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华图教育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和任期,希望能为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教育网社会工作者频道(www.huatu.com/a/shehui)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和任期知识重难点分析,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选举和任期将会出现的考点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

  1.社区居民委员会成员职数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七条规定,“居民委员会由主任、副主任和委员共五至九人组成。”

  居民委员会成员的具体人数,应根据社区居民委员会的规模大小、任务多少(职能﹚等。

  2.社区居民委员会的任期

  《居民委员会组织法》第八条规定,居民委员会每届任期三年,其成员可以连选连任。

  3.社区居民委员会的选举

  居民委员会主任、副主任和委员,由本居住地区全体有选举权的居民或者由每户派代表选举产生;根据居民意见,也可以由每个居民小组选举代表2至3人选举产生。年满18周岁的本居住地区居民,不分民族、种族、性别、职业、家庭出身、宗教信仰、教育程度、财产状况、居住限期,都有选举权和被选举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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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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