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10年贵州《行测》真题

17:单选题、

当国家公务员认为自己受到单位的不公平待遇时,可以向哪些部门提出申诉:(    )。

A 人民法院

B 人民代表大会及其常委会

C 人民检察院

D 行政监察机关

【答案】D

【解析】《公务员法》第九十条第2款和第3款规定,对省级以下机关作出的申诉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作出处理决定的上一级机关提出再申诉。行政机关公务员对处分不服向行政监察机关申诉的,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行政监察法》的规定办理。所以选择D选项

【拓展】《公务员法》第三十三条规定,对公务员的考核,按照管理权限,全面考核公务员的德、能、勤、绩、廉,重点考核工作实绩;第五十六条规定,公务员的处分分为:警告、记过、记大过、降级、撤职、开除

18:单选题、

下列说法不符合《环境保护法》规定的一项是(    )。

A 建设对环境有污染的项目,必须遵守国家有关建设项目环境保护管理的规定

B 制定城市规划,应当确定保护和改善环境的目标与任务

C 对造成环境污染事故的企业,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可以勒令其停业、关闭

D 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不能避免的环境污染损害,当事人免予承担责任

【答案】C

【解析】选项A的表述为《环境保护法》第十三条之规定;选项B的表述为本法第二十二条之规定;选项D的表述为本法第四十一条第2款之规定。选项C的问题在于,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并不能直接勒令停业、关闭,决定权在当地人民政府手中。据《环境保护法》第三十九条规定,对经限期治理逾期未完成治理任务的企业事业单位,除依照国家规定加收超标准排污费外,可以根据所造成的危害后果处以罚款,或者责令停业、关闭。前款规定的罚款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决定。责令停业、关闭,由作出限期治理决定的人民政府决定;责令中央直接管辖的企业事业单位停业、关闭,须报国务院批准。所以选择C选项

【拓展】《环境保护法》第四十条规定:当事人对行政处罚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的上一级机关申请复议;对复议决定不服的,可以在接到复议决定之日起十五日内,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在接到处罚通知之日起十五日内,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逾期不申请复议、也不向人民法院起诉、又不履行处罚决定的,由作出处罚决定的机关申请人民法院强制执行;第四十一条规定:造成环境污染危害的,有责任排除危害,并对直接受到损害的单位或者个人赔偿损失。赔偿责任和赔偿金额的纠纷,可以根据当事人的请求,由环境保护行政主管部门或者其他依照法律规定行使环境监督管理权的部门处理;当事人对处理决定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诉。当事人也可以直接向人民法院起诉。完全由于不可抗拒的自然灾害,并经及时采取合理措施,仍然不能避免造成环境污染损害的,免予承担责任

19:单选题、

李某有儿子、儿媳、孙子和未婚女儿,李某的儿子已于去年病故。依据我国《继承法》,待李某死亡时,其儿子应继承的那份遗产由下列何人代位继承(    )。

A 李某的儿媳

B 李某的兄弟

C 李某的孙子

D 李某的女儿

【答案】C

【解析】代位继承是和本位继承相对应的一种继承制度,是法定继承的一种特殊情况。它是指被继承人的子女先于被继承人死亡时,由被继承人子女的晚辈直系血亲代替先死亡的长辈直系血亲继承被继承人遗产的一项法定继承制度。在本题中,李某儿子应继承的那份财产应该由李某的孙子继承。所以选择C选项

【拓展】《民法》第九条规定:继承权男女平等;第十条规定:遗产按照下列顺序继承:第一顺序:配偶、子女、父母。第二顺序:兄弟姐妹、祖父母、外祖父母。继承开始后,由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第二顺序继承人不继承。没有第一顺序继承人继承的,由第二顺序继承人继承。本法所说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本法所说的父母,包括生父母、养父母和有扶养关系的继父母

20:单选题、

下列做法符合《劳动合同法》相关规定的是(    )。

A 甲经过培训仍不能胜任现工作,单位决定和他解除劳动合同

B 劳动合同期满,丁所在用人单位不愿意续订劳动合同,该用人单位不必支付经济补偿

C 在试用期内,单位和劳动者都可以随时通知对方解除劳动合同,而不需要承担赔偿责任

D 乙和某单位签订了劳动合同的补充协议,约定由于该单位给乙解决了本地户口,乙必须在该单位工作满三年,否则应向单位支付违约金

【答案】A

【解析】根据《劳动法》第四十四条和第四十六条规定,用人单位不同意续订合同时,应该支付经济补偿,B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一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条和第四十条第一项、第二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用人单位在试用期解除劳动合同的,应当向劳动者说明理由,C项错误;根据《劳动法》第二十五条规定,除本法第二十二条和第二十三条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与劳动者约定由劳动者承担违约金,D项错误。所以选择A选项

【拓展】《劳动法》第二十六条规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但是应当提前三十日以书面形式通知劳动者本人:(一)劳动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医疗期满后,不能从事原工作也不能从事由用人单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二)劳动者不能胜任工作,经过培训或者调整工作岗位,仍不能胜任工作的;(三)劳动合同订立时所依据的客观情况发生重大变化,致使原劳动合同无法履行,经当事人协商不能就变更劳动合同达成协议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