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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9三支一扶考试公基:最新修订法律亮点解读(2)

2019-03-14 16:28:45 公务员考试网 华图教育微信公众号 华图在线app下载 文章来源:华图教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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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车辆购置税法》

十三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审议通过并于2019年7月1日起正式实施的《车辆购置税法》对于2019年考试而言是一部新法,伴随着《车辆购置税》的施行,《车辆购置税暂行条例》也将废除。《车辆购置税法》总计19个条款,需要大家对此次立法中的重要条款熟知。

1.纳税人范围

第1条规定:第一条在中华人民共和国境内购置汽车、有轨电车、汽车挂车、排气量超过一百五十毫升的摩托车(以下统称应税车辆)的单位和个人,为车辆购置税的纳税人,应当依照本法规定缴纳车辆购置税。

2.征收方式

第3条规定:车辆购置税实行一次性征收。购置已征车辆购置税的车辆,不再征收车辆购置税。

3.相关税率

第4条规定:车辆购置税的税率为百分之十。

4.免征情形

第9条规定:下列车辆免征车辆购置税:

(一)依照法律规定应当予以免税的外国驻华使馆、领事馆和国际组织驻华机构及其有关人员自用的车辆;

(二)中国人民解放军和中国人民武装警察部队列入装备订货计划的车辆;

(三)悬挂应急救援专用号牌的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车辆;

(四)设有固定装置的非运输专用作业车辆;

(五)城市公交企业购置的公共汽电车辆。

(三)《<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

十三届人大第七次会议对于《<中华人民共和国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中华人民共和国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修订,将村委会、居委会的任期由3年改为5年。

三、修订亮点备考提示

对于此次修订通过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农村土地承包法》《车辆购置税法》《农村村民委员会组织法》以及《城市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的相关修订亮点,大家需从宏观上把握相关规定即可,对于新法的考查,较少通过案例来考查,即间接考查较少,所以大家放松心态,常翻、常看,以充足准备,努力上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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