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三)对于去年已参加过考试的老考生而言,网上支付成功后即完成报名,不需再提交其他报考证明材料备查。

  (四)对新报考人员的报名材料各市和省直报名点都应认真审核原件,对按要求提供的复印件,审核人必须在确认审核无误后签名并加盖审核印章。凡未按要求签名和加盖审核印章的相关材料,一律视为无效材料。

  六、教材征订与培训

  (一)为便于考生学习,民政部组织专家重新修订了全国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部分科目考试大纲和全部考试指导教材,由中国社会出版社印制发行,各地在组织报名时,请将如下信息告知考生:

  1.《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科目考试大纲已进行修订,2010年该科目考试命题以新修订大纲为依据,请注意大纲的最新变化和最新要求。

  2.2010年《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实务(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五个科目的考试指导教材均已进行修订。

  (二)各市民政部门集中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厅人事教育处联系(联系电话:025-83590462,联系人:秦锐);考生订购教材可与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联系电话:025--83248402,联系人:殷文全),或直接向中国社会出版社订购教材(联系电话:010--66079882、66026806、66080880(传真),联系人:王前、李京,地址:北京市安定门外外馆东街23号,邮政编码:100011)。

  (三)省民政干部学校是江苏省社会工作专业的培训基地。学校已聘请省内外相关高校社会工作专业的资深专家和教授,在认真准备的基础上,拟于2010年2月下旬至6月上旬,对2010年助理社会工作师、社会工作师职业水平考试的课程及重点、难点、疑点进行多种形式的辅导培训。培训工作的具体事宜另行通知。省民政干部学校联系人:蒋丽萍,联系电话:025--83225544,地址:南京市高云岭56号,邮政编码:210009,邮箱:JLP70-1@163.com。

  七、收费事宜

  (一)根据江苏省物价局、江苏省财政厅《关于社会工作者执业水平考试费收费标准和执行全国环境影响评价工程师职业资格考试收费标准的复函》(苏价费函[2008]60号、苏财综[2008]33号)精神,2010年度社会工作者职业水平考试《社会工作综合能力(初级)》、《社会工作实务(初级)》、《社会工作综合能力(中级)》、《社会工作法规与政策》等4科按每科62元、《社会工作实务(中级)》1科按68元标准收取。 报名费按每人10元收取。

  (二)驻宁中央、省各直属单位的报考者有收费票据需求的,请凭准考证到江苏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财务结算中心领取,具体地址:南京市中山北路49号机械大厦2513房间。

  八、其他

  (一)考试期间须有专人值班,请将值班电话于考前一周上报省人事考试中心。

  (二)有关考务问题与省人事考试中心联系,联系人:卞洪流、周大伟,联系电话:025--83236089。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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