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
    根据中央组织部、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国家公务员局《中央机关及其直属机构2010年度考试录用公务员工作实施方案》要求,现将中央国家机关工委2010年考试录用公务员面试有关安排通知如下:
一、参加面试人员名单
    按照各职位考生公共科目笔试成绩从高到低的顺序,以计划录用人数5倍的比例确定面试人员(个别职位因最后两名考生成绩相同,故进入面试的人员多于5倍)。面试人员名单见附件1。
二、考察(体检)人选产生的原则
    根据考生综合成绩(公共科目笔试成绩占50%,结构化面试和无领导小组讨论面试各占25%)由高到低的顺序,每个岗位按1:1比例确定体检和考察建议人选。如体检或考察情况不符合录用要求,再按照综合成绩排名情况依次确定下一名考生递补。
三、面试时间和地点
    2010年3月18日—19日上午8:30,下午2:00(具体分组及安排附后),康铭大厦(北京市东城区美术馆后街18号,北京中医院对面,乘坐104、108路电车,803路公交车到宽街站下车即可,电话:010-64023388)。具体安排见附件2。
    参加面试的考生务必于面试开始前30分钟报到,未按时报到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四、考生须知
    (一)面试确认。参加面试的考生,请于公告之日起至2010年3月5日在我单位紫光阁网站(www.zgg.org.cn)下载《面试考生简要情况表》,填写后通过E-mail发送至gwzzb1522@sohu.com,标题格式为:“***(姓名)面试确认”。未按时确认的考生,视为自动放弃面试资格。
    (二)寄送材料
1、身份证复印件;
2、学生证复印件(应届毕业生),工作证复印件(社会在职人员);
3、公共科目笔试准考证复印件;
4、已获得的各学习阶段学历、学位证书复印件;
5、报名推荐表(应届毕业生提供,加盖学校印章),单位同意报考的证明(社会在职人员提供,需注明考生政治面貌,工作单位详细名称、地址,单位人事部门联系人和办公电话。面试阶段开具单位同意报考证明确有困难的考生,可在考察前提供),档案所在街道或人才服务中心开具的待业证明(待业人员提供,需注明开具证明单位联系人及联系电话);
6、《面试考生简要情况表》(见附件3,贴本人近期彩色一寸免冠照片);
7、“选聘高校毕业生到村任职工作”、“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等四类人员提供相应主管部门出具的服务证明复印件;
    以上材料请于2010年3月5日之前寄至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寄出时间以邮戳为准,并请在信封上注明“公务员招考”。材料不齐全者,不得参加面试。
    邮寄地址:北京市海淀区皂君庙4号
    邮政编码:100081
(三)面试时,请携带寄送材料的原件。考生对报告信息的真实性负责。在面试或考察时,如发现报考信息不实,将取消其录用资格,并按有关规定将有关情况报公务员主管部门备案。
(四)考生的交通、食宿费用自理。
(五)有关考录信息将在紫光阁网站(www.zgg.org.cn)及时公布,请考生登录查询。
(六)联系电话:010-82190601
     联系人:战祥龙
 
 
中央国家机关工委组织部
二○一○年二月十一日
(责任编辑:ad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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