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22-10-28 09:50:06 公务员考试网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1.交拟:指机关或部门领导人交付起草文稿的任务。
2.拟议:指在起草前由有关人员对所要拟写的公文的基本思想、主要问题等进行讨论、商议。
3.拟办:指机关办公厅(室)的负责人或者其他人员对收到的公文该如何处理提出初步意见,供领导人批办时参考。
4.批办:指机关负责人对送批的文件提出的处置意见。批办时应注明具体意见、承办部门、阅知范围等内容,不能只写“阅”、“拟同意”。
5.注办:是指对公文承办结束后,由经办人在公文处理单上所作的简要说明。
6.查办:是指文书工作人员协助机关领导检查各项方针、政策、决议、指示的执行和落实,以及对某些问题进行查处,解决的一项承办性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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