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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松原公务员考试公告已发布_吉林人事考试网官网

2021-02-10 13:15:30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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终于等到你!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已于吉林公务员局官网发布了,想参见2021吉林省考的考生赶快点击下方链接查看公告详情吧!


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一、2021年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解读及职位分析

招考公告解读入口>>> 职位表下载入口>>> 省考职位分析入口>>>
报考指导入口>>> 大纲解读入口>>> 报名条件入口>>>
省考职位检索>> 考试时间安排入口>>> 省考资料下载入口>>>

二、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报考指南

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对于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的如何掌握?

若职位政治面貌要求为中共党员,则中共党员和预备党员均可报考;若职位要求为中共正式党员,则预备党员不可以报考。

三、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相关课程推荐

在了解了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公告后,接下来就是进行紧张的备考了,成功的关键是有效的备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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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1吉林公务员考试招录公告

四、吉林公务员考试模拟试题练习

租客小赵经房东老张的同意,将自己所租的房子(租金 2000 元/月)其中的一个卧室以800 元/月的价格租给小刘,小刘在租住期间,擅自拆除门窗造成了价值 10000 元的房屋损毁。据此,下列说法正确的是:

A. 小刘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赵追偿

B. 小赵应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但可向小刘追偿

C. 小赵、小刘应分别赔偿老张 6000 元、4000 元

D. 小赵在支付 6000 元赔偿后,可向小刘追偿

【答案】B

【解析】根据题干可知,房东老张与小赵之间形成房屋租赁关系。经老张同意,小赵将房屋转租给小刘。老张是出租人,小赵是承租人,小刘为第三人。根据《合同法》第二百二十四条的规定,承租人经出租人同意,可以将租赁物转租给第三人。承租人转租的,承租人与出租人之间的租赁合同继续有效,第三人对租赁物造成损失的,承租人应当赔偿损失。题目中, 小刘在租住期间致使房屋毁损。因此,承租人小赵应当向出租人老张承担赔偿损失。因小刘也负有保管租赁物的义务,并且是小刘的行为导致房屋损毁,故小赵向老张赔偿全部损失后, 可以向小刘追偿。因此,选择 B 选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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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黎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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