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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内容节选】
  第一部分  公共基础知识
  公共基础知识考情简介
  山东省选调生考试中的公共基础知识部分,涵盖政治常识,法律常识,行政管理常识,经济、科技、历史、文学、地理常识,山东省省情和农村基层工作理论等方面。公共基础知识部分内容丰富、知识面广,其中政治常识部分主要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马克思主义政治经济学原理,以及毛泽东思想、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科学发展观和社会主义和谐社会等马克思主义中国化的成果。在考试中占有相当的比例,考试题目以知识记忆型题目为主,考生应多对相关知识加以理解、掌握。在复习中考生应注意知识的联系性,学会变通,不宜死记硬背。
  法律常识部分也是选调生考试的重点内容。从其考查要求来看,这一部分趋向于对考生综合分析能力的考查,考生不仅要准确记忆各部法律的相关法条,还要做到深刻理解和熟练运用。
  行政管理常识也是山东省选调生考试的重要考核内容,要求考生更多地理解其内容,并将其转化为自己的基本职业素质。因此,考生一定要注意对此部分的复习。
  经济、科技、历史、文学、地理常识部分主要考查考生的知识面与知识积累能力,其内容相对简单,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注重对相关知识的积累即可。
  山东省省情部分在考试中所占比例不高,且内容为直接记忆的知识,对于考生来说较为简单。考生在平时的复习中应注意这些知识的积累,以及适当地关注本省的时政新闻。
  对于农村基层工作理论的考核是选调生考试不同于一般公务员考试的部分,由于参加选调生考试的考生通过后一般需要到基层工作一段时间,所以此部分需要考生加以重点关注。
  第一章政治常识
  知识点脉络图(略)
  第一节  马克思主义哲学原理
  核心知识
  一、辩证的唯物论
  (一)马克思主义哲学是科学的世界观和方法论
  1.哲学和哲学形态的历史发展
  (1)什么是哲学
  哲学是理论化系统的世界观。
  世界观是人们对于包括自然界、社会和人的精神世界在内的整个世界的总的看法和根本观点。
  只有经过思想家自觉研究、系统阐发和逻辑论证的世界观,才能称之为哲学。哲学不同于一般的世界观,它是系统化和理论化了的世界观。
  (2)哲学的基本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又可表述为物质和意识的关系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一方面,是存在和思维或物质与意识何为世界本原、谁是第一性的问题。这个问题属于本体论问题。
  哲学基本问题的第二方面,是物质和意识有无同一性,即人们的思维能否认识现实世界,思维能不能正确地反映存在的问题,即认识论问题。
  (3)世界的存在状态
  在本原问题上解决的是世界“是什么”的问题,那么世界是“怎么样”的呢?也就是说世界上的万事万物是发展变化的还是静止不动的,世界万物为什么会发展变化?对于这个问题的不同回答,就形成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之间的对立。这属于方法论问题。辩证法是指联系地、发展地和全面地考察事物的观点与方法。它认为世界上的万事万物都是普遍联系、辩证发展的,而联系和发展在于事物内部的矛盾性。形而上学是与辩证法根本对立的一种发展观,是指孤立地、静止地和片面地考察事物的观点和方法。它认为世界的一切事物都是彼此孤立和静止不变的,如果说有变化也只是数量的增减和场所的变更,其变化的根本原因在于外力的推动。
  (4)辩证法的发展
  辩证法在历史上经历了三个发展阶段:①古代的自发辩证法。如古希腊辩证法思想杰出代表赫拉克利特认为:“人不能两次踏入同一条河流”,“一切皆流,无物常住”。②近代的唯心辩证法。黑格尔认为“事物因矛盾而存在,因矛盾而发展”,“凡是现实的都是合理的”。③马克思主义的唯物辩证法。这是辩证法发展的最高阶段,是马克思在继承了黑格尔思想的合理内核和费尔巴哈思想的基本内核基础上发展起来的。
  2.马克思主义哲学的中国化
  马克思主义哲学与时代密切联系,它是与时俱进的哲学。
  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过程是在中华民族面临民族独立和繁荣富强的背景下产生的。毛泽东哲学思想和邓小平哲学理论,就是马克思主义哲学中国化的两大理论成果。
  (二)世界的物质统一性
  1.物质
  物质是标志客观实在的哲学范畴,这种客观实在是人通过感觉能够感知的,它不依赖于我们的感觉而存在,为我们的感觉所复写、摄影、反映。
  2.运动
  (1)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
  运动是表示世界的一般变化和一般过程的哲学范畴。唯物辩证法认为,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物质和运动不可分割,包括以下两层含义:
  第一,物质是运动着的物质,没有不运动的物质。
  第二,运动是物质的运动,物质是运动的主体。
  (2)事物的相互联系构成运动和变化
  事物运动变化的原因在于事物的相互联系。相互联系既包括事物的内部联系,也包括事物的外部联系。
  对客观事物来说,联系和运动是密不可分的。一方面,没有联系就没有运动。另一方面,离开事物的运动,也不能理解事物的联系。
  (3)运动的绝对性和静止的相对性
  所谓静止,是标志物质运动在一定条件下、一定范围内处于暂时稳定和平衡状态的哲学范畴。
  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关系是辩证的,是对立的统一。
  就整个物质世界来说,没有不运动的物质,任何物质都处于永无止境的运动之中,因而运动是无条件的、永恒的和绝对的;就物质的具体存在形态来说,它又有静止的一面,每种物质形态都有自己确定的性质、结构和功能,都保持着自己质的规定性,因而都有相对稳定的一面。
  在相对静止中有绝对运动的一面;处于绝对运动中的事物都有相对静止的一面。就是说,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是相互贯通、相互渗透的。在绝对运动中包含有相对静止,在相对静止中又有着绝对运动。动中有静,静中有动,任何事物都是绝对运动和相对静止的统一。运动是绝对的,静止是相对的,这是物质运动两方面的属性,它们在物质运动中具有不同的地位和作用。
  坚持绝对运动与相对静止的辩证统一,要反对两种错误倾向。一种是形而上学不变论,一种是相对主义诡辩论。
  3.时间和空间
  时间和空间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
  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和顺序性。
  空间就是运动着的物质的广延性或伸张性,是指物体的位置、规模和体积。
  时间和空间与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
  时间和空间作为运动着的物质的存在形式,决定了它既是绝对的又是相对的,是绝对性与相对性的辩证统一。
  (三)意识的起源、本质和作用
  1.意识的起源
  意识不是从来就有的,而是自然界长期发展的产物。人类特有的生产劳动是意识产生和发展的决定力量,而生产劳动一开始就是集体、社会的劳动。
  2.意识的本质
  意识是客观世界的主观映像,人脑是意识的物质基础,意识是人脑的机能和产物。
  3.意识的结构和作用
  (1)意识的结构
  意识的结构,就是“意识到的对象”与“意识着的主体”之间的特定关系。
  (2)意识的能动作用
  意识的能动性,是指人们在实践基础上的能动地认识世界和能动地改造世界的能力与作用。意识的能动作用主要表现为:
  一是意识活动的目的性和计划性。这是人与动物相区别的根本特征之一。
  二是意识活动是一个能动创造性过程。意识不仅能够反映事物的外部现象,而且能够由感性认识能动地上升到理性认识,从现象逐步深入到本质和规律。意识不仅能够“复制”当前的对象,而且还能够追溯过去,预测未来。意识的能动性不仅在于能动地反映现实,更重要的在于能动地指导实践,并通过实践转化为现实。
  三是意识对人体生理机能活动的控制。
  二、唯物主义辩证法
  (一)唯物辩证法是关于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的科学
  唯物辩证法就是关于联系和发展的科学,联系的观点和发展的观点是它的总特征。
  1.物质世界的普遍联系
  普遍联系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第一个总特征。
  (1)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联系是指事物、现象、过程之间及其内部诸要素之间相互依赖、相互制约、相互影响、相互作用、相互渗透、相互转化的关系。联系是事物的根本属性和存在方式,是物质运动发展的根本原因。
  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事物本身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联系的普遍性是指,世界上的任何事物和过程都不能孤立地存在。
  (2)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
  用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在相互联系中把握事物,必须注意以下几点:
  ①要坚持联系的普遍性,在事物的全面联系中把握事物。
  ②坚持用普遍联系的观点看问题,必须摈除形而上学的思维方式,不仅是唯物辩证法的基本要求,也是我们认识世界、获得真理的科学方法。
  2.物质世界的永恒发展
  (1)发展的含义
  发展是标志物质世界运动变化的整体趋势和方向性的哲学范畴,是物质运动中前进的变化和进化的趋势。发展的实质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2)发展是新事物的产生和旧事物的灭亡
  新旧事物的根本区别在于,它们是否同客观规律、同发展的必然趋势相符合。旧事物向新事物的发展过程,也就是事物由低级到高级、由简单到复杂的发展过程。
  新事物之所以能够战胜旧事物,是由新旧事物的本质特点和事物发展的辩证本性所决定的。
  首先,新事物的出现,是在旧事物内部孕育成熟的。新事物对于旧事物来说,是促使它灭亡的因素,同时又是它赖以存在的因素。
  其次,新事物在旧事物的基础上产生出来,否定了旧事物中消极的、过时的和腐朽的东西,吸取、继承并发展了旧事物中积极的因素,同旧事物相比内容上比较丰富,也就比较高级和复杂,因而它就比旧事物优越,体现着事物的发展趋势,代表着发展的未来,具有强大的生命力。
  (3)事物联系和发展的规律性
  规律就是事物发展中本身所固有的本质的、必然的和稳定的联系。
  规律的客观性是指,规律是客观事物本身所固有的,它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人们既不能创造规律也不能消灭规律,不管人们是否认识到它,也不管人们的主观愿望如何,它都客观地存在着并发生作用。人们只能认识规律、利用规律,而不能制造规律、消灭规律。
  辩证唯物主义认为,尊重客观规律和发挥主观能动性是辩证的统一,要正确发挥主观能动性,必须遵循物质运动的客观规律;而要认识客观规律和按客观规律办事,就必须发挥主观能动性。客观规律和主观能动性既是对立的,又是统一的,它们相互依存并相互转化。
  一方面,主观能动性依赖于客观规律性。另一方面,规律是客观的,但是,它并不排斥和否定人的主观能动性,因为客观规律可以被人们认识、利用。
  (二)对立统一规律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最根本的规律,是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对立统一规律就是事物矛盾运动的规律。对立统一规律也叫矛盾规律,这个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源泉和动力,阐明了事物发展过程的实际内容。
  1.矛盾及其基本属性
  所谓矛盾,是指反映事物之间及其内部要素之间对立统一关系的哲学范畴。
  (1)矛盾的基本属性
  对立和统一是矛盾的两个根本属性,矛盾的对立属性称作斗争性,矛盾的统一属性称作同一性。矛盾的同一性、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是对立统一规律的基本内容。
  (2)矛盾是事物发展的动力
  矛盾双方既同一又斗争,由此推动事物不断发展。
  (3)内因和外因的辩证关系
  内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根据,称为事物发展的内因;外部矛盾是事物存在和发展的条件,称为事物发展的外因。唯物辩证法认为,任何事物内部都存在着矛盾,这是事物自我运动的源泉;同时也承认外部矛盾在事物变化、发展中的作用。
  毛泽东同志说:“外因是变化的条件,内因是变化的根据,外因通过内因而起作用。”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
  (1)矛盾的普遍性
  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即事事有矛盾;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时时有矛盾。
  (2)矛盾的特殊性
  矛盾的特殊性是指不同事物的矛盾及每一侧面各有其特点。矛盾的特殊性,构成了一事物区别于他事物的特殊本质,是世界上的事物之所以千差万别的内在原因或根据。
  (3)矛盾的普遍性与特殊性的辩证关系和意义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的关系,它们之间既互相区别又互相联系,并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具体地说,包括三层含义:
  第一,矛盾的普遍性是矛盾的共性,是无条件的、绝对的。
  第二,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互相依赖、互相联结。
  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条件下互相转化。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辩证关系的原理具有重要的理论与实践意义: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矛盾学说的精髓,是掌握唯物辩证法的关键。
  矛盾普遍性与特殊性关系的原理,是我们党把马克思主义普遍原理同中国革命具体实际相结合的重要哲学基础,也是我们建设有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重要理论依据。
  矛盾普遍性和特殊性关系的原理为我们提供了科学的认识方法与工作方法。
  (4)矛盾分析方法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法的实质和核心,坚持对立统一规律,掌握矛盾分析方法去解决各种实际问题主要应注意以下四点:
  第一,要一分为二地看问题。
  第二,在对立中把握同一,在同一中把握对立。
  第三,坚持“两点论”与“重点论”相结合的工作方法。
  第四,具体问题具体分析。
  (三)质量互变规律
  1.量变和质变的含义
  量变就是事物数量的增减、场所的变更以及事物内部各个组成部分在空间排列组合上的变化。
  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一事物变为他事物。
  2.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量变和质变的关系是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的。
  第一,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
  第二,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
  第三,质变引起新的量变,并为新的量变开辟道路。
  第四,量变和质变相互渗透,量变过程中有部分质变,质变过程中又有量的扩张。
  3.质量互变规律的方法论意义
  (1)质量互变原理揭示了事物发展是连续性和阶段性的统一。
  (2)渐进与变革相结合的原则。
  (四)否定之否定规律
  唯物辩证法的第三条基本规律是否定之否定规律。否定之否定规律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全过程和总趋势,是唯物辩证法基本规律的综合体现。
  1.肯定和否定
  任何事物都包含肯定和否定两个方面。所谓肯定,是指事物保持自身存在的方面。即肯定事物为它自身而不是他物的方面。所谓否定是事物自身趋向灭亡并转化为他物的方面,即破坏现存事物使它转化为他物的方面。
  唯物辩证法的科学否定观即辩证的否定是事物发展的环节和推动力量,是唯物辩证法的批判的革命的实质之所在。
  2.否定之否定
  事物的发展由肯定到否定、再到否定之否定,在更高阶段上达到原来出发点的辩证过程,从表现形式上看,则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过程,是前进性与曲折性的辩证统一。
  否定之否定规律对我们认识世界和改造世界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1)坚持辩证的否定观,对一切事物都要采取科学分析的态度。
  (2)辩证的否定观是观察和分析一切问题的方法论原则。它要求我们要以发展的眼光看待一切事物。
  (3)把握事物发展的总趋势,正确对待前进与曲折。
  (五)世界联系和发展的基本环节
  1.原因和结果
  引起某种现象的现象就是原因,被某种现象引起的现象就是结果。世界上的任何现象都有产生的原因,任何原因都必然引起一定的结果。
  因果联系往往具有时间上的顺序性,即原因在前。但是,并不是所有前后相继的现象都是因果联系,也就是说,“在此之后”并不等于“因此之故”。
  事物的因果联系是普遍的。
  事物的因果联系是客观的。
  原因和结果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2.必然性和偶然性
  必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在联系和发展过程中合乎规律的、一定要发生的、确定不移的趋势。必然性是由事物的内部矛盾所决定的本质的联系。
  偶然性是指客观事物发展过程中并非确定发生的。偶然性是事物的外部矛盾所决定的非本质的联系。
  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发生、发展和灭亡的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必然性和偶然性之间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辩证关系。
  3.可能性和现实性
  现实性是包含内在根据的、合乎必然性的事物和现象的实际存在性,具有现在正在存在的性质。现实性的特点:具有现在正在存在的性质;具有必然性。
  可能性和现实性之间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4.内容和形式
  内容和形式是揭示事物的内在要素与它们的外部表现形态之间关系的一对范畴。
  内容是指构成事物的一切要素,即事物的各种内在矛盾以及由这些矛盾所决定的事物的特征、成分、运动过程、发展趋势等的总和,是事物存在的基础。
  形式是指把内容诸要素统一起来的结构和表现内容的方式。
  内容和形式的关系是对立统一的关系。
  5.现象与本质
  现象和本质揭示的是事物外在表现和内在实质之间的关系。
  现象是事物的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是事物的外在表现。
  本质是事物的内部联系,是由事物内部特殊矛盾造成的、并决定事物根本性质的内在根据。
  现象与本质既相互区别,又相互联系,二者的关系是辩证统一的。
  三、认识论
  (一)认识的基础、本质和结构
  1.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是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
  (1)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唯心主义先验论的对立
  唯物主义与唯心主义不仅在世界观上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在认识论上也是根本对立的。唯物主义的认识论是反映论,反映论就是指把人的认识看成是人脑对客观世界的反映。
  客观唯心主义的认识论是先验论。主观唯心主义认为,人的认识是自己头脑里固有的、主观自生的。
  (2)可知论和不可知论的对立
  在认识论上,存在着可知论与不可知论的根本对立。这是由于对思维和存在有无同一性的不同回答而产生的。
  辩证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是科学的认识论。它不仅同不可知论是根本对立的,而且同唯心主义的可知论根本不同,也同旧唯物主义的可知论有本质的区别。辩证唯物主义认识论强调实践的重要作用。
  (3)坚持能动的革命的反映论,反对直观被动的反映论
  马克思主义认识论与旧唯物主义认识论都坚持唯物主义反映论和可知论,但它们有原则的区别。表现在以下两个方面:
  首先,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科学的实践观引入认识论,并作为全部认识论的基础。
  其次,马克思主义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揭示出认识是一个矛盾的辩证发展过程。
  2.实践是认识的基础
  (1)实践的含义
  实践是人类有目的地改造客观世界的一切社会性的物质活动。所以,实践既是属人的活动,又是物质性活动,前者体现了主体性原则,后者体现了客观性原则。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
  实践是整个人类认识的基础,它对认识具有决定作用。这主要表现在以下四个方面:
  ①实践是认识的来源。
  ②实践是认识发展的动力。
  ③实践是检验认识真理性的唯一标准。
  ④实践是认识的目的。
  3.认识的结构和本质
  人的认识活动包括三个基本要素,即认识主体、认识客体、认识工具。
  认识的主体,是指处于一定社会关系中并从事认识活动的人。
  认识的客体,是指主体认识活动所指向的事物。
  认识的本质,即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
  (二)认识的过程与方法
  1.认识的辩证过程
  (1)从实践到认识
  感性认识是人们在实践中通过感觉器官所获得的关于事物外部联系和表面特征的认识形式,它是认识的初级阶段。
  理性认识是人们在感性认识的基础上,通过头脑的思维活动得到的关于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
  由感性认识上升到理性认识,这是人们认识过程中的第一次飞跃,从对事物表面现象的认识,进到对事物本质和规律的认识。这个飞跃是一个能动的过程,实现这个飞跃有一定条件。
  ①掌握丰富的、合乎实际的感性材料。
  ②运用科学思维方法对这些感性材料进行加工和创造。
  (2)从认识到实践
  从理性认识到实践,是把人们的思想变成改造世界的实际行动,是认识过程中的又一次飞跃。
  第一,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得到检验和发展。
  第二,理性认识只有回到实践中去,才能达到改造世界的目的。
  2.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
  人们对事物的正确认识,一般来说仅仅经过在实践基础上由感性认识到理性认识,再由理性认识到实践的一次反复,是不能达到的。人们往往需要经过由实践到认识、由认识到实践的多次反复的过程,才能达到对一个事物的正确认识。
  人们对于一个具体事物的认识,经过实践和认识的多次反复,达到了主观认识和客观实际的符合,对于这个具体事物的认识过程来说,可以说是完成了。
  认识过程的反复性和无限性说明,人类认识是一个螺旋式上升的运动过程。正是这种认识的辩证运动,推动着人类的认识和实践不断迈向新的阶段。
  3.辩证思维的基本方法
  (1)归纳和演绎。归纳和演绎的客观基础在于客观世界普遍存在的个性与共性、个别与一般的关系。归纳和演绎是两种方向相反的思维方法和过程,前者是从个别到一般的思维运动,后者是一般到个体的思维运动。
  (2)分析和综合。分析和综合是对立的,二者思维的出发点和思维运动方向是不同的,一个是从对象的整体走向各个局部,一个则是从对象的局部走向整体。二者又是统一的。分析和综合的统一表现为二者的相互依赖、相互渗透和相互转化。
  (3)抽象和具体。抽象和具体的统一,是从感性具体出发,通过分析而达到抽象规定,再通过综合,而由抽象规定达到理性具体的过程,即“具体——抽象——具体”的否定之否定过程。
  四、历史唯物主义
  (一)马克思主义的社会历史观
  1.历史唯物主义使社会历史观成为科学
  社会历史观,即人们对社会历史的根本观点和总的看法。
  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的关系问题,即社会存在和社会意识谁是第一性、谁是第二性、谁决定谁的问题。这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即物质与意识的关系问题在社会历史观上的具体表现。
  2.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社会的发展是不依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具有客观必然性的过程。历史唯物主义从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这一基本立场出发,深刻地揭示了社会的物质基础和实践本质,揭示了社会发展的客观规律。
  劳动的发展史是理解全部人类社会发展史的钥匙,劳动是人的本质活动,是人的生命活动的基本形式,是人的全部社会关系形成的基础。劳动一方面生产出人的生存所必须的生活资料,另一方面也生产出社会关系。劳动不仅把人类社会和自然界分离开来,同时又把二者联系起来。
  人类社会要存在和发展下去,必须依赖一定的物质生活条件,这些物质生活条件统称为社会存在。
  社会生活在本质上是实践的,实践是社会关系产生的根源,构成了社会生活的基本领域,构成了社会发展的动力。
  社会历史是自然历史过程,马克思把“经济的社会形态的发展理解为自然历史的过程”,就是说经济的社会形态即社会形态的发展同自然界的发展一样,都有其内在的客观规律性,是一个客观的物质体系,是合乎客观规律的辩证发展过程,是可以用科学的精确方法加以考察的。
  (二)社会基本矛盾及其运行机制
  1.生产力和生产关系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是辩证关系:
  (1)生产力对生产关系的决定作用
  首先,生产力的状况决定生产关系的性质和形式;其次,生产力的发展变化决定生产关系的变革。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能动的反作用
  首先,当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它对生产力的发展起促进作用。
  其次,当生产关系不适合生产力的状况时,就会阻碍以致破坏生产力的发展。
  (3)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矛盾运动
  生产关系与生产力之间由基本适合到基本不适合,再达到新的基本适合,这样循环往复,构成生产方式的矛盾运动,这种运动过程永远不会完结,由此推动人类社会不断由低级向高级发展。推动生产方式由低级向高级发展。
  2.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
  经济基础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占统治地位的生产关系各方面的总和。
  上层建筑是建立在一定的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社会的政治、法律、宗教、艺术、哲学等社会意识形态,以及与之相适应的政治、法律等制度和设施的复杂系统。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之间是辩证关系:经济基础决定上层建筑;上层建筑对经济基础具有反作用。
  3.社会发展的动力机制
  社会基本矛盾是推动社会发展的根本动力;阶级斗争是阶级社会发展的直接动力;改革是社会主义社会发展的动力。
  (三)阶级、国家和社会革命
  1.阶级的起源
  剩余产品的出现是阶级产生的物质前提,分工的发展是阶级产生的基础,生产资料私有制的产生是阶级产生的直接原因。
  2.国家
  国家是一个阶级范畴、政治范畴。国家作为社会的政治组织和权力机关,就其实质而言,是阶级统治和压迫的工具,是一个阶级镇压另一个阶级的暴力机关,是为统治阶级利益服务的上层建筑。
  国家兼有对内对外两个方面的基本职能。国家的对内职能包括政治统治和社会管理。国家的对外职能是以国家为特定的社会主体,在经济、政治、军事和文化等方面进行国际交往的职能。
  3.社会革命
  社会革命是革命阶级为改变旧的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而进行的政治斗争,是阶级斗争的最高表现形式。在阶级社会中,社会形态的新旧更替是通过社会革命实现的。
  社会革命对社会历史的发展有着巨大的促进作用。只有通过社会革命,才能从根本上冲破旧的生产关系,建立和巩固新的生产关系,使生产力获得解放和发展,从而推动社会历史前进。社会革命和社会改革是历史唯物主义的两个十分重要的概念,社会革命是社会根本制度的变革,是社会发展中质的飞跃。社会改革和社会革命都是解决社会基本矛盾的基本形式和途径,两者相互补充,共同推动着社会的不断进步。
  (四)人的本质和人的价值
  1.人的本质
  人的本质是指人的根本属性,也是支配其他属性的属性。马克思主义认为人的本质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
  人有自然属性和社会属性,人和其他动物区别开来的属性是社会性,因此,人的本质只能是社会性。
  2.人的价值
  人的价值是作为价值客体的人满足价值主体的人的需要的关系属性,人是价值主体和价值客体的统一。
  人的价值在本质上是一种社会关系,具有社会历史性,这是人的价值区别于物的价值的根本特点。
  在社会主义社会中,在个人和社会的关系上,人的价值既包括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个人价值),又包括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社会价值)。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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