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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年云南三支一扶招聘792人考试公告(2)

2021-05-28 09:56:07 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 http://www.huatu.com/ 文章来源:云南人事考试网

【导读】华图三支一扶招聘考试网云南人事考试网发布:2021年云南三支一扶招聘792人考试公告(2),详细信息请阅读下文!更多资讯请关注华图三支一扶考试微信公众号(htszyf),欢迎加入全国三支一扶备考交流群:764172889。

(二)笔试。

1.笔试(6月19日09:00至11:00)。笔试全省统一命题,内容为公共基础知识。不指定辅导用书、不委托任何培训机构进行考前培训。笔试成绩满分为100分。考生携带准考证、身份证、黑色钢笔或碳素笔、2B铅笔、橡皮擦,按准考证上的具体时间和地点参加考试。

2.公布笔试成绩(7月12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在报名系统公布笔试成绩,考生可登录查询。正常参加考试但分数为零分的人员、未缺考但被标记为缺考的人员、对违纪情形有异议的人员,可于7月12日至7月14日向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申请查询。

3.公布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7月16日前)。根据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下达的计划指标和岗位笔试成绩排名,划定笔试最低合格分数线(针对我省怒江州、迪庆州、艰苦边远地区、革命老区、支医岗位单独划定最低合格分数线),按照1∶2的比例确定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并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公布最低合格分数线和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未达到最低合格分数线的岗位视为无效岗位。

(三)资格复审、面试、体检。(8月16日前完成,具体时间及要求请关注各州(市)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网站通知)

1.资格复审。各州(市)根据进入资格复审人员名单,组织资格复审。考生携带本人有效身份证、笔试准考证及证明满足岗位要求的其他材料到岗位所属州(市)指定地点进行现场资格复审。其他材料包括但不限于学历证书(还未领取毕业证的2021年应届毕业生持教育部学籍在线验证报告)、职业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有工作单位考生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等。

资格复审出现放弃或不合格人员的岗位,在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按该岗位笔试成绩从高到低顺序依次递补2次。递补后仍未达到面试比例的岗位不再递补,可据实面试。

2.面试及综合成绩计算。通过资格复审的考生参加面试,面试办法由各州(市)确定。面试满分为100分,最低合格分数线为70分。综合成绩=笔试成绩×50%+面试成绩×50%,如出现综合成绩相同情况,按照面试成绩由高到低的顺序确定排名先后。

3.体检。各州(市)在面试最低合格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照综合成绩岗位排名和岗位招录人数等额确定进入体检人选,并组织体检。体检参照《关于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的通知》(人社部发〔2016〕140号)的规定执行。

参加体检人员携带填写好的《云南省“三支一扶”人员招募审批表》一式四份(登录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hrss.yn.gov.cn下载,按说明填写后,双面打印并贴近期免冠一寸白底彩照)和本人有效身份证到指定地点参加体检。体检费先由考生支付,服务期满6个月,由省财政按每人320元标准补助。考生对体检结论有疑问的,可在接到体检结论后及时提出复检申请,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论以复检结果为准。在规定时间内无法完成体检,体检医院不能出具体检结果的,取消招募资格。

体检时出现个人放弃、体检不合格或合格后又放弃的情形时,各州(市)按该岗位综合成绩及进入该环节人员须具备的条件进行1次递补。怒江州、迪庆州、艰苦边远地区和革命老区,在体检及后续招募过程中,若出现考生放弃,且本岗位无递补人选的,可根据岗位条件,在参加本县(市、区)岗位面试但未进入体检,且专业相近人员中按综合成绩排名进行跨岗位调剂补录一次。

(四)确定拟招募人员、公示(8月20日)

1.确定拟招募人员。各州(市)根据考试综合成绩、体检结果等确定拟招募人选名单,并于8月16日前报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审核。

2.公示。经审核的拟招募人员名单在云南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网进行公示。公示期为5天。

公示期满无举报的,正常办理招募手续;有举报经查情况属实的,不予招募;经查举报不实的,按规定办理招募手续。举报工作人员有违纪违法行为的,由相关部门查证并按规定处理。

(五)招募上岗

1.下发招募录取通知(8月27日前)。经公示无异议的,由省“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下发招募录取通知。

2.签订协议(8月31日前)。由县级“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组织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与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签订《云南省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计划协议书》。

3.上岗(9月1日)。新招募“三支一扶”人员根据县“三支一扶”协调管理办公室安排,在规定时间到服务单位报到上岗。

三、待遇和保障

(一)服务期间工作生活补贴标准参照“当地乡镇事业单位从高校毕业生中新聘用工作人员试用期满后工资收入水平”确定。中央、省级财政每人每月合计补助4167元,差额部分由各州(市)、县(市、区)财政保障补齐。在艰苦边远地区服务的,同等享受艰苦边远地区津贴;服务期满6个月,给予每人发放一次性安家费3000元和一次性体检补助费320元;每年进行年度考核,根据考核结果发放考核奖励金,考核为称职的每人发放3600元,考核为优秀的每人发放5400元。

(二)服务期间参加社会保险。社会保险的单位缴费部分由州(市)、县(市、区)两级财政共同负担,个人缴费部分在“三支一扶”人员工作生活补贴中代扣代缴。省人力资源社会保障厅为在岗“三支一扶”人员统一购买重大疾病和人身意外伤害商业保险。

(三)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由服务单位或服务单位人事主管部门、县级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门会同编制等有关部门办理聘用手续,聘用为原服务单位事业编制工作人员,不再实行试用期。“三支一扶”人员服务期满经考核合格后,其在基层服务年限计算为工龄,参加工作时间按到基层报到之日起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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