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第十七章第二审程序

       第二审程序又称上诉审程序,是指一审法院的上一级法院根据上诉、抗诉,对一审人民法院未生效的判决或裁定进行重新审理的方式、方法等的总称。

       第二审程序的主要特点如下:

       1.它是上诉审程序。就是说,它是第二审人民法院根据当事人的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而进行的审判程序;如果没有当事人上诉或者人民检察院的抗诉,就不会引起第二审程序。不论是当事人上诉,还是人民检察院抗诉,必须在法律规定的期限内提出。如果超出法律规定的期限,即使提起上诉或者抗诉,也不能引起第二审程序。

       2.它是重新进行审判的程序。第二审人民法院对第一审判决裁定认定的事实是否清楚,证据是否确实、充分,定性是否准确,量刑是否得当,诉讼程序是否合法等,通过重新审判的程序,进行全面审查,不受上诉或者抗诉范围的限制,以维护正确的判决裁定,纠正或撤销错误的判决裁定,准确地打击犯罪,保护当事人的合法权益,充分发挥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审判监督作用。

       3.它是终审程序。上诉制度与审级制度之间存在着密切的关系,由于我国采取的是两审终审制,所以第二审程序也就是终审的程序。只要第二审人民法院的判决或者裁定一经宣告,即发生法律效力(死刑判决和类推判决除外);即使当事人不服,也不能再提起上诉。

       1.通过第二审程序,纠正一审法院的错误裁判,准确地惩罚犯罪分子,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地方各级人民法院审判第一审案件,应当做到事实清楚,证据确实、充分,定罪量刑适当,程序合法。但是犯罪现象是十分复杂的,要彻底查清案件事实,是一项艰难的任务。有时由于某种客观原因,或者审判人员认识上的片面性,或者工作上的失误,都可能发生错误。通过第二审程序可以及时纠正第一审法院的错误裁判,保证生效判决的正确性,既有利于准确地处罚犯罪分子,保护被害人的人身权利和其他权益,又能使罚不当罪的得到纠正,无罪的人免受刑罚处罚,有效地保护被告人的合法权益。

       2.通过第二审程序,维护一审法院的正确裁判。第二审人民法院通过对案件进行面审查、审理,利用维持原判驳回上诉或抗诉等手段,可以使一审的正确裁判得到进一步的证实和确认,并可以对有关诉讼参与人进行法制宣传教育,促使罪犯认罪服法,接受改造。

       3.有利于上级人民法院监督和指导下级人民法院的审判工作,保证办案质量。第二审程序是上级人民法院对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实行监督的有效方法。上级人民法院通过撤销、变更下级人民法院所作的错误裁判,指出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存在的问题和缺点;通过维护下级人民法院的正确判决,肯定下级人民法院审判工作中的正确方面。这样,就有利于下级人民法院总结经验教训,发扬成绩,改进审判

       上诉,是有上诉权的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要求上级人民法院对案件进行重新审判的诉讼活动。

       抗诉,是人民检察院行使职权的诉讼活动,包括第二审程序的抗诉和审判监督程序的抗诉。

       第二审程序的抗诉,是地方各级人民检察院认为同级人民法院的一审裁判确有错误时,提请上一级人民法院进行重新审判的活动。

       (一)上诉的主体

       刑事诉讼法第180条规定: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不服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有权用书状或者口头向上一级人民法院上诉。被告人的辩护人和近亲属,经被告人同意,可以提出上诉。附带民事诉讼的当事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可以对地方各级人民法院第一审的判决、裁定中的附带民事诉讼部分,提出上诉。对被告人的上诉权,不得以任何借口加以剥夺。根据这条规定,我国刑事第二审程序中有权提起上诉的人员可分为三种:

       1.被告人、自诉人和他们的法定代理人。他们可以根据自己的意愿独立行使上诉权。因为被告人、自诉人在诉讼活动中处于特殊的地位,人民法院审理案件所做出的判决、裁定,对他们都有切身的直接的利害关系,所以法律规定他们有独立的上诉权,只要他们之中有人依法提出上诉,就引起第二审程序。被告人、自诉人在案件发生时,如果是未成年人或者是生理上、精神上有缺陷而不能正常进行诉讼的人,其法定代理人也应享有独立的上诉权,这有利于维护被告人、自诉人的合法权益。

(责任编辑:admin)
无法在这个位置找到: jiangxi/ajaxfeedback.htm

经典图书

  • 国考新大纲系列
  • 名师模块教材
  • 面试教材系列
  • 公务员省考教材
  • 华图教你赢系列
  • 热门分站
  • 热门地市
  • 热门考试
  • 热门信息
  • 热门推荐
2015省公务员考试高分课程体系
2015年地方公务员考试高分备考特训营
  • 申论
  • 行测
  • 面试
  • 历年真题
  • 模拟试题
  • 时事热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