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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2年省考行测常识热点_公然抢夺方向盘 刑法修正有约束

2021-07-07 16:02:01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内蒙古分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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刑法是国家的基本法律,在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律体系中居于基础性、保障性地位。2020年12月26日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表决通过的刑法修正案(十一),将于2021年3月1日起施行。其中第133条之一后增加一条,作为第133条之二:“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这也就是对公然抢夺行驶的公共交通工具方向盘作出更加明确刑法界定。

近几年这样的事件多次发生。2018年10月28日,重庆突发公交坠江事件,起因是一名女乘客错过了下车地点,和司机胡搅蛮缠,辱骂殴打司机发生悲剧。导致一车15人,无人生还。2019年10月31日,江苏省兴化市201路公交车行驶至兴沙路附近时,乘客刘某要求下车,公交车驾驶员因非站台无法停车,拒绝了刘某的要求。随后,刘某拉拽驾驶员衣领,抢夺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后被群众制止。刘某因涉嫌以其他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被兴化警方依法刑事拘留。2020年7月5日,北京市一辆554路公交车行驶至丰台区小屯东口公交站附近时,乘客王某卫因投币与司机发生争执,过程中伸手抢夺方向盘,妨碍司机驾驶,严重影响行车安全。该人因涉嫌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已被丰台公安分局刑事拘留。

因为抢夺方向盘导致的事故每年都有很多,其实每件事的起因都很小,无非就是错过一站、上错车、口角争执这些小事,但由此酿成的过错确是不可挽回的,别让愤怒主导自己,更别因为错过一站导致错过一生。

[真题感知](2020年国家公务员考试《行测》真题(市地级)11)甲乘坐公交车时因到站未停与司机发生争执,一怒之下抢夺正在行驶的公交车方向盘,致公交车失控撞到路边电线杆,乘客及行人受伤、公交车严重受损。甲的行为构成:

A.交通肇事罪

B.寻衅滋事罪

C.危险驾驶罪

D.以危险方法危害公共安全罪

【解析】第一步,本题考查刑法。

第二步,《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2规定:“对行驶中的公共交通工具的驾驶人员使用暴力或者抢控驾驶操纵装置,干扰公共交通工具正常行驶,危及公共安全的,处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并处或者单处罚金。因此,选择D选项。

【拓展】A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规定,违反交通运输管理法规,因而发生重大事故,致人重伤、死亡或者使公私财产遭受重大损失的,处三年以下有期徒刑或者拘役;交通运输肇事后逃逸或者有其他特别恶劣情节的,处三年以上七年以下有期徒刑;因逃逸致人死亡的,处七年以上有期徒刑。这是《刑法》对交通肇事罪的规定。A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B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293条规定,有下列寻衅滋事行为之一,破坏社会秩序的,处五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者管制:(一)随意殴打他人,情节恶劣的;(二)追逐、拦截、辱骂、恐吓他人,情节恶劣的;(三)强拿硬要或者任意损毁、占用公私财物,情节严重的;(四)在公共场所起哄闹事,造成公共场所秩序严重混乱的。这是《刑法》对寻衅滋事罪的规定。B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C项:《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第133条之一规定,在道路上驾驶机动车,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处拘役,并处罚金:(一)追逐竞驶,情节恶劣的;(二)醉酒驾驶机动车的;(三)从事校车业务或者旅客运输,严重超过额定乘员载客,或者严重超过规定时速行驶的;(四)违反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规定运输危险化学品,危及公共安全的。这是《刑法》对危险驾驶罪的规定。C项与题意不符,不当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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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图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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