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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0浙江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招聘1人公告

2020-07-28 16:18:32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海宁人才网

根据市委市政府“招才引智”相关文件精神,为进一步促进公司转型升级和可持续发展,优化公司专业人员结构和人员梯队,结合公司急需专业人才的现状,拟招聘工作人员1名,具体方案如下:

一、岗位及职数

投资专技岗位1名

二、招聘条件

(一)基本条件

1.政治思想素质好,具有较强的工作能力和岗位适应力。

2.身体健康,具有正常履行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具有较强的管理、沟通协调和语言文字表达能力。

3.具有招聘岗位所需的学历要求,详见岗位条件。

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不受理报名:1.受过刑事处罚的;2.处于党纪、政纪处分所规定的使用限制期内的;3.涉嫌违纪违法正在接受有关专门机关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4.其他不宜应聘的。

(二)岗位条件

1.嘉兴市户籍(截止2020年7月21日),年龄35周岁以下;(1985年7月21日以后出生)

2.国家“双一流”建设高校(附件1)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应往届毕业生,金融学类、经济学类专业,其中一流学科建设高校本科毕业生的专业须为一流学科;

3.已取得国(境)外位列ARWU、THE、U.S.News、QS世界大学排名最新榜单前200名高校(附件2)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历(学位)的留学回国人员,所学专业参照国内相关或相近专业所学主要课程确定。

4.留学人员须在2020年7月21日前取得经过国家教育部留学服务中心认证的岗位所要求的学历(学位)。

三、招聘程序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

报名、资格初审采取网络方式进行。

报名及资格初审时间:2020年07月21日至07月31日16时。

报名网址: jrrp.jiarrc.com

请随时查看审核状态,以防无效报名!

审核未通过人员,须在报名时限内按系统提示及时修改、提交信息,重新接受审核,否则为无效报名!

报考人员凭本人身份证、户口簿、学历证书或学信网带二维码的学籍证明等电子文件进行网络报名(各类电子文件必须清晰),同时提供近期一寸电子照片一张。按职位要求和网上报名系统提示,如实、准确、完整地填写有关信息。

报考人员进行报名后,由市资产经营公司委托海宁市嘉睿人力资源服务有限公司对报考人员是否符合职位资格条件进行资格初审。

未通过的可在报名时间内再次报名并接受资格初审。只注册或不提交报名信息,视为无效报名。

(二)考试方式与内容

按照“公开、公平、竞争、择优”的原则,组织招聘考试。

报名结束,按资格初审结果,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小于3∶1时,取消该岗位的招聘;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等于3∶1且小于等于10:1时,采用直接面试办法。直接面试的成绩即为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且并列综合成绩第一名的,组织并列考生参加第二次面试);

当岗位应聘人数与岗位招聘人数比例大于10∶1时,采用笔试和面试相结合的方式,笔试后根据笔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按招聘计划1∶3比例确定面试对象。笔试、面试满分均为100分,笔试主要测试应聘者的综合能力及专业能力,面试注重对应聘者语言表达、组织协调和解决实际问题能力等方面的考察了解。笔试和面试结合的,按笔试40%和面试60%的比例计算综合成绩(如出现综合成绩相等的,以笔试成绩高的靠前)。面试成绩低于60分的不予聘用。

(三)资格复审

根据考试结果确定进入面试人员,面试前由市资产经营公司对进入面试人员资格进行复审。复审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复审时须提交的材料及装订顺序如下:

(1)《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公开招聘报名表》(见附件,报名表用A4纸打印,并贴上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1张);

(2)身份证原件、复印件;

(3)户口簿原件、复印件;

(4)毕业证书原件、复印件;

(5)近期蓝底彩色免冠1寸照片2张。

未按规定时间、地点参加资格复审或资格复审不合格的,不能参加面试,相关岗位不再进行递补。

(四)体检与考察

体检参照人社部、原卫生部、国家公务员局《关于进一步做好公务员考试录用体检工作的通知》(人社部发〔2012〕65号)、《浙江省人事厅、浙江省卫生厅转发人事部卫生部关于印发<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的通知》(浙人公〔2005〕68号)及人社部、原卫生部《修订<公务员录用体检通用标准(试行)>及<公务员录用体检操作手册(试行)>》等政策执行。体检时间、地点另行通知,体检对象不按规定的时间、地点参加体检的,视作放弃体检。放弃体检或体检不合格、考察结论为不宜聘用的、在办理聘用手续前放弃聘用资格的,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依次递补。

体检结束后,进行考察。考察参照《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浙人发〔2008〕58号)和《关于修订〈浙江省公务员录用考察工作细则(试行)〉有关条款的通知》(浙人社发〔2014〕149号)执行。

(五)公示与聘用

体检、考察结束后,对拟聘用人员名单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示7天。公示期满后,没有反映或反映有问题经查实不影响录用的,予以聘用;对反映有影响问题并查有实据的,不予录用。

拟聘用对象必须在聘用通知书规定的时间内办理报到手续,逾期不报到者,视作自动放弃。聘用后签订劳动合同,工资待遇按有关规定执行。并实行试用期制度,试用期满后经考核不合格的解除劳动合同。

四、注意事项

本次招聘过程相关信息均在海宁市人才网(www.hnrcrs.com)上公布,届时考生可在网上查询,对考试违纪违规行为的认定和处理,按照《浙江省人事考试应试人员违纪违规行为处理规定》(见浙人社发〔2011〕79号)执行。

本公告未尽事宜,由市资产经营公司依据有关文件、规定执行。

咨询电话:0573-87292012、87292031

监督电话:0573-87292011

点击下载>>>

建设高校名单.docx

高校名单.xls

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

2020年07月21日

原标题:海宁市资产经营公司招聘公告

文章来源:https://www.hnrcrs.com/article/artv?ai=827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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