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006年北京(社招)《行测》真题

9:单选、

2008年奥运会的理念是“绿色奥运、科技奥运和(    )”。

A 文明奥运

B 数字奥运

C 人文奥运

D 文化奥运

【答案】C

【解析】北京奥组委在申办29届奥运会时提出“绿色奥运、科技奥运、人文奥运”三大理念。“绿色奥运”即用保护环境、保护资源、保护生态平衡的可持续发展思想筹办奥运会,广泛开展环境保护的宣传教育活动,促进北京和中国环保基础设施的建设和生态环境的改善,倡导绿色健康的生活方式和消费方式。“科技奥运”即紧密结合国内外科技最新进展,集成全国科技创新成果,举办一届高科技含量的体育盛会;提高北京科技创新能力,推进高新技术成果的产业化和在人民生活中的广泛应用,使北京奥运会成为展示新技术成果和创新实力的窗口“人文奥运”即传播现代奥林匹克思想,展示中华民族的灿烂文化,展现北京历史文化名城风貌和市民的良好精神风貌,推动中外文化的交流,加深各国人民之间的了解与友谊;促进人与自然、个人与社会、人的精神与体魄之间的和谐发展;突出“以人为本”的思想,以运动员为中心,提供优质服务,努力建设使奥运会参与者满意的自然和人文环境。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拓展】第三十一届夏季奥林匹克运动会,又称2016年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将于2016年8月5日至8月21日在巴西里约热内卢举行。里约热内卢既成为奥运史上首个主办奥运的南美洲城市,同时也是首个葡萄牙语城市主办奥运;此外,这次夏季奥运会也是继2014年世界杯后又一巴西体育盛事。2016年巴西里约热内卢奥运会共设28个大项,新增七人制橄榄球和高尔夫两个项目。 

10:单选、

2005年10月12日,我国自主研制的神舟(    )号载人飞船,在酒泉卫星发射中心发射升空,准确进入预定轨道。这是我国第二次进行载人航天飞行,也是第一次将我国两名航天员费俊龙、(    )同时送上太空。载人飞船在围绕地球飞行5天后于10月17日顺利着陆。

A 五  景海鹏

B 六  聂海胜

C 五  杨利伟

D 六  翟志刚

【答案】B

【解析】杨利伟于2003年10月15日乘神舟五号飞船首次进入太空的,可排除A和C项。翟志刚于2005年入选“神舟六号”航天载人飞行乘组梯队成员,但此次与“飞天”失之交臂。因此,本题答案是B选项

【拓展】中国航天史

11:单选、

截止2006年我国综合国力在全世界排名第(    )位。

A 4

B 5

C 6

D 7

【答案】C

【解析】2006年1月5日,中国社科院发布的国际形势黄皮书《2006年: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中认为,中国的综合国力在世界主要大国中排名第六位。美国以绝对优势位列第一,英国、俄罗斯位列第二、第三。因此,本题选择C选项

【拓展】2012年12月24日,由中国社会科学院世界经济与政治研究所、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联合主办的 “2013年《世界经济黄皮书》、《国际形势黄皮书》发布暨世界经济与国际形势报告会”在北京举行,正式发布由社会科学文献出版社出版的《2013年世界经济形势分析与预测》和《全球政治与安全报告(2013)》。黄皮书指出,当前,钓鱼岛问题不断升级已导致中日关系陷入邦交正常化以来的最严重困境。中日间的很多友好交流活动受此影响被迫取消,两国民众的对立情绪在不断升温,这使得通过外交途径缓和紧张局势的政策灵活性大为缩减

12:单选、

张某与某企业签订了劳动合同,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给企业造成重大损失,本人也受伤住院,该企业可否解除劳动合同?(    )

A 不可解除

B 可以解除,在规定医疗期满后解除

C 可以解除,在劳动行政部门同意后解除

D 可以解除,在事故发生后可以随时解除

【答案】B

【解析】《劳动合同法》第19条规定: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第21条规定:在试用期中,除劳动者有本法第39条和第40条第1项、第2项规定的情形外,用人单位不得解除劳动合同第39条规定了用人单位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情形,其中第3项规定:严重失职,营私舞弊,给用人单位造成重大损害的。张某在试用期内严重失职,因此该企业是可以解除劳动合同的。但是第42条又规定:劳动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单位不得依据本法第40条、第41的规定解除劳动合同:(二)在本单位患职业病或者因工负伤并被确认丧失或者部分丧失劳动能力的;(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负伤,在规定的医疗期内的。因此,该企业不能随时解除劳动合同,需在规定医疗期满后方可解除。综上所述,B为正确选项

【拓展】《中华人民共和国劳动合同法》第十九条规定:“劳动合同期限三个月以上不满一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一个月;劳动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满三年的,试用期不得超过二个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无固定期限的劳动合同,试用期不得超过六个月。同一用人单位与同一劳动者只能约定一次试用期。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务为期限的劳动合同或者劳动合同期限不满三个月的,不得约定试用期。试用期包含在劳动合同期限内。劳动合同仅约定试用期的,试用期不成立,该期限为劳动合同期限。”第二十条规定:“劳动者在试用期的工资不得低于本单位相同岗位最低档工资或者劳动合同约定工资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单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资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