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位报考人员:
我州2009年公开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将进入面试阶段,现将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面试人员资格复审的有关问题通知如下:
一、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和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一)最低控制分数线的确定
2009年全省统一划定笔试成绩45分(已折算为百分制分数,并已含各类加分)为笔试最低控制分数线。
根据2009年云南省公务员招考公告,笔试成绩的具体计算方法如下:
1、报考普通公务员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笔试加分)/3
2、报考公安人民警察岗位人员的笔试成绩合成办法
考生笔试成绩=(行政职业能力倾向测试成绩+申论成绩+公安基础知识成绩+笔试加分)/4
(二)资格复审人员的确定
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间:10月14日(星期三)上午8:00-11:30,下午2:30-5:30。
资格复审地点安排如下:
1、报考州统计局、州公安局、州森林公安局3个单位的考生,请到怒江州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2、报考质监系统的考生,请到州质量技术监督局进行资格复审。
3、报考药监系统的考生,请到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进行资格复审。
4、报考各县职位的考生,请到报考地县人事局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是对考生所持证明材料与网络报名信息的一致性进行对比。届时若有资料不符的人员,取消该人员面试资格。资格复审要求本人到现场进行资格复审,不允许他人代替进行资格复审。
资格复审时考生须提供:毕业证、本人身份证、户口证明材料、准考证、与用人单位确立用人关系的报考人员需提供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有笔试加分人员还需提供加分依据的材料以及岗位所需的其他证明材料原件和复印件各一份。其中报考公安(含森林公安)职位的还需参加身高和裸眼视力测试、体能测试。
进入面试的人员自行放弃面试资格的,必须在2009年10月13日24:00前向州人事局提交《放弃面试申请表》(必须按该表格式填写),同时,还需制作一份本人身份证的电子照片,将《申请表》和身份证的电子照片一同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njgwyzk@163.com),否则将被视为违纪人员。
资格复审合格的考生方能进入面试,进入面试的人员若自行放弃面试或由于资格复审不符取消相关人员面试资格后出现面试人员数与录用数不足2:1的职位,则从最低控制线以上报考该职位的人员中按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根据缺额数依次递补,递补人员名单将于10月15日在怒江州人事局网站(www.njrsj.cn)上公布,递补人员的资格复审时间为面试的当天。因递补人员资格复审不合格或进入面试人员临时缺考导致不足2:1比例的岗位,可进行等额面试。
递补人员若需放弃面试,必须于面试前1天将放弃面试的说明按前述要求发送到指定的电子邮箱(njgwyzk@163.com),未发送相关邮件的人员与无特殊原因面试临时缺考的人员一同视为违纪人员。
三、考生联系方式有变动的,需将新的联系方式告知州人事局公务员管理科。联系方式变更但未报信息修改的考生,因无法联系致使错过资格复审或面试的,一律视为自动放弃相关资格。
附:资格复审人员名单
联系电话:
州人事局 3622310
州质量技术监督局 3622560
州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 3630827
泸水县人事局 3630840
福贡县人事局 3413256
贡山县人事局 3513307
兰坪县人事局 3214821
怒江州人事局
二○○九年十月十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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