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华图教育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公共基础知识:行文规则,希望能为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教育网社会工作者频道(www.huatu.com/a/shehui)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行文规则知识重难点分析,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行文规则将会出现的考点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

  一、一般规则

  第一,行文应当确有必要,讲求实效,注重针对性和可操作性。

  第二,行文关系根据隶属关系和职权范围确定。

  二、上行文规则

  向上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原则上主送一个上级机关,根据需要同时抄送相关上级机关和同级机关,不得抄送下级机关。

  第二,党委、政府的部门向上级主管部门请示、报告重大事项,应当经本级党委、政府同意或者授权。

  第三,下级机关的请示事项,如需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请示,应当提出倾向性意见后上报,不得原文转报上级机关。

  第四,请示应当一文一事。

  第五,除上级机关负责人直接交办事项外,不得以本机关名义向上级机关负责人报送公文,不得以本机关负责人名义向上级机关报送公文。

  第六,受双重领导的机关向一个上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另一个上级机关。

  三、下行文规则

  向下级机关行文,应当遵循以下规则:

  第一,主送受理机关,根据需要抄送相关机关。

  第二,党委、政府的办公厅(室)根据本级党委、政府授权,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行文,其他部门和单位不得向下级党委、政府发布指令性公文或者在公文中向下级党委、政府提出指令性要求。

  第三,党委、政府的部门在各自职权范围内可以向下级党委、政府的相关部门行文。

  第四,涉及多个部门职权范围内的事务,部门之间未协商一致的,不得向下行文。

  第五,上级机关向受双重领导的下级机关行文,必要时抄送该下级机关的另一个上级机关。

  四、其他行文规则

  同级党政机关、党政机关与其他同级机关必要时可以联合行文。属于党委、政府各自职权范围内的工作,不得联合行文。党委、政府的部门依据职权可以相互行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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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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