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五、确定综合成绩的方法

    1.按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面试成绩占50%的比例确定考生综合成绩。按照综合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每个职位计划录用人数1:1的比例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综合成绩相同的,根据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确定参加体检及考察的人选。

    2.参加面试人数少于录用计划3倍时,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面试合格分数线方可进入考察和体检,面试合格分数线为50分。

    六、其他

    1.面试成绩公布。在当日同一考场面试的考生,由主考官当场公布面试成绩。面试第二天,新疆国税局通过网络填报考生面试成绩,考生也可在两天后上网查询本人面试成绩。

    2.新疆维吾尔自治区国家税务局面试工作联系电话为:0991-8812196、2681325。请入闱考生在此公告发布之日起5个工作日内拨打上述电话与我局取得联系,确认是否参加面试,无故逾期未与我局取得联系的,视为放弃面试资格。

    

    附件一: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名单

    附件二:新疆国家税务局系统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笔试最低分数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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