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经过2010年4月24日、25日笔试考试,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于2010年6月3日公布了各位考生的笔试成绩,按照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2010年云南省各级机关及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招考公务员(工作人员)公告》以及《关于公布2010年云南省公务员笔试成绩及有关事项的通知》精神,现将昭通市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人员)资格复审以及面试工作的有关事宜做如下公告: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经中共云南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员局研究决定,2010年云南省考试录用公务员,划定笔试成绩40分为笔试成绩的最低控制分数线。
        二、进入面试人员的确定
        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下的报考者不能进入面试,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中,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的顺序和招考计划数2倍的比例确定每个岗位的面试人员(进入面试的人员必须同时满足两个条件:1、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在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2、按每个岗位报考者的笔试总成绩(含笔试加分)从高到低排列,排在招考计划数2倍的范围内)。
        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或考生信息复审时资格不符导致该岗位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不再从该岗位的报考人员中往下递补。面试人数与录用人数不足2:1比例的岗位,经组织、人事部门批准,可进行等额面试。
拟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资格复审开始7天以前,由本人向昭通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书面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此申请表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网站下载,放弃面试人员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将《放弃面试申请表》和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昭通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指定的电子邮箱,邮箱地址:ztgwykl@126.com,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资格复审通过后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我市公布的面试时间的前两天将放弃面试的原因按前述要求书面提交昭通市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没有将自行放弃面试的原因书面提交的,按照省级公务员录用主管部门的规定,一律视为违纪人员,5年内禁止参加全国范围内的公务员考试。
        三、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的时间:2010年7月 22日至26日8:30—17:30,地点:昭通市人事局人才市场(昭通市昭阳区晨曦路56号)。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学位证(只限招考岗位“学位要求”栏中明确要求要取得学士学位的岗位)、准考证、身份证、户口薄(只限招考简章中“生源地或户籍要求”栏明确限制到“本州市”和“云南省”的岗位)原件,有笔试加分的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原件及岗位要求的其他证明材料。
        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和省公务局的有关文件精神,报考者若具有岗位要求专业的相关从业(执业、职业)资格证书,可视为满足岗位的专业要求,这部份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岗位所需专业有关的有权部门颁发的相关从业、执业或职业资格证书原件。
        已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所在工作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主管部门的,主管部门还需签上意见。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局文件精神,对于招考对象为基层机关公务员的岗位,报考人员不需要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
        部份招考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中共党员的,这部份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相应的证明材料。
        部份招考职位“毕业年限或参加工作年限要求”一栏要求具有2年以上基层工作经验的,这部份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有权部门出具的证明其具有相关工作经验的证明材料。
        基层工作经历的界定:在各类县及县以下党政机关(含参照公务员法管理的事业单位)、事业单位工作,在军队团和相当团以下单位工作、在各类企业、社团组织、农村或城市社区、个体经营或自谋职业的经历均视为具有基层工作经历,本科毕业后就业一段时间又考上普通招生计划研究生继续深造,并于2010年毕业的人员,视为普通高校应届毕业生,若其工作性质及时间符合基层工作的规定,其基层工作经历也予以承认(类似人员以此类推)。
        在州市及以上机关(含参公单位)或事业单位工作的经历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失业或待业不算为基层工作经历。工作经历的基础计算单位为“月”,未满12个月的,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基层工作经历的计算截止时间为:2010年3月,计算基数为“月”(典型例子:2009年4月30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3月1日解聘的人员,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而2009年5月1日参加工作至2010年2月28日解聘的人员,则不视为有1年工作经历)。
本次招考所称的基层,指中国基层,国(境)外的基层经历不算。 基层工作经历可以是以上所称的不同基层单位工作时间的累计。
        部分招考职位要求具有5年以上基层机关连续工作经验,这类职位定向招考县级及以下机关的在职公务员,要求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不能中断,同时要求任公务员(包括试用期公务员)的时间为2005年3月31日(含)以前。这部份报考人员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县(区)组织、人事部门出具的2005年3月31日(含)以前具有公务员身份,且机关公务员工作经验没有中断的证明材料。
按照《革命烈士褒扬条例》确定的革命烈士的子女(包括婚生子女、非婚生子女、养子女和有扶养关系的继子女,下同)笔试成绩加5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政部颁发的《革命烈士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烈士间的关系);对因公牺牲的人民警察的子女,在报考人民警察的岗位时,笔试成绩加3分,资格复审时需提供民政部门认定并颁发的《人民警察因公牺牲证明书》及户口证明(需证明与因公牺牲人员的关系)。
        对从2003年开始在我省服务的“全国计划的西部志愿者”,凡服务期满2年且考核合格的,笔试成绩加5分。根据中央统筹考虑基层工作人员相关政策的要求,志愿者的服务期必须满2年,服务期仅1年的人员不予加分;另外,服务地不在我省的志愿者,不享受我省的加分政策。符合上述规定的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全国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项目管理办公室”发放的《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 “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云南省地方项目”服务期满2年并获金、银、铜奖的人员,笔试成绩分别加4分、3分、2分。符合规定的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志愿服务证》(证上需有各县项目办考核合格的证明)。
对于我省招募的“三支一扶”大学生,服务期满2年并经考核合格后,笔试成绩加4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高校毕业生“三支一扶”服务证书》。
        对在我省参加“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服务期满的教师(以下简称“特岗教师”),笔试成绩加4分。这部分人员若要享受加分政策,需在资格复审时提供《云南省“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教师聘用合同书》。
考生信息复审要求必须由本人持相应原件进行复审,考生在规定时间内不到复审地点进行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由此产生的相关责任由考生本人自行承担。
        四、面试
        根据《云南省国家公务员录用面试暂行办法》和《云南省国家机关面试考官资格管理暂行细则》的规定,面试统一由市委组织部和市人事局组织实施。面试地点在昭阳区,采用结构化面试的方式进行,面试不得加照顾分。面试考官必须由取得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主考官须由具有三级面试考官资格的人员担任,实行持证上岗。面试时间定为2010年8月8日至8月14日。各位考生在面试时必须持准考证、身份证原件方能进入面试候考室。
考生请于2010年8月7日18:00以后登陆昭通市人民政府网(网址:www.zt.gov.cn)和昭通市人事人才工作网(网址:www.ztrs.gov.cn)查询面试日程安排。
        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根据省委组织部、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以及省公务局文件精神,面试的满分为100分,2010年全省统一划定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分数线为70分,非等额面试的最低控制线为60分,若报考者的面试成绩无法达到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的,则无论其笔试成绩的高低,也无论是否等额进行的面试,均视为该报考者在该岗位的综合成绩不合格,不得参与该岗位后续的体检和考核,也不能参与该岗位综合成绩的排名。
        五、考生综合成绩的计算
        2010年的公务员招考,面试最低控制分数线以上人员的综合成绩由笔试成绩和面试成绩按一定比例加权合成。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50% +(面试成绩×50%)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综合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综合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50% +(面试成绩×50%)
所有考生的综合成绩一律保留到小数点后的第3位,从第四位起4舍5入。招考岗位如果在拟招考计划数的最后一位次出现考生综合成绩并列的情况时,以本轮面试成绩的高低来确定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的人员,面试成绩高的考生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如本轮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例:一岗位招考计划数为4人,如有考生综合成绩排名并列第四,那么,并列的考生中,面试成绩高的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如本轮面试成绩相同的,以笔试成绩中的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为依据,行政职业能力测试成绩高的人员进入下一步考录程序。)。
        六、考录纪律
        进入面试人员,如发现有违法、违纪、弄虚作假等情况或超过规定时限的,取消其面试资格。 
                                                         中共昭通市委组织部            昭通市人事局 
                                                                               二O一O年七月七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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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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