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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山西运城市绛县部分事业单位招聘公告

2024-03-20 16:28:12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

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公告(1号)

根据《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部分事业单位缺员状况和工作需要,经县委、县政府研究决定,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现将有关事项公告如下:

一、招聘原则

1.坚持德才兼备的原则;

2.坚持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

3.坚持按需设岗按岗招聘的原则;

4.按照统筹兼顾、保障重点、服务改革、促进发展的原则。

二、招聘岗位

本次面向社会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36名,属全额事业编制。招聘单位、岗位、人数及具体要求详见《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

三、招聘条件

(一)参加事业单位公开招聘应聘人员应具有下列基本条件:

1.具有中华人民共和国国籍。

2.遵守中华人民共和国宪法和法律。

3.具有良好的品行。

4.具有报考岗位所需的资格条件。

5.适应岗位要求的身体条件。

6.报考符合岗位的年龄要求:30周岁及以下(1993年3月20日以后出生),35周岁及以下(1988年3月20日以后出生)。

7.在符合专业等其他条件的前提下,技工院校预备技师(技师)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本科的岗位,高级工班毕业生可报名应聘学历要求为大学专科的岗位。

8.“服务基层项目人员专门岗位”的招聘对象为参加“大学生志愿服务西部计划”(含晋西北计划)和参加山西省“选聘大学生村官工作”(不含2018年以后录用的选调生)、“农村义务教育阶段学校教师特设岗位计划”、“三支一扶”计划、“农业技术推广服务特设岗位计划”等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人员。

在军队服役5年(含)以上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劳动合同期满的政府购买基层公共服务岗位人员。

按照中共山西省委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引导和鼓励高校毕业生到基层工作的实施意见》(晋办发〔2017〕62号)的要求:服务基层项目人员被定向录取(聘用)的,不得再享受定向考录(聘用)优惠政策。根据《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办公室山西省财政厅办公室关于转发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办公厅财政部办公厅的通知》(晋人社办发〔2018〕5号)文件第二款第一项规定:“‘三支一扶’计划人员服务期满后,经考核在原服务单位占编就业的,不算作‘被定向录取(聘用)’”。

9.“应届毕业生岗位”的招聘对象为:纳入国家统招计划、被普通高等院校录取的2024年应届高校毕业生;参加服务基层项目前无工作经历的,服务期满且考核合格后2年内的人员;国家统一招生的普通高校毕业生离校时和在择业期内(国家规定择业期二年)未落实工作单位,其户口、档案、组织关系仍保留在原毕业学校,或者保留在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毕业生就业指导服务中心)、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和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的毕业生;2022年1月1日至2024年7月底前取得国(境)外学位并完成教育部门学历认证且未落实工作单位的留学回国人员。

(二)下列人员不得报考:

1.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的,被开除中国共产党党籍或公职的;在立案审查期间或未解除党纪、政纪处分的人员,不得报名。

2.各级公务员招考和事业单位招聘中被认定有舞弊等严重违反考录、招聘纪律行为的人员,不得报名。

3.参加过邪教组织或非法宗教的。

4.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和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现役军人、在读的非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其中,现在在校就读且档案和组织关系在校的专升本学生、研究生不得以原取得的学历、学位证书报考)。

5.被录用为公务员或招聘为事业单位工作人员有服务年限规定且服务期未满的,不得报名。

6.被依法列为失信联合惩戒对象以及法律、法规规定不符合本次招聘要求的人员,不能报考。

7.定向、委培应届毕业生不得报名。

应聘者在报名后、聘用之前已成为试用期内的公务员(参照公务员法管理单位工作人员)或试用期内的事业单位工作人员的,不予聘用。

参加公开招聘人员不得报考聘用后即构成回避关系的岗位。

以上现役、试用期等有关资格条件中,除有专门规定外均以公告发布之日为截止日期。

四、招聘办法和程序

招聘工作在公开招聘工作领导组的领导下,由招聘工作领导组办公室组织实施。

招聘工作的主要程序:发布公开招聘公告、组织报名及资格审查、考试及资格复审、体检、考察、公示、聘用。

(一)发布招聘公告

2024年3月20日至2024年3月26日,通过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网址:http://www.jiangxian.gov.cn)、山西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公开招聘专栏发布招聘公告。公开招聘公告内容包括:招聘单位名称,招聘岗位和人数,报名时间以及其它需要说明的事项,公告期为7天。

(二)报名及资格审查

1.报名

本次招聘考试采取网上报名方式进行(报名网址:sxgpwb.cn/0359jxsy)。符合招聘条件的应聘人员,每人限报一个岗位,必须使用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且与考试时使用的身份证一致。

报名时间为:2024年3月25日8︰00—2024年3月29日17︰00。

应聘人员应如实提交有关信息和材料(其中报名时填写的专业应当与报考者本人取得的毕业证书所载明的专业一致),凡提供虚假报考申请材料的,一经查实,即取消报考资格;凡因信息填报有误导致未通过资格审查的,后果由报考者自负。

报考岗位要求为具体专业的,只能以该专业报考;报考岗位专业要求为专业类的,符合该专业类的专业均可报考(如:报考要求为经济学专业,只有经济学可报考;报考要求为经济学类的,经济学、经济统计学、商务经济学等专业均可报考)。

报考专业参照教育部颁布的有关专业目录。岗位要求专业名称经教育部修改过的,根据教育部颁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本科专业目录新旧专业对照表》,所学专业为对应专业的即可报考。对报考者所学专业未列在目录中的,由招聘工作领导组进行报名资格认定。

2.资格初审和结果查询

资格初审主要审查报名人员是否符合招聘方案规定的招聘对象和条件要求,照片是否清晰、是否符合规格要求等,并在网上确认。

报名人员在提交报考申请次日后,登陆“报名网站”查询资格初审结果。通过资格初审的,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报考其他岗位;未通过资格初审或尚未进行资格初审的,2024年3月29日17:00前可以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2024年3月29日17:00以后,不能再修改报名信息或改报其他岗位。建议报考人员尽早报名,以免后期因网络压力大或等待审核结果等原因,错失报考机会。

3.报考比例

报考硕士研究生岗位不受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限制,只要有人报名,即可开考。

报考其他岗位实际报名人数与岗位拟招聘人数比例一般应达到3:1以上方可开考。报名人数与招聘岗位的招聘名额之比不达3:1时,将相应核减该岗位招聘名额,招聘名额减少到1名仍达不到3:1的,则取消该岗位。

为保证招聘计划的足额完成,报名截止后,服务基层项目岗位未达开考比例相应核减或取消的招聘名额,调整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服务基层项目被取消的,考生将自动合并到该单位非服务基层项目同类普通岗位参加考试。调整情况在笔试之前公告。

取消岗位时已通过资格审查的报考人员,可以改报其他岗位,改报时间:2024年4月1日早上8︰00—12︰00。

通过资格初审并缴费的考生,因达不到开考比例报考岗位被核减或取消的,通知本人进行岗位改报,未改报其他岗位的或改报资格审查未通过的,报名费如数退还。

4.网上缴费时间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录报名网站,按网上提示的缴费办法于2024年3月30日17︰00前进行网上缴费,未按期缴费的,视为自动放弃考试。

收费标准及相关说明:根据运城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运城市财政局关于转发《山西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山西省财政厅关于重新核发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行政事业性收费标准及有关问题的通知》的通知(运发改价费字〔2016〕288号),缴费标准为100元。

根据相关政策,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可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政策。

享受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者,需提供以下材料:脱贫户家庭人员、易返贫致贫家庭人员须提供乡村振兴部门出具的证明;城市低保人员和农村低保人员须提供低保证、所在地的县(市、区)民政部门出具的证明。

申请减免考务费用的报考人员,需先在网上缴费,于2024年3月25日至2024年3月29日12:00前将相关资料拍照发至邮箱(jxrsjsyggkzp@163.com)进行审核,审核通过,考务费按原缴费渠道退还。

5.下载打印准考证

通过资格初审的考生登陆“原报名网站”按规定时间自行下载打印准考证。

(三)考试与资格复审

考试采用笔试与面试相结合的方式进行。

考试一律在标准化试场进行,实行全程电子监控录像,录像资料存档。

时间、地点及相关事项见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通知。

考生请妥善保管好自己的准考证,按照准考证上确定的笔试时间、地点参加考试。参加考试时,考生必须同时携带准考证和有效居民身份证(其它证件一律无效)。

1.笔试

(1)笔试的命题和阅卷工作由具有资质的机构担任。

(2)笔试采取闭卷方式进行。

(3)笔试成绩=《科目一》×50% +《科目二》×50%。

科目一、科目二满分均为100分。两个科目一堂课考完,时长180分钟。

报考医疗专业技术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和科目二:《卫生专业知识》

报考其他岗位的笔试内容为科目一:《公共基础知识》和科目二:《职业能力测验》。

《公共基础知识》测试内容为:法律、人文科学、政治理论与时事政治、经济、公文写作与处理等常识。

《卫生专业知识》测试内容为:卫生政策、公共卫生管理、医疗卫生常识、专业实践能力等。

《职业能力测验》测试内容为:言语理解与表达、数量关系、判断推理和资料分析、常识判断等。

笔试成绩将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进行公示。

2.资格复审

笔试考试结束后,按招聘岗位数1:3的比例确定参加资格复审人选,不足该比例按实际人数确定,如最后一名成绩并列的一同进入资格复审。资格复审由县人社局会同各相关部门共同组织。进入资格复审的人员名单及相关事项,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进行公布。

资格复审人员参加资格复审时应提交以下主要材料:

(1)网上报名登记表(可在报名网站下载)。

(2)准考证复印件(两份)。

(3)有效期内二代居民身份证原件及复印件。

(4)户口簿原件及复印件(岗位有户籍要求的须提供)。

(5)毕业证书和学位证书(岗位有学位要求的须提供)原件及复印件。暂未领取毕业证和学位证的2024年应届毕业生应提供毕业院校出具的证明,内容包含考生基本信息、入学时间、毕业时间、学历学位及所学专业等。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必须在2024年7月底前提供,未按时提供的,取消其聘用资格;参加自学考试、成人考试等非普通高等教育形式的报考者,其毕业证书、学位证书须在公告发布之日前取得。

(6)《教育部学历证书电子注册备案表》和《中国高等教育学位在线验证报告》。

(7)各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各级人才交流服务机构、各级公共就业服务机构出具的档案存放证明。

(8)岗位要求的资格证书原件及复印件。

(9)高校毕业生退役士兵报考服务基层项目专门岗位,须提供本人有效居民身份证、户口簿(或印有本人户口信息的户口簿页面)、退伍证、毕业证书、学位证书和当地退役军人事务部门出具的相关证明。

(10)留学回国人员应提供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出具的国(境)外学历学位证书。

(11)在职人员需提供工作单位及有人事管理权限的上级主管部门出具的同意报考证明。

(12)服务基层项目人员需提交服务期满、考核合格的相关证明。

证件(证明)不全或所提供的证件(证明)与所报岗位资格条件不符以及主要信息不实影响资格审查的,资格复审不合格的,取消面试资格。应聘人员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的,视为自动放弃。

因资格复审不合格或放弃资格复审,所空缺的面试名额,根据笔试成绩合格者按岗位从高分到低分的顺序,依次予以等额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如递补人员有并列成绩,则一同入围资格复审。

资格审查贯穿招聘全过程。在招聘各个环节中若发现报考者不符合招聘资格条件的,均可取消其报考资格。

3.面试

(1)面试采取结构化的方式进行,面试时间为10分钟。

(2)面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思维理解、分析应变、语言表达、协调组织、解决问题及专业技能等能力。

(3)面试考官7人,全部由外地市具有资质的人员担任。面试满分100分,采取当场亮分,当场统分,当场宣布分数的方式进行。面试成绩为去掉一个最高分和一个最低分后的平均分。小数点后保留2位有效数字。如参加面试人数少于或等于招聘岗位名额而形不成竞争的,考生面试成绩须达到70分,方可进入体检。

面试时间、地点及要求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站上公告,不再另行通知。

4.综合排队

综合成绩=笔试成绩×60%+面试成绩×40%,笔试、面试和综合成绩分别保留两位小数(四舍五入法计算)。拟聘用人员综合成绩不低于最低合格分数线60分。综合成绩相同时,按笔试成绩排列,如笔试成绩仍相同时,采取加试面试成绩排列。

(四)体检和考察

体检和考察对象按照拟招聘人数1:1的比例确定。

1.体检

体检在工作领导组指定的县级以上综合性医院进行,不参加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者不予聘用。体检参照《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执行。体检费用由应聘者负担。

体检结束后,向社会公布体检结果,体检结论不合格需要复检的,应在具有体检资质的同一级别或上一级别的另一家医院进行。考生对非当日、非当场复检的体检项目结果有疑问时,可以在接到体检结论通知之日起7日内,向工作领导组提交复检申请,工作领导组应尽快安排考生复检。复检只能进行一次,体检结果以复检结论为准。对因怀孕不能全部完成体检项目的,按国家相关政策执行。不按时参加体检者,视同放弃资格。

2.考察

考察由招聘领导组统一安排,由用人单位及主管部门负责考察,内容主要包括应聘者的政治思想、道德品质、遵纪守法、自律意识、能力素质、工作态度、学习及工作表现以及需要回避的情况等,并对应聘者提供报考信息的真实性、报考资格和档案进行审核。应届毕业生主要考察应聘者在校期间的学习情况、平时思想政治表现等,原则上以学校毕业鉴定等证明材料为准。已就业的毕业生,可由单位出具应聘者的思想政治表现、业务能力、工作实绩等材料。未就业的应聘者由户口所在地的派出所或社区、村委会出具其遵纪守法、思想政治表现等证明材料。对证明材料有疑义的,用人单位可以电话回访、函件征询或派人到应聘者所在毕业院校、派出所、社区、村委会进行实地调查。用人单位将考察结果形成书面材料,存入应聘者人事档案。

因体检、考察不合格或放弃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依次递补,递补工作只进行一次。

(五)公示

根据考试、体检、考察结果确定拟聘用人员,报“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审核,并将审核通过的《拟聘用人员名单》在“绛县人民政府门户网”向社会进行公示,接受社会监督,公示时间为7个工作日,公示期满后,没有问题或反映的问题不影响聘用的,办理聘用手续;对反映有影响聘用的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聘用;对反映的问题一时难以查实的,可暂缓聘用,待查清后再决定是否聘用。因公示未通过所空缺的招聘名额,不再进行递补。

(六)聘用

1.公示无异议的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与拟聘人员签订《事业单位工作人员聘用合同书》。服务期5年。

2.拟聘人员在用人单位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包括在合同期内)。

3.试用期满,拟聘人员由用人单位组织考核并出具鉴定意见,经主管部门同意,报县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备案。试用期满考核合格的,予以聘用,考核不合格的,不予聘用。

五、招聘纪律

(一)招聘工作要严格按规定程序进行,不得简化或合并有关程序。工作中要严肃工作纪律,主动接受监督,严禁有关单位和公开招聘的组织者以任何形式谋取私利,搞不正之风。对违反《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的,一经查实,对负有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的人员将予以严肃处理。

(二)招聘工作应当执行《事业单位人事管理回避规定》。从事招聘的工作人员与应聘人员有夫妻关系、直系血亲关系、三代以内旁系血亲关系或者近姻亲关系的、或者其他可能影响招聘公正的,应当实行回避。

(三)应考人员要严格遵守招聘纪律,如实提交有关证件和材料,对弄虚作假、违规作弊的,一经查实,取消报考资格或聘用资格,并按《事业单位公开招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予以严肃处理。

六、其他

本次考试不指定考试辅导用书,不举办也不委托任何机构举办考试辅导培训班。

本方案由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工作领导组负责解释,未尽事宜由工作领导组研究决定。

咨询电话:0359—6528667

附件: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岗位一览表.xls

绛县2024年公开招聘部分事业单位人员

工作领导组办公室

2024年3月2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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