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 论坛 | 专题 | 了解华图 | 客服中心
返回中心首页

第五部分:资料分析
资料分析主要测查应试者对各种形式的文字、图形、表格等资料的综合理解与分析加工的能力,这部分内容通常由数据性、统计性的图表数字及文字材料构成。针对一段资料一般有1—5个问题,应试者需要根据资料所提供的信息进行分析、比较、计算,从四个备选答案中选出符合题意的答案。
三、《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高效复习方法及备考建议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时间紧、题量大、题型多、出题灵活、有一定难度,因此在公务员录用考试的笔试科目中是较难取得高分的一门考试。很多考生做不完全部试题是一种正常现象,录取分数线徘徊在50—65分之间,分数达到90分的更是凤毛麟角,因此许多考生对《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望而生畏。
那么,《行政职业能力测验》就真的难以应对吗?答案是否定的。只要调整好心态,掌握正确的方法,通过考试是完全没有问题的。下面将从整体角度为应试者“授之以渔”,对应试者备考《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提供一个有效的复习方案。
(一)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与时间分配
首先,应试者对待复习备考这个问题在思想上应当有一个正确的认识,即仅凭自己原有的知识积累而在考试前只做一些试题、临时抱佛脚或者进行突击等做法都是不可取的,可以说,没有认真的准备,没有刻苦努力,没有针对性的练习,要想取得理想的成绩是不大可能的。公务员录用考试在近几年来岗位竞争激烈,要想胜出,必须要做好长期复习的准备。唯有付出辛勤的汗水,才能有喜悦的收获。
我们对考生复习准备的时间不做具体的规定,但给出一个建议,即包括申论考试在内,考生复习的时间应定在距离考试前一年左右开始,《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所涉及的知识面很广,需要考生长期的积累,凭借短时间的复习是不可靠的。
1.不同阶段的学习方法
我们将复习过程分为三大阶段:第一阶段为计划准备阶段,即初始阶段;第二阶段为具体的复习备考阶段;第三阶段为考前冲刺阶段。
(1)计划准备阶段
当作出要考公务员的决定后,最开始应了解关于考试的整体情况,包括概况、特点、形势等,首先在心里有个底,对于如何着手复习制定一个详细的计划,并在实施阶段中坚持按照计划去完成内容。
随后做1—2套真题,了解题型特点、难易度等,发现自己的不足,为自己在今后的复习当中掌握侧重点做好准备工作。
(2)复习备考阶段
复习备考阶段也是整体复习过程中最重要的阶段,这一阶段的认真程度可以直接决定应试者应考能力的高低和基本功的强弱,应试者要想最终通过该门考试,必须在这一阶段坚持不懈,认真打好基础。
具体来说,这一阶段主要完成的任务有三点:第一,对每一种题型做全面、细致的掌握,尤其对试题特点与答题规律和方法做认真的学习,这是一个重要步骤;第二,通过做练习来巩固自己掌握的答题规律和方法,通过不断的练习实践来总结自己的答题经验,保证自己的答题方法既省时间又有较高的正确率。有一点要提醒考生的是,我们不主张考生无休止、无计划地做大量练习,而是要进行有针对性的、适度的练习,最终目的是为了掌握一套好的答题方法;第三,无论应试者处于哪一个复习阶段都应有意识地对各科知识进行积累,在生活中多思考问题,多关注当地的社会热点、国际国内大事、政策方针等,久而久之,对最终的考试必然会大有益处。
(3)考前冲刺阶段
这一阶段是复习准备过程的最后阶段,也是关键阶段,从时间上看基本位于考前2~3个月。在该阶段主要应做的准备包括:
第一,认真研读考前公布的考试公告与大纲,其中会明确告诉考生关于考试的具体情况,包括报考职位、报考方式、报考时间、考试科目、考试题型,应试者对于考试题型尤其要认真分析和掌握,因为这代表考试最准确的信息,应试者若发现大纲中出现了自己平时没有注意到的题型和问题,在这一阶段内务必要认真分析研究,直到真正掌握为止。
第二,做一下近年的《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真题,目的在于发现问题,查漏补缺。这些问题可能是多方面的,对出现的问题要及时解决,主要有做题时间问题、答题方法问题、某些方面知识欠缺问题等。
第三,在临近考试的几天不用再做大量练习,但是要调整心态,使自己保持一个良好状态,有时间可以再对距离考试一年以内的一些热点要闻、新颁布的政策法律等做一个回顾和了解,让自己轻松、冷静地走进考场。
另外需要提醒考生的是,考试的现场会有严格的要求和程序安排,应试者在考前应对以上内容做认真了解,考试中应严格按照要求来操作。
2.答题时间分配
由于《行政职业能力测验》题量大、时间紧,试题具有一定难度,因此,应试者不要在进考场时给自己定下任何不现实的目标,例如一定要把题做完,一定要取得高分,等等。这无形之中给自己带来了压力和不必要的紧张情绪。命题专家根据历年公务员考试的经验和案例分析总结出,要想取胜,应当在做题时把握一个原则,即先易后难,保证正确率。
(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高分对策
要想获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考试的高分,必须从复习阶段开始就打下很好的基础,甚至到了考场上,无论是在心理上还是答题战术上,各方面都做得好才会取得好的成绩。下面就从各个应当注意的方面来谈获取高分的对策。
1.讲求答题方法,避免被动
《行政职业能力测验》每种题型都有它的答题方法,这是应试者想要获取高分必须掌握的。例如定义判断,要抓住关键词或关键句,选项中有一处不符合关键词或关键句的应立刻被排除;事件排序题,很多时候往往确定首、末项便能很快选出答案,无需一个个逐条分析;再如,有的数学运算题,看似复杂的题干,只要找对方法,很快就可以选准正确答案。
2.日常积累,滴水穿石
许多领域内的名人最终获得成功都是付出艰辛的努力和全面准备的结果,任何一个有高超技艺的人都是经过长期磨炼造就而成的,一心希望投机取巧和走捷径的人并不能总是获益。公务员考试的道路更是如此,指望临时冲刺和走走停停的人要想取得高分是不可能的。简言之,要想获得《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高分,必须付出长期的努力,只有练就扎实的基本功,在考场上才会如鱼得水,成为真正的强者。
3.良好的心态,胜算的基石
从大量的实践案例来看,考生要想成功通过这一测验,必须有一个能够确保自身所储备的知识技能在考场中得以最充分地发挥的基本心理保证,如果这个保证存在一定的缺陷,就可能影响知识技能的良好发挥和充分展示,进而影响到具体解答一个试题的质量和整个应试效果。
根据多年的考试经验,我们可以知道,考试时保持适度的紧张是有一定帮助的,可以让自己更加集中注意力,态度更加积极。然而过度紧张或者焦虑毫无疑问会导致考试的失败。应试者对于考试这个问题应当给自己一个正确的心理暗示:那就是,大家都走一条路,我走不好,别人也不一定能走好,不如放松心情,以一个积极、冷静的心态去面对,不给自己设定任何遥不可及的目标,自加压力。
总之,良好的心态可以帮助应试者最终通向成功,能够正常甚至超常发挥出自己的水平;反过来,如果应试者在功课上做了充足的准备,但是心理应变能力脆弱或者忽视了对心态的调适,最初所做的努力也会付之流水。
4.细微之处见真经
在把握了以上三大方面内容之后,应试者如果在一些细节问题上能够有更好的把握,也能对获取高分带来很大帮助。
(1)考前认真研读考试大纲
在每一年的考试开始之前都会颁布一个法定性的文件,即《福建省录用公务员考试大纲》,这是关于考试信息描述最准确的一个文件,一切都要以考试大纲为准,应试者切记这一点。
考试大纲中的内容公布后就不会再有变化,应试者应将考试大纲中的内容研究透彻,将考试大纲中的试题类型和特点做细致的掌握。这样有助于考生把握一个正确的方向,不至于偏离考试要求。
(2)答题原则——先易后难
根据多年的经验和《行政职业能力测验》的特点来看,做题坚持先易后难的原则可以保证成功率。如果一定要坚持把一道难题做出来而耽误大量时间,这在考试中是非常不可取的,往往会导致剩下的大部分试题无法做完;反过来,如果先将容易的题做完,在剩余的时间再回头做较难的题,反而会大大提高分数。
另外,应试者应当在这一点上保持头脑清醒,即答题重的是质量而非数量,无论做哪一题,都首先要保证该题的正确率,而不是急于将题做完,这才是明智之举。
(3)注意考场要求,把握考试时间
考场中有严格的程序安排和规则要求,应试者一定要在考前了解相关要求,并在考试中严格照办,否则会影响考试成绩。
考试时间是应试者要在考试前进行统筹安排的问题,如果丝毫没有计划和安排,在考试中产生因时间紧、答不完题心慌意乱的情绪就很正常了。应试者应根据自身的特点对答题的先后顺序和每一题大概所需的时间作出预先的时间分配,如果超过了这一时间仍无法作出答案,那么,应试者应当立刻转向下一道试题,顾全考试大局,不被樊篱所阻挡。模块一常识判断模块一常识判断
模块一常识判断模块一常识判断

  福建省常识判断题型分析
常识判断模块主要测查应试者对社会科学和自然科学中应知应会的基本内容的掌握程度,以及运用基本知识分析判断的基本能力,内容涵盖政治、哲学、经济、法律、人文历史、自然科技、社会时事等多个领域。
从近几年福建省公务员录用考试常识部分试题来看,其总题量在20题到35题之间。2010年春季为35题,秋季联考为20题,题量变化较大。在各个领域的题量分布上,经济、法律、人文历史领域所涉考点一直较多,其他领域依年份不同而有所增减。另外,福建省的自主命题考试会涉及福建省情,如2010年春季考试的常识判断有4题围绕福建省情布设考点,但由于秋季考试为联考,故未设有关当地省情的考题。
通过了解以上考点,考生应当有针对性地对常识判断进行复习。
此外,有一点需要注意的是,除了需要重点复习的领域外,考生更要注重在平时的学习工作和生活中对各个领域常见知识的积累,并多注意思考学习,只有这样,才能真正提高自身素质,在常识判断模块取得高分。
  考点结构图
常识判断政治常识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毛泽东思想概论
邓小平理论和“三个代表”重要思想
科学发展观和构建社会主义和谐社会
十七届五中全会公报要点
经济常识经济学一般原理
我国当前经济的热点问题
法律常识宪法
行政法和行政诉讼法
公务员法
其他法律
人文历史常识人文常识
历史常识
文化常识
自然科技常识地理常识
科技常识
百科知识
福建省情(自主命题考试的重点)第一章政治常识
第一章政治常识
重点知识提要
政治常识类题目是常识判断中一个非常重要的考点。福建省公务员考试的试卷构成中对于政治常识部分的考查主要体现在基本理论和重要事件的核心内容。掌握基本的政治理论知识,具备基本的政治素养,是成为一名公务员的基础素质要求。政治常识部分包括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毛泽东思想概论、邓小平理论、“三个代表”重要思想和科学发展观,以及近期党和国家的重要理论、方针、政策等。
在近几年的考试中,直接考查基础理论知识的题目越来越少,更多的是将政治常识与时事热点相结合进行考查。因此在备考过程中,考生除了要掌握唯物论、辩证法等基础知识外,还要多关注时事热点,重点理解和领悟一些重要提法,并与理论知识相结合,进行联想记忆,这样才能保证在这部分取得好成绩。
第一节马克思主义哲学的基本原理
一、常考知识汇编
(一)马克思主义唯物论
1.哲学的科学内涵
(1)哲学是理论化、系统化的世界观。
(2)哲学是关于自然知识、社会知识和思维知识的概括和总结。
(3)哲学是世界观和方法论的统一。
(4)哲学是一种意识形态,在阶级社会具有阶级性。
2.哲学的基本问题
(1)思维和存在的关系问题是哲学的基本问题,它包括两个方面的内容:①思维和存在何者为第一性的问题,它是划分唯物论和唯心论的唯一标准。②思维和存在的同一性问题,即思维能否认识或能否彻底认识世界的问题。由此可以划分为可知论和不可知论。
(2)哲学基本问题的两个方面是不可分割的,思维和存在相互影响相互制约。
3. 一元论和二元论
  凡是认为世界具有统一性,世界只有一个本原的哲学就是一元论。一元论包括唯心主义一元论和唯物主义一元论。马克思主义哲学是彻底的、科学的唯物主义一元论。
4. 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
(1)哲学的两大基本派别就是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
(2)唯物主义认为物质第一性,精神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物质。唯心主义认为精神第一性,物质第二性,世界统一于精神。
5. 唯物主义和唯心主义的历史形态
(1)唯物主义经历了古代朴素唯物主义、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三种形态:
①古代朴素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认为一种或几种具体的物质形态是世界的本原,如水、火、气等。古代朴素唯物主义具有非科学性、直观性、猜测性等局限性。
②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的基本特征:把基本粒子即原子作为世界的本原。近代形而上学唯物主义在解释物质本原问题上具有了科学性和抽象性的特点,但仍有局限性。
③辩证唯物主义和历史唯物主义是科学的彻底的唯物主义。
(2)唯心主义有两种基本形式:主观唯心主义和客观唯心主义。主观唯心主义把人的主观精神和意志看成是世界的本原,认为世界莫大于吾心;客观唯心主义把“客观”精神当成是世界的本原。二者的区别在于对“精神”的不同规定,但它们的本质都认为精神是世界的本原。
6. 物质与运动的关系
(1)运动是物质的存在方式和根本属性,世界万物都在运动。
(2)物质和运动是不可分割的关系:①物质都是运动着的物质,运动是物质的根本属性,物质离不开运动。②物质是运动的主体,任何运动都是物质的运动,运动离不开物质。
(3)如果割裂二者的关系:设想没有运动的物质会陷入形而上学的错误;设想没有物质的运动会陷入唯心主义。
7. 运动和静止的关系
(1)静止是运动的一种特殊状态,是指物质存在的平衡状态。静止是绝对运动着的物质的具体存在形式,是有条件的相对静止。静止是认识事物的起点和基础。
(2)运动和静止是绝对和相对的关系:运动是绝对的、无条件的,静止是相对的、有条件的。
(3)运动和静止是相互统一、相互包含的:动中有静,静可生动。
(4)割裂二者的关系容易犯两种错误:夸大相对静止而否认绝对运动是形而上学错误;夸大绝对运动否认相对静止则犯了相对主义运动观的错误。
8. 物质运动与空间、时间的关系
(1)空间是物质的广延性或伸张性。空间的特点是具有三维性,即长、宽、高三度。时间是物质运动的持续性、顺序性。时间的特点是一维性,即一去不复返的性质。
(2)时间、空间与物质运动是不可分离的:一方面,物质运动总是在一定的时间和空间中进行的,离开了时间和空间的物质运动是不存在的;另一方面,时间和空间也离不开物质的运动,离开了物质运动的时间、空间同样是不存在的。
(3)时间、空间既是无限的,又是有限的,是无限和有限的辩证统一。无限存在于有限之中,无限的时空是由特定的有限时空构成的;有限包含无限,任何有限的事物都包含无限的结构和层次。
(4)如果割裂时空与物质运动的关系,认为空间、时间可以离开物质而存在,就会犯形而上学的错误;相反,则犯唯心主义的错误。
9. 实践的本质含义
  实践是指人能动地改造物质世界的对象性活动,是人的存在方式,包括三层含义:
(1)实践是人类所特有的对象性活动。通过实践人类可以把目标、知识、才能有机结合起来创造一个属于人的世界。
(2)实践具有物质的、客观的、感性的性质和形式。这一含义把实践与作为人的观念的方式,如认识、理论活动等活动区别开来。
(3)实践水平的高低取决于人类改造世界的能力大小。
(二)马克思主义辩证法和认识论
1.唯物辩证法的基本特征是普遍联系和永恒发展
联系和发展的观点是唯物辩证法的两个总的基本特征,从总体上揭示了世界的辩证性质。
2.联系的客观性和普遍性
(1)联系是指事物之间相互影响、相互制约、相互作用的关系。
(2)联系的客观性,是指联系是客观事物所固有的,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
(3)联系的普遍性表现在三个方面:①世界万事万物都不是孤立的,它们之间都相互联系。②整个世界是一个相互联系的统一整体。③每一事物在联系的过程中通过自身体现出联系的普遍性。
(4)联系是相互区别的具体事物、现象之间的联系。
3.联系的多样性和条件性
(1)联系的多样性是指在普遍联系中,联系的形式是多样的,不同的联系对事物的发展起着不同的作用,联系的主要形式有:直接联系和间接联系;内部联系和外部联系;本质联系和非本质联系;必然联系和偶然联系等。
(2)任何一种联系总是在一定的条件下的联系。条件是指某一事物相关联的、对它的存在和发展发生影响的诸要素的总和。一切以条件、时间、地点为转移。
4. 发展的永恒性和普遍性
(1)世界是永恒发展的,发展是一切事物和现象的根本法则。
(2)发展的实质是旧事物的灭亡和新事物的产生。
(3)联系、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构成运动、变化和发展;联系在运动变化中体现出来;变化可以是上升运动,也可以是下降的运动,而发展则是前进性的变化。
5. 唯物辩证法过程论的内容和意义
(1)世界上没有永恒存在着的事物。一切事物都是运动、变化和发展的。一切事物都有其产生、发展和转化为其他事物的历史。恩格斯说:“世界不是既成事物的集合体,而是过程的集合体”。
(2)唯物辩证法关于事物发展是过程的思想,具有重要的方法论意义。
6. 唯物辩证法理论体系的基本内容
  唯物辩证法是由基本规律和范畴构成的科学理论体系。包括三个基本规律:对立统一规律、质量互变规律和否定之否定规律。其中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它揭示了事物发展的动力和源泉。
7. 对立统一规律是唯物辩证法的实质和核心
(1)对立统一规律揭示了普遍联系的根本内容和事物发展的内在动力。
(2)对立统一规律贯穿于辩证法的始终,是理解其他规律的线索和纽带。
(3)对立统一规律是区分辩证法和形而上学的标准线。
8. 矛盾的含义,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及其相互关系
(1)矛盾是事物之间或事物内部的各要素之间的对立统一。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种基本属性。
(2)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联系、相互吸引的性质和趋势。矛盾双方相互依存,在一定的条件下共处于一个统一体中。矛盾双方相互渗透、相互贯通。在一定条件下矛盾的双方相互转化。
(3)矛盾的同一性和斗争性是矛盾的两重性,二者既区别又联系。二者的区别是:矛盾的同一性是指矛盾的双方相互吸引的那种性质和趋势,而斗争性是指矛盾双方相互排斥的那种性质和趋势;矛盾的斗争性是绝对的、无条件的,同一性是相对的、有条件的。二者又是相互联系的:一方面,斗争性是同一性的基础,没有斗争性就没有同一性;另一方面,斗争性也离不开同一性,因为同一性为斗争性提供场所和条件,没有同一性也就没有斗争性。
9. 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1)矛盾的普遍性即共性有两方面含义:一是矛盾存在于一切事物的发展过程中,世界处处都有矛盾;其二,每一事物的发展过程中存在着自始至终的矛盾运动,即万物时时有矛盾。矛盾的特殊性即个性,是指具体事物所包含的矛盾以及每一矛盾的各个方面都有其特点。
(2)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是辩证统一关系:①二者是有区别的。矛盾的普遍性是指矛盾无处不在,无时不有,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是无条件的、绝对的;矛盾的特殊性是指每一事物的矛盾及矛盾的不同方面都有其特点,是矛盾存在于某一具体事物的个性,是有条件的、相对的。②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又是相互联结的:第一,矛盾的普遍性存在于特殊性之中,即共性存在于个性之中,共性离不开个性,普遍性离不开特殊性;第二,矛盾的特殊性一定与矛盾的普遍性相联系而存在,特殊性离不开普遍性;第三,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在一定的条件下相互转化。在一定范围、时间内是普遍性的东西,在另一范围、时间内则变成特殊性的东西,反之亦然。
(3)矛盾的普遍性和特殊性,绝对和相对的关系是矛盾问题的精髓。
10. 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及二者的相互关系
(1)主要矛盾是指在诸多矛盾中处于支配地位,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的矛盾。次要矛盾是处于从属地位,对事物的发展不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2)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是相互作用相互影响的:①主要矛盾规定和影响着其他矛盾的存在和发展,次要矛盾的解决也影响着主要矛盾的解决。②主要矛盾和次要矛盾在一定条件下可以相互转化。条件成熟时次要矛盾也可以转变成主要矛盾。
11. 两点论和重点论的统一
(1)两点论就是要同时看到主要矛盾和非主要矛盾、矛盾的主要方面和非主要方面的辩证关系。
(2)坚持两点论反对一点论;坚持重点论反对均衡论;坚持两点论中的重点论;重点论以两点论为前提;两点论和重点论是统一的。
(3)这一原理要求我们在反对“左”或者“右”的错误倾向时,要防止一种倾向掩盖另一种倾向。
12. 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
(1)量变是一种渐进性的、不显著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连续性。质变是事物根本性质的变化,是事物发展的非连续性,是事物的本质升华。
(2)量变和质变是相互转化、相互渗透的辩证关系。量变是质变的必要准备,质变是量变的必然结果,当量变达到一定程度,突破事物的度,就产生质变。质变又引起新的量变,开始一个新的发展过程。量变和质变是相互渗透的:在总的量变过程中包含着部分质变;在质变中有量的扩张。
(3)坚持量变和质变的辩证关系,反对两种错误倾向:①“激变论”,只承认质变,否认量变。在政治思想上表现为“左”倾错误。②“庸俗进化论”,只承认事物的量变,否认事物的质变。在政治思想上表现为“右”倾错误。
13. 肯定和否定因素及其相互关系
(1)肯定和否定是事物的两个方面或两种因素。肯定是保持事物存在,决定事物性质的方面。否定是促使事物的灭亡,向其他事物转化的方面。
(2)肯定和否定是对立统一关系。一方面,肯定中包含着否定,在一定条件下肯定就是否定。任何事物在其肯定中都包含否定自己的因素,都包含着必然灭亡的因素。另一方面,否定中包含肯定,在一定条件下否定就是肯定。辩证的否定不是对事物的简单抛弃,而是把它的某些积极因素吸收到自身之中,即包含肯定的否定。
14. 必然性和偶然性的辩证关系
(1)必然性和偶然性是揭示事物产生、发展、灭亡不同趋势的一对范畴。
(2)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对立的、有区别的。表现在:①必然性是指在事物发展中一定如此的趋势;偶然性是事物发展中并非必定发生的、不确定的趋势。②必然性是由事物内部的根本矛盾决定的;偶然性是由非根本矛盾和外部条件造成的。③必然性对事物的发展起决定作用,它决定事物的发展方向;偶然性则对事物的发展起影响作用,加速或延缓事物的发展。
(3)必然性和偶然性相互依存,又相互转化。①二者相互依存:必然性存在于偶然性之中,并通过大量的偶然性表现出来,没有脱离偶然性的纯粹必然性,也没有脱离必然性的纯粹偶然性,偶然性背后隐藏着必然性,偶然性是必然性的表现形式和补充,偶然性为必然性的发展开辟道路。②在一定条件下,必然性和偶然性是可以相互转化的。
15. 本质和现象的辩证关系
(1)本质和现象是揭示客观事物的内在联系和外在联系相互关系的一对范畴。
(2)本质和现象是对立的,有区别的:①现象是表面、外部的东西,可以直接感知的;而本质是内在的东西,只能通过抽象思维把握。②现象是个别的、片面的东西;本质则是一般的、共同的东西。③现象是易变的;本质是相对稳定的。
(3)本质和现象又是统一的。任何本质都会通过现象表现出来,任何现象都表现本质。假象作为现象也表现本质,是从反面歪曲地表现本质的现象。
16. 认识的本质
  马克思主义哲学把实践引入认识论,把辩证法应用于反映论,创立了能动的反映论,科学地揭示了认识的本质,指出认识是在实践的基础上主体对客体的能动的反映。其主要内容是:
(1)认识是主体对客体的反映。
(2)主体对客体的反映是一个能动的创造性的过程。
(3)主体对客体的能动反映是以实践为中介而实现的。
17. 认识的主体和客体及其关系
(1)认识的主体是指从事实践活动的社会的人,包括个体、集体和社会。认识的主体具有自然性、社会性、意识性、实践性特征。客体是指进入实践活动领域并和主体发生联系的对象,包括自然客体、社会客体、精神客体。客体具有对象性。
(2)主体和客体是反映与被反映、改造与被改造的相互作用的关系。主体是反映者、改造者,客体是被反映者、被改造者。主体能动地改造客体,即主体作用于客体;同时客体也作用于主体,即主体在改造客体时能动地反映客体。
(3)主体和客体首先是改造与被改造关系,即实践关系,然后才是反映与被反映关系,即认识关系,此外,主体和客体的关系还包含着审美关系和价值关系。
18. 实践与认识的关系
(1)在认识和实践的关系中,实践是认识的基础,实践决定认识。
(2)实践在认识中的决定作用具体表现在:实践是认识的基本来源,是认识的发展动力,是检验人们认识的真理性的标准,是认识的目的。
(3)认识能够指导实践,对实践具有能动的指导作用。认识、理论对实践的指导作用表现在:①它可以揭示事物的本质和规律,预见事物的发展趋势,明确实践活动的方向;②根据正确的认识达到实践上的成功。
19. 真理的客观性
(1)真理是指人们对客观事物及其规律的正确反映,标志着主观同客观相符合的范畴。
(2)真理是客观的,这是因为:①真理的内容是客观的,是不以人的意志为转移的客观实在;②检验真理的社会实践是客观的。实践是检验真理的唯一标准。
(三)马克思主义历史观
1. 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存在和发展的基础
(1)社会生产实践是人类为获取生存资料而进行的改造自然、创造物质产品的活动。物质生产实践有其社会形式,即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生产方式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统一。
(2)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物质基础,是人类历史发展和创造的前提。
(3)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制约着整个社会经济生活、政治生活和精神生活的全过程。
(4)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式决定社会的性质、结构和面貌。
(5)社会生产实践和生产方决定着社会的发展和社会形态的更替。
2. 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
(1)地理环境是指与人类社会生存的各种自然条件环境因素的综合。人口因素是指与人类社会发展一定阶段相联系的人口的数量、质量、分布、构成、发展规律的总和。
(2)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是人类社会赖以存在和发展的自然前提,它们对人类社会的发展起加速或延缓的作用。优越的地理环境和适应生产力发展要求的优秀素质的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加速作用;恶劣、贫乏的地理环境和与生产力发展不相适应的人口因素对社会发展起延缓作用。
(3)重视地理环境和人口因素在社会发展中的作用,保护生态平衡,保持环境和人口与社会的协调发展具有重要的现实意义。
3. 社会发展是一个自然历史过程
(1)万事万物都处于运动之中,社会发展也是一个运动的历史过程。
(2)社会过程同自然过程一样,也是一个客观的、不依人的主观意志为转移的过程。
4. 人类社会的有机构成
(1)人类社会是一个由社会经济结构、社会政治结构、社会思想结构构成的有机统一整体。
(2)社会经济结构是指同生产力发展的一定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的总和。
(3)社会政治结构是指一定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结合方式的总和。
(4)社会观念结构是指由各种意识形态组成的有机系统,是意识形态的有机统一。
5. 社会基本矛盾及其构成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两对社会基本矛盾是贯穿于社会发展过程始终,起决定作用的矛盾。
6. 生产力的内在要素及生产力的特性
(1)生产力是人们解决社会同自然矛盾的实际能力,生产力有三个基本要素:劳动对象、劳动资料、劳动者。其中,劳动者是生产力的主导因素,是首要的生产力。
(2)以生产工具为主的劳动资料,是衡量生产力性质和发展水平的客观尺度;是衡量人对自然认识能力高低的物质标志。
(3)生产力具有物质性、社会性和历史性的特性。生产力的物质性指人们不能自由选择生产力水平。生产力的社会性是指生产力不取决于个人生产力水平而是取决于社会生产力水平。生产力的历史性指生产力是不断变化、更新、发展的,没有永恒固定的生产力。
7. 生产关系的本质和内在结构
(1)生产关系是人们在社会生产过程中形成的人与人之间社会物质关系。
(2)生产关系有三个方面: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人们在生产中的地位和相互关系;生产产品分配形式。
(3)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生产关系的基础,生产资料所有制形式是全部社会关系的基础。
8. 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的辩证关系
(1)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有什么样的生产力就有什么样的生产关系与它相适应。
(2)生产关系对生产力具有反作用,生产关系适合生产力发展要求,就会推动生产力的发展,反之就会阻碍生产力的发展。
(3)生产关系要与生产力的发展状况相适应。生产力决定生产关系,决定生产关系的形成和变革。生产关系反作用于生产力,生产关系对生产力的反作用归根到底取决于生产力发展的要求。
9. 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含义
(1)经济基础是同生产力发展阶段相适应的生产关系各个方面的总和。
(2)上层建筑是指建立在一定社会经济基础之上的政治法律制度、社会意识形态及设施。上层建筑系统可分为两个基本部分,即政治上层建筑和思想上层建筑。国家政权是上层建筑体系的核心。
10. 社会的政治上层建筑及其构成要素
  政治上层建筑包括政党、政权机构、军队、警察、监狱、法庭等实体性要素以及政权的组织形式、立法、司法、宪法和规章等制度性要素。
11. 社会生产力是社会发展的最终决定力量
(1)社会的基本矛盾是生产力和生产关系、经济基础和上层建筑的矛盾。
(2)社会生产力的变革使得生产关系发生相应的变革以与生产力相适应。
(3)整个社会的运动也就是生产力影响生产关系继而影响上层建筑。
12. 社会存在与社会意识的辩证关系
(1)社会存在是指社会物质生活过程和社会物质生活条件,主要指生产方式。社会意识是社会精神生活,是社会存在的反映,主要是对物质资料生产方式的反映。社会意识包括社会上人的一切意识要素和观念形态。
(2)社会存在决定社会意识。有什么样的社会存在就有什么样的社会意识。
(3)社会意识对社会存在有反作用。
13. 社会规律及其特点
(1)社会规律是社会发展过程中内在的、本质的、必然的联系。
(2)社会规律是人们自己的社会行动的规律,人们自己创造自己的历史,也在历史的进程中扮演“角色”。
(3)社会规律需要在人们的实践过程中验证。
(4)社会规律的客观性可以和人民大众的意志有机的结合在一起。
(5)割裂二者的关系,容易犯“唯意志论”和“宿命论”两种错误。
14. 人民群众是历史的主体和历史的创造者
(1)人民群众是构成人类社会的主体,是社会的大多数。人民群众是历史的创造者。
(2)生产方式是社会发展的决定力量,生产力是最终决定力量,而人民群众是生产力的体现者。
(3)人民群众是社会物质财富的创造者,为社会发展提供了最基本的条件。
(4)人民群众是精神财富的创造者,它们的实践经验是精神财富的源泉,同时人民群众也参加了精神财富的创造活动。
(5)人民群众是社会变革的决定力量,是推动社会历史由低级向高级发展的决定力量。
(6)人民群众是先进生产力和先进文化的创造主体,是实现自身利益的根本力量。
15. 人的本质、人的价值及其实现
(1)人的本质是人的社会性。人的本质在其现实性上是一切社会关系的总和。规定人的本质最主要的是生产关系。生产关系是人的本质综合体。
(2)人的本质是具体的、历史的。在阶级社会,人的社会性主要表现为阶级性。
(3)人的价值在社会关系中存在。人的价值关系就是个人的自我价值和社会价值的关系。
(4)人的价值包括两方面内容:①个人对社会的责任和贡献。②社会对个人的尊重和满足。
(5)工具和目的之间的关系是人的价值最基本的关系。

Copyright© 2004-2010 HTEXAM.COM All Rights Reserved
华图教育 版权所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