四、纪律与监督
1、事业单位公开招聘人员实行回避制度。聘用单位负责人员和招聘工作人员在办理人员聘用工作时,涉及与本人有直系亲属关系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要主动提出回避。
2、本次招聘工作要做到信息公开、程序公开、结果公开,纪检监察部门将对整个过程进行全程监督。
3、严肃招聘纪律。对下列有违反本规定情形的,将严肃处理,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1)应聘人员伪造、涂改证件、证明,或以其他不正当手段获取应聘资格的;
(2)应聘人员在考试考核过程中作弊的;
(3)招聘工作人员指使、纵容他人作弊,或在考试考核过程中参与作弊的;
(4)违反本方案的其他情形的。
4、凡报考者未在规定时间按要求参加笔试、资格审查、面试、体检、签订劳动合同等情况的,均视为自动弃权。发现报考者填报情况不实、弄虚作假的,不论何时,一经核实,取消资格;已聘用的,解除劳动关系,依据有关规定追究其相关责任。
五、举报、咨询电话
秦皇岛市卫生局人事科:0335—3063953(咨询、举报电话)
秦皇岛市卫生局监察室: 0335—3629359(举报电话)
联系地址:秦皇岛市卫生局人事科(燕山大街90号)
附件:市卫生局所属6家单位简介
二○一一年五月三十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