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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家公务员面试热点:买药送礼品,有违医保“初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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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试热点相关背景

近日,有市民反映,北京玉林中医院针对老人推出“促销活动”,到门诊开药满500元即可获得礼品。有市民质疑,退休老年人医保报销比例较高,医院在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前做活动,有加剧老年人“突击买药”嫌疑,造成医药资源浪费。记者探访发现,上述医院有很多老年患者排长队买药。医院则回应称,是针对困难老年人的补助。(12月28日《新京报》) 

面试热点独家解析

@梅州日报苑广阔:出于促销宣传需要,很多商场、超市都会推出购物送礼品的活动,但医院买药也送礼,却明显超出了绝大多数人的日常认知,因为医院不是商场超市,而且药品也不是一般性的商品。不过在当事医院和使用医保购买药品的患者看来,这项“买药送礼品”的活动是一种双赢--医院药品卖得越多利润也就越多;老年人按照当地医保政策2万元医保限额如没有用完会被“清零”,倒不如趁医院搞促销用完,既得到药品还有礼品。

其实,这种看上去医院和患者双赢局面的背后,国家的医保资金却遭受损失。一些老年人多买的药可能自己根本用不完,过期以后只能扔掉,这岂不是对医药资源的一种巨大浪费?药的浪费还是小事,医保资金的浪费是大事,因为医保的基本精神是风险共担,即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后统筹安排。一些老人明明没有生病却动用医保资金去买药,也就等于是占用其他患者的医保资金,最后吃亏的是患者。

《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和开架自选的方式进行销售。国家做出这种规定的根本目的,就是为了防止药品和医保资金被浪费,现在这家医院推出“买药送礼品”活动,明显有违医保的基本精神,作为医疗机构的医院,显然也搞错了自己的角色定位,把自己等同于一般的商业企业了。

对于这种现象,应该引起有关方面的重视,并且在深入调查基础上,给出一个明确的说法。如果其中确实涉嫌违法违规,该怎么处理就怎么处理,该如何追责就如何追责,不能任由这种药品和医保资金双重浪费现象继续上演下去。

@光明网何勇海:医院和一些老年人的利益合谋,肥了自己,却会导致医保资金被过度消耗。医保资金是百姓的“养命钱”,具有固定用途,只能用于真正的医疗。而且,医疗保险的基本宗旨是风险共担,即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后统筹安排,比如一万个人交医保,其中一千个人生病,这一万个人交的钱共同承担这部分风险。如果医保资金成为“唐僧肉”,医院将报销便利当成推销药品的良机,老年人没病也要吃上一大口,无疑违背了医保的基本宗旨,是对其他真正害了病的患者应享福利的无形侵占。要知道,医保报销规定中的每年限额,并非是限额多少就必须使用多少,限额多少也不意味着个人账户中就有那么多钱,不用完就是浪费。没有用完的金额,其实仍然累计在大家的“盘子”里。

事实上,年底突击卖药与买药,不是一家医院、一个地方的怪现象。要解决此老大难问题,一方面要整治医院的药品促销活动,严惩违规销售与骗保行为。《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要求,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如今看来,相关规定无疑成一纸空文,监管自有连带责任。另一方面,给公众普及医保及药物知识,让他们走出报销限额的认识误区,同时意识到药品对保质期、储藏方式都有特殊要求,误服保管不当而失效的药品会产生不良效果,避免为贪小利而大量购药,给自己造成超剂量、超疗程用药等安全问题。

当然,最关键的是要在医疗改革中,消除“医院卖药越多收入就越多”的弊病,同时,应随医保基金支付能力的增强,而逐步降低直至取消报销起付线,这样才能实现有病就去医院、谁有病谁就去医院,而非想方设法地突击买药。

@现代金报罗志华:岁末年初,促销活动在商业领域很普遍,既带来了喜气,又冲高了业绩。这家医院属民营医院,赚钱是其本能,搞些活动是乎也可以理解。且从常理上看,年度门诊报销限额过期作废,不如鼓励患者看病,一来可获免费的药品,二来可得丰厚的奖品,患者当然趋之若鹜。医院的门诊量和药品销售量则大增,两者可实现双赢,不仅皆大欢喜,也似乎没什么不妥。

然而,医院此举,显然搞错了自身定位。医院不是商场,药品更不是普通商品。不仅如此,药用得好可治病,用得不好反倒致病,用药应保持基本的谨慎,要对症下药,而不是根据账单余额来分配。把药品当普遍商品来促销,不仅违反了药品管理的有关规定,而且没有搞清药品的属性和医院的作用。

医院说这事带有公益性,更是错误地理解了公益,也对医保基金缺乏基本理解。医院有权向任何人派送礼品,前提是不能鼓励任何人做违反法规的事。医保的钱是用来治病的,平时针对过度医疗或大处方,都要给予严格审核和打击,医院通过商业手段,公开鼓励多看病、多开药,俨然是另一种形式的过度医疗,甚至是一种套保行为。

认清自身定位,准确掌握与医疗、医保、医药相关的基本概念,才能让医院保持正确的发展方向。但在当前,的确有少数医院在这些方面存在问题,体现在营运模式的过度商业化,顾着赚钱却忽视了肩负的社会责任,或者视药品为商品,是医院的赚钱工具。

这事涉及的资金也许不多,但负面影响却不小,把医院当商场不是小节问题,涉及到医院功能定位这个关键问题。这说明,无论公立医院也好,民营医院也罢,即使没有先进的管理理念,也至少不能在自身定位等方面犯糊涂。医院存在的目的是什么?药品和医保资金起什么作用?连这些基本的概念和问题都搞不清楚,医院经营就很容易步入旁门左道,做出违背法规或常理的事来。

@宁波日报张国栋:医疗保险的基本精神是风险共担,即共同缴纳医疗保险后统筹安排。比如一万个人交医保,其中一千个人生病。这一万个人交的钱共同承担这部分风险。北京这家医院虽然声称“是带有一定公益性质的活动”,但不难发现,这不过是种托词,实质是变相促进“突击买药”的行为,明显有违医保的基本精神。因为,医保资金是有固定用途的,只能用于医疗,公益活动不能涉及医保资金,医院所称公益性根本无法体现。

医院“买药送礼品”之所以成行,可能与政策有关。如北京市针对老年退休人员的医保政策为门诊每年限额2万元,如果本年度内没有用完,剩余部分不再累计,第二年重新计算。再就是医改不到位,医院补偿机制出了问题。

因此,要向“买药送礼品”说“不”,让医保资金回归其本来,尚需对症下药。一是政策设计要灵活,从风险共担的角度来看,最好不要限额,要么在限额之外加上其他报销政策。二是加快医改进程,彻底终结医院卖的药越多收入就越多的弊病。三是严格查处各种违规行为。需要指出的是,“买药送礼品”并非孤例,也不只是医院和老人的行为。比如,有些药店就像个小超市,别说用医保卡“买药送礼品”,就是食品、玩具等也能买到。这种严重违背医保基本精神的乱象,是该整治了。

@南方网白墨:买药送礼品,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有奖促销活动。部分老人为了“省钱”,为了得到赠品,容易购买一些实际上不需要的药品,久而久之,就会养成“屯药”的习惯。显然,医院的促销行为会产生误导,致使消费者大量购入并不对症或当时并不需要的药品。此外,虽然医院对“促使患者突击买药之嫌”的质疑矢口否认,并称这一活动是针对家庭困难老人的补助,带有一定的公益性,这话听起来的确充满关爱与温暖。但种种迹象表明,可“多买多得”的活动形式不过是在与老年人打“心理战”罢了。

即便是玉林中医院打着“公益”的旗号,也不能“抵消”其违规的本质。《处方药与非处方药流通管理暂行规定》明确规定,处方药、非处方药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销售方式,暂不允许采用网上销售方式。《药品经营质量管理规范实施细则》也明确要求,药品销售不得采用有奖销售、附赠药品或礼品销售等方式。医院以看似各取所需的双赢交易来变相促进患者“突击买药”的行为,很明显与国家要求相抵触,有关部门应及时对该医院的违规行为跟进调查,并作出处理。

无论从具体细节上分析,还是从相关规定的约束来看,医院推出“买药送礼品”的活动都站不住理。这类“以药为引”的促销活动裹挟着“利益”的影子,根本无法彰显“公益”的色彩,实难博得公众的理解与支持。

当然,从更深的角度讲,出现了“买药送礼品”一事,不能只让这家医院“挨板子”,同时也暴露出了当前医保制度尚存漏洞。比如,“每年门诊报销限额2万元”、“年底医保起付线清零”等规定,很容易让人理解为到期不用就会浪费。可见,医保监管不够到位,致使套取医保资金成为常见的获利手段。因此,现行医保制度亟需“大修”,限制性的配套政策亟需完善,“以药养医”的问题亟需解决,如此,才能防止医保资金沦为不法分子的“商机”。这也是当然医改的重点。

华图解析:买药送礼品,从本质上讲,就是一种有奖促销活动。虽然医院对这种“捆绑式促销活动”扣上了“公益性”的大帽子。但种种迹象表明,医院此举裹挟着利益的影子,实难服众。

众所周知,药品的本质是用来治病,不管是哪种药品,其都存在一定的副作用。如果过分依赖药物,反而会增加人体的抗药性,使得抵抗力下降,不利于健康。而且药品对保质期、储藏方式都有一定的要求,老人们误服保管不当而失效的药品会产生不良效果,超剂量、超疗程用药同样存在安全隐患。此外,如果一账户在一段时期内购药太过频繁,还存在套取医保资金嫌疑。

可以看出,医院的促销活动,不仅背离了医院“救死扶伤”的精神,让医院变成了商场,成为一些不法之徒谋利的工具。同时,也暴露了医保制度存在的问题,让少部分人占领了大部分人的医疗资源,也给一些医院“套取医保资金”提供了有利条件。

针对这些问题,社保管理部门有必要对医保年度限额制度进行重新审视、调整,以更科学、更合理的报销办法来取代限额制,既满足民众的医保需求,又可以限制过度医疗等问题。同时,也应该加强医保审核、把关,对一些购药过于频繁、购药量异常的医保账户进行调查,对多买药、乱买药、突击买药的行为进行约束,对于套取或浪费医保资金情节较重的行为,一经查实,应给予警告、降低医保服务标准、暂停甚至取消医保服务、记入诚信系统等处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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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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