳有关费用后,须持有网上下载打印的准考证和本人身份证,方可参加2008年上海市招录公务员的笔试。
  
  ■笔试成绩及合格分数线可于2008年2月下旬通过“21世纪人才网”、上海市职业能力考试院网站(www.spta.gov.cn)或声讯电话(95001966)查询。
  
  ■笔试成绩合格的考生,才有资格参加网上职位报名,职位报名时间2008年2月27日至3月4日。
  
  6.填写“报名信息表”注意事项:
  
  ■关于“考生类别”的填报说明:应届毕业生是指将于2008年毕业于全日制普通高等院校的学生;留学回国人员是指回国后尚未确定工作的留学人员。留学回国后已工作的,以社会在职人员类别报考。
  
  ■报考者为中共预备党员的,填写报名表时政治面貌一栏选择“中共党员”。
  
  ■社会人员在报考时已辞职,必须在“工作单位”栏填写“待业”字样。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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