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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8年上海市公务员专业科目考试《综合管理》试卷(3)

2012-12-03 15:15:17 公务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参考答案及解析

  一、单项选择题

  1. D [解析] 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在我国改革开放和现代化建设中居于重要的战略地位,它是全面深化改革开放的关键因素和重要环节。胡锦涛总书记在党的十七大报告中指出,要加快行政管理体制改革,建设服务型政府。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2. A [解析] 我国的行政主体是指享有行政职权,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国家行政职权,作出影响行政相对人权利义务的行政行为并本身担责的组织。行政主体具有下列三个特征:(1)行政主体是享有国家行政权力,实施行政活动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其他国家机关、组织的区别所在。 (2)行政主体是能以自己的名义行使行政权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和受行政机关委托执行某些行政管理任务的组织的区别。(3)行政主体是能够独立对外承担其行为所产生的法律责任的组织。这是行政主体具有独立法律人格的具体表现,也是一个组织成为行政主体的必备条件。在我国,行政主体包括国家行政机关和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1)行政机关包括中央行政机关和地方行政机关。

  中央行政机关:国务院及国务院所属各工作部门(中华人民共和国外交部、国防部、国家发展和改革委员会、教育部、科学技术部、工业和信息化部、国家民族事务委员会、公安部、国家安全部、监察部、民政部、司法部、财政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土资源部、环境保护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交通运输部、铁道部、水利部、农业部、商务部、文化部、卫生部、国家人口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中国人民银行、审计署)。

  地方行政机关: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及其所属的各工作部门;地方各级人民政府的派出机关,如专员公署、区公所、街道办事处、驻外地办事处等。

  (2)法律、法规授权的组织。

  例如:国家知识产权局专利申请委员会、国家工商行政管理商标评审委员会、消防机构、自治组织、公安派出所等。

  综上所述,某公安派出所属于行政主体,某区工商行政管理分局下属工商检查所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某市辐射环境监理所也属于行政机关内部的组成机构,不是行政主体;某市公路养护管理段也是如此,不是行政主体。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A。

  3. B [解析] 所谓行政问责制,是指一级政府对现任该级政府负责人、该级政府所属各工作部门和下级政府主要负责人在所管辖的部门和工作范围内由于故意或者过失,不履行或者未正确履行法定职责,以致影响行政秩序和行政效率,贻误行政工作,或者损害行政管理相对人的合法权益,给行政机关造成不良影响和后果的行为,进行内部监督和责任追究的制度。

  行政问责制的目的是为了强化行政责任,促进行政人员依法行政、恪尽职守,提高执行力和公信力,弥补法律和纪律追究的空档和不足,形成与法律和纪律相互衔接、相互补充的机制,形成对行政人员的有效监督。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4. B [解析] 帕累托法则又称80/20法则、马特莱法则、二八定律、帕累托定律、最省力法则、不平衡原则、犹太法则。帕累托法则是指世界上充满了不平衡性,比如20%的人口拥有80%的财富,20%的员工创造了80%的价值,80%的收入来自20%的商品,80%的利润来自20%的顾客,等等。这种不平衡关系也可以称为二八定律。该法则认为,资源总会自我调整,以求将工作量减到最少。抓好起主要作用的20%的问题,其他80%的问题就迎刃而解了。所以,在工作中要学会抓住关键的少数,要用20%的精力付出获取80%的回报。因此,这种法则又叫最省力法则。

  帕金森定律又被称为“金字塔上升”现象,是指一个不称职的官员,会聘用两个水平比自己更低的人当助手,由此导致在行政管理中,行政机构会像金字塔一样不断增多,行政人员会不断膨胀,每个人都很忙,但组织效率越来越低下。帕金森定律深刻地揭示了行政权力扩张引发人浮于事、效率低下的“官场传染病”。

  瓦格纳法则主要是说,随着工业发展,在政治因素方面市场关系复杂化,导致对法律和治安的需求增加;在经济因素方面,工业发展推动城市化进程,产生拥挤等外部性问题,需要政府的管理与调节工作,这些都促使国家活动增长。所以当国民收入增长时,财政支出会以更大的比例增长,随着人均收入水平的提高,政府支出占GNP的比重将会提高,这就是财政支出的相对增长。

  彼得原理是美国学者劳伦斯·彼得在对组织中人员晋升的相关现象研究后得出的一个结论:在各种组织中,由于习惯于对在某个等级上称职的人员进行晋升提拔,因而雇员总是趋向于晋升到其不称职的地位。彼得原理有时也被称为“向上爬”原理。这种现象在现实生活中无处不在:一名称职的教授被提升为大学校长后无法胜任;一个优秀的运动员被提升为主管体育的官员而无所作为。

  综上所述,B项应为正确选项。

  5. C [解析] 所谓利益冲突,指政府官员公职上代表的公共利益与其自身具有的私人利益之间的冲突。这里的利益,不仅是经济利益,还包括专业利益、个人声誉等等。

  权力冲突是指在工作过程中,由不同的权力来源所带来的不同的客观责任之间的冲突。

  角色冲突(Role Conflict)是当一个人扮演一个角色或同时扮演几个不同的角色时,由于不能胜任,造成不合时宜而发生的矛盾和冲突。

  责任冲突是指行为主体在进行管理责任行为选择时所遇到的矛盾状态。责任冲突包含不同性质的责任之间的冲突和不同层次的责任之间的冲突。

  本题中当地政府一方面负责灾后重建任务,与此同时,上级政府又指示该政府为迎接国家卫生城市的评比做好重点准备工作,这样一来,该政府就不得不面临着角色冲突的问题。因此,C项为正确答案。

  6. B [解析] 行政强制执行是指在行政相对人拒不履行国家行政主体所作出的,并且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有关国家机关依法强制该相对人履行该义务,或者由国家机关本身或第三人直接履行或代为履行该义务,然后向义务人征收费用的法律制度。 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1)行政强制执行以行政主体和法院为执行主体。(2)行政强制执行以已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执行内容。(3)强制执行的目的在于迫使相对人履行义务或用代执行等方式达到与履行义务相同之状态,最终确保行政法上秩序的实现。(4)在执行条件上,行政强制执行必须以相对人逾期不履行已经生效的具体行政行为所确定的义务为前提。但从本质上来讲,行政强制执行的特征在于其强制性。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7. B [解析] 竞争性招标采购是国际竞争招标采购、国内竞争招标采购的总称,它是政府采购最常用的方式之一。竞争性招标采购有一套完整的、统一的程序,这套程序不会因国家、地区和组织的不同而存在太大的差别。一个完整的竞争性招标过程由招标、投标、开标、评标、合同授予等阶段组成。竞争性招标采购是采购单位通过公开发布招标公告,邀请所有符合要求的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招标采购方式。

  限制性招标采购是指采购单位不刊登招标公告而直接邀请供应商参加投标的一种采购方式。

  竞争性谈判采购是指采购机关通过与多家供应商进行谈判,最后从中确定中标供应商的一种采购方式。竞争性谈判采购的供应商应该尽可能多,并且不应少于三家。采购单位通过与每一家供应商分别就相同的内容进行谈判,然后根据谈判的结果进行比较评测,最后选出一家报价最低、服务最优的供应商为中标商,并与其签订采购合同。

  邀请招标采购在指定的政府采购信息发布媒体上发布招标预审公告,然后从符合相应资格条件的供应商中随机邀请三家以上供应商,并以投标邀请书的方式,邀请其参加投标的一种方式。

  本题中某政府机关经过有关会议协商后,决定选择本市5家具有较好信誉的电脑公司作为投标人,向其发出投标邀请进行招标采购,属于上述限制性招标采购的方式,因此,B项为正确答案。

  8. C [解析] 略

  9. B [解析] 本题考查公务员职位变动的相关规定。

  我国《公务员法》第11章第63条规定:国家实行公务员交流制度。公务员可以在公务员队伍内部交流,也可以与国有企业事业单位、人民团体和群众团体中从事公务的人员交流。交流的方式包括调任、转任和挂职锻炼。

  调任就是公务员与公务员队伍以外的其他从事公务的人员的交流,实际上是让原来不具有公务员身份的人变成公务员的一种方式,是公务员队伍的另一个“入口”。在这个意义上,它与录用有相同的地方。但是,调任与录用最主要的区别是使用范围不同。录用适用于选拔担任主任科员以下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而调任则适用于选拔担任领导职务或者副调研员以上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以及专业技术类和行政执法类中相当于副调研员以上层次的非领导职务的人员。可见,调任所适用的职务层次要比录用高。

  转任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这是转任与调任最大的区别。转任在机关内部的范围是没有限制的,既包括在本部门、本单位不同职位的转任,也包括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转任中如果出现职务的升降,应当按照公务员职务升降的有关规定,履行必要的程序。

  挂职锻炼是指根据培养锻炼公务员的需要,可以选派公务员到下级机关或者上级机关、其他地区机关以及国有企业事业单位挂职锻炼。公务员在挂职锻炼期间,不改变与原机关的人事关系。

  委任制和选举制相对应,亦称任命制,是指由立法机关或其他任免机关经过考察而直接任命产生行政领导者的制度。

  本题中某省省长从地方进入中央某部担任部长,是在公务员队伍内部进行交流的方式,不涉及公务员身份的变化,属于跨地区、跨部门的转任,因此,B项正确。

  10. D [解析] 政府宏观经济调控目标的实现,必须借助于宏观调控手段。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调控的手段主要有国家计划、经济手段、法律手段和行政手段。

  经济手段是通过具体的宏观经济政策来实施的。它是整个宏观经济调控的主体。政府在确定了一定时期的经济发展目标以后,制定相应的经济政策,并通过选择相应的经济杠杆来具体实施相应的经济政策。经济手段的特点在于间接性、诱导性、平等性、有偿性、关联性、复杂性,最适于管理经济活动,但因其只能调节经济利益关系,不能靠它解决所有问题。

  法律手段对经济主体具有普遍的约束性和严格的强制性,它为正常的生产经营活动提供保护和稳定有序的外部条件,惩罚各种违法经营行为,保证经济运行的正常秩序。

  行政手段是以行政权威的强制力,直接调节和控制经济活动,具有强制性、垂直性和权威性等特点。随着社会主义市场经济体制的建立和完善,行政手段调节经济相应减少。

  宏观经济调控的各种手段都有特定的功能和作用,又都有自身的局限性,综合运用各种手段很有必要。在社会主义市场经济条件下,宏观经济调控主要运用经济手段和法律手段,辅之以必要的行政手段。

  在本题中,政府从税收、信贷、利率、土地供应等多方面进行了干预,但房价仍不断上涨,这体现了政府经济手段的间接性,不能直接抑制住房价的涨幅。因此,D项是正确答案。

  11. C [解析] 本题“乙公寓的不少业主对甲公寓的开发建设存在异议”,可知政府在规划甲公寓的建设时缺乏民主性,未能及时有效地与乙公寓业主进行协商,造成了乙公寓业主的不满。

  至于法院判决,乙公寓业主并未针对判决发表其不满,A项说法不正确;B项公寓居民缺乏法治意识,文明素质较差无法得出,乙公寓的业主已经寻求过法律途径,因此并不能认为他们缺乏法治意识;D项政府有关部门没有及时制止和监督,导致高空抛物现象越演越烈也不能得出,高空抛物的现象是乙公寓业主自发形成的,本题中并未说明是由于政府缺乏监督而导致高空抛物现象愈演愈烈。

  12. B [解析] 国家信访局是国务院部委管理的国家局,不是国务院的直属机构。A项错误。

  国务院台湾事务办公室是国务院主管台湾事务的办事机构。B项正确。

  《国务院行政机构设置和编制管理条例》第2章第14条规定:国务院行政机构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撤销或者合并,经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审核方案,报国务院批准。C项“财政部的司级内设机构的增设由财政部审核,国务院机构编制管理机关批准”错误。

  国务院学位委员会受国务院领导,但不是国务院的27个组成部门之一。D项错误。

  13. D [解析] 党管干部原则既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可动摇的根本原则,也是社会主义人事制度和资本主义人事制度的基本区别点。党管干部原则,在公务员制度中具体表现为:第一,中国共产党根据全体人民和社会主义建设的需要,制定与公务员制度有关的路线、方针和政策。第二,由中国共产党的相应组织负责对高、中级公务员的管理。第三,中国共产党通过党的组织对公务员中的中国共产党党员进行监督和教育。为人民服务是公务员职业道德的灵魂。四项原则是我国公务员制度不可动摇的基本原则。公开、平等、竞争、择优的考试录用原则为公务员制度最重要的原则,也是公务员制度的标志和灵魂。因此,D项正确。

  14. B [解析] 聚联式沟通指存在一个沟通中心,沟通中心可以和任何其他沟通点联系,其他各点只能与沟通中心发生联系,彼此间无相互的沟通渠道。

  单联式沟通是指各个信息沟通点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个成员只能与其相邻的两个点相互沟通,而与其他点不发生联系。

  互联式沟通指每个沟通点都可以与其他所有的点发生联系,各类信息点可互相沟通,没有信息中心。

  分联式沟通与聚联式沟通相反,每个沟通点相互发生关系,而不存在一个沟通中心。

  本题中,各个信息沟通点的地位是平等的,每个成员只能同相邻的两点进行沟通, 而不与其他点发生沟通,很明显是属于单联式沟通。因此,B项是正确答案。

  15. A [解析] 信赖保护原则是指行政管理相对人对行政权力的正当合理信赖应当予以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生效的行政行为,确需改变行政行为的,对于由此给相对人造成的损失应当给予补偿。 信赖保护原则要求政府对其行为应守信用,个人或组织对政府行为的正当信赖必须予以合理保护,以使其免受不可预计的不利后果。《行政许可法》第8条的规定,公民、法人或其他组织依法取得的行政许可受法律保护,行政机关不得擅自改变已经生效的行政许可,正是体现了信赖保护原则,其目的在于保护行政相对人合理的信赖利益。

  责任原则一般包括过错责任原则、无过错责任原则和公平责任原则,是指在什么样的情况下,行政机关得以承担责任。B项不符合题意,应排除。

  服务性原则是指行政管理主体要以为人民服务为指导理念,牢固树立“人民公仆”的思想。可见,C项也不符合题意。

  以人为本是我们党的根本宗旨和执政理念的集中体现。科学发展观强调的以人为本,与我们党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根本宗旨和立党为公、执政为民的本质要求是完全一致的,与我们党提出的始终代表中国最广大人民的根本利益是完全一致的。D项很明显也不符合题意,应排除。

  16. B [解析] 在自由资本主义时期,与反对国家干预的自由主义的统治方法和议会至上的资本主义民主政治制度相适应,法治行政的基本要义表现为:(1)行政权的作用不得与法律相抵触;(2)行政权没有法律依据,不得使人民负担义务,或分割其权力;(3)行政权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免除特定人在法律上应负的义务,或为特定人设定权利;(4)法律经各个行政机关自由裁量时,其裁量权的界限,仍须受法律限制。一切行政权力的行使都必须根据法律,服从法律,遵守法律。这反映了自由资本主义时期“无法律即无行政”的法治行政现实,也是“政府法治主义”的充分体现。因此,本题正确答案为B。

  17. B [解析] 行政立法依其立法权力的来源不同,可以分为一般授权立法和特别授权立法。一般授权立法是指国家行政机关直接依照宪法和有关组织法规定的职权制定行政法规和行政规章的活动。特别授权立法指依据特定法律、法规授权或者依据国家权力机关或上级国家行政机关通过专门决议的委托,制定规范性法律文件的行为。

  执行性立法,指为了执行效力高于其自身的规范性文件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如国务院为实施《公司法》而制定的实施办法就是执行性立法。其特点是不创设新的法律规则,只对效力比自身高的法律、法规的具体执行问题作出说明或规定办法。

  补充性立法,指行政机关为补充法律、法规在某个具体方面内容的不足,而进行的行政立法活动。之所以要作补充,是因为法律、法规对某个或某些具体方面的问题难以作详尽规定或不宜规定得过细,为方便实施,行政机关接受授权,在原法律、法规确立的原则基础上制定补充规定。

  为了保障2008年奥运会的顺利筹办,北京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授权北京市人民政府,在奥运期间有关交通管制、环境卫生、安全保卫措施等方面可以制定规范性文件.这属于特别授权立法,因此,正确答案为B。

  18. A [解析] 征收机场建设费的依据是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的《关于整顿民航机场代收各种机场建设基金的意见》,此意见是财政部、国家计委、民航总局制定的,根据《宪法》第89条第13款的规定,国务院有权改变或者撤销各部、各委员会发布的不适当的命令、指示和规章。因此,有权改变或撤销机场建设费的规定的是国务院,全国人民代表大会、最高人民法院、国务院办公厅均没有此项权力,因此,排除BCD三项,A项正确。

  19. D [解析] 《行政处罚法》体现了我国行政法治理念的进一步发展,而《行政许可法》对我国10多年来的行政法治经验尤其是法治政府的构成要件进行了总结,从法律制度上确立了有限政府、透明政府、法制统一政府、守信政府、责任政府等基本理念,反映了我国行政法治理念的深化。由此可见,我国政府近年来制定《行政许可法》和《行政处罚法》的主要目的在于构建一个有限政府。因此,排除ABC三项,D项正确。

  20. C [解析] 有关《行政许可法》调整范围的规定在我国《行政许可法》第12条中可以找到:“下列事项可以设定行政许可:(一)直接涉及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经济宏观调控、生态环境保护以及直接关系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等特定活动,需要按照法定条件予以批准的事项;(二)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三)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四)直接关系公共安全、人身健康、生命财产安全的重要设备、设施、产品、物品,需要按照技术标准、技术规范,通过检验、检测、检疫等方式进行审定的事项;(五)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六)法律、行政法规规定可以设定行政许可的其他事项。”

  A项某大学(受教育部门委托)向经过四年学习成绩合格的毕业学生颁发毕业证书符合“提供公共服务并且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职业、行业,需要确定具备特殊信誉、特殊条件或者特殊技能等资格、资质的事项”。B项陈某向工商局申请个体经商户的营业执照符合“企业或者其他组织的设立等,需要确定主体资格的事项”。D项某公司向地质局申请办理采矿登记手续,地质局依法给予了采矿登记符合“有限自然资源开发利用、公共资源配置以及直接关系公共利益的特定行业的市场准入等,需要赋予特定权利的事项”。C项某公立大学需要购买班车,向省教育厅申请拨款,省教育厅对此进行审批,不符合以上任何一项,故不属于行政许可的调整范围。因此,C项是正确答案。

  21. C [解析] 所谓行政处罚追究时效,是指在违法行为发生后,对该违法行为有处罚权的行政机关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未发现这一违反行政管理秩序行为的事实,超过法律规定的期限才发现的,对当时的违法行为人不再给予处罚。

  《行政处罚法》第29条第1款规定,违法行为在2年内未被发现的,不再给予行政处罚。第2款规定:前款规定的期限,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违法行为有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行为终了之日起计算。要正确理解该条的规定,应把握3点:

  (1)该条的“发现时间”是指行政机关的立案时间,不是行政机关作出行政处罚的时间;

  (2)行政处罚追究时效的期限是从违法行为发生之日起计算。对于连续或者继续状态的,从违法行为终了之日起算。“违法行为终了之日”是指违法行为完成或者停止日。如运输违禁物品,在途中用了10天时间,应当以最后一天将违禁物品转交他人为行为终了之日。如某公民自从接通电源时就开始偷电,该案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该公民停止偷电之日起计算。又如某人违法占地建住宅,其行为的行政处罚追究时效应当从某人拆除住宅,退还土地之日起计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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