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006-01-9999社会工作者
【导读】华图教育网为了弥补广大考生的这一短板,为大家整理了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专业知识:请示写法,希望能为参加社会工作者考试的考生带来一定的帮助!

  2014年社会工作者考试即将开始,华图教育网社会工作者频道(www.huatu.com/a/shehui)第一时间为各位考生提供请示写法知识重难点分析,对社会工作者考试中请示写法将会出现的考点作出详细解答,祝各位在今年的社会工作者考试中取得优异的成绩,考取理想的职位!更多2014社会工作者备考资料,请关注华图教育网!

  1.标题

  有两种:一是写明发文机关、发文事由和文种;二是写明发文事由和文种,省去发文机关。

  2.主送机关

  请示一般只写一个主送机关。

  3.正文

  请示的正文,一般由请示缘由、请示事项、请示要求组成。

  (1)请示缘由:交代背景,说明请示的原因和理由,这一部分是能否得到上级机关认可批准的关键,用语要简要,说理要充分,有理有据。

  (2)请示事项:就某一事项或问题提出看法、建议或处理方案。这一部分要写得明确具体,所提解决办法要符合政策法规,实事求是,切实可行。

  (3)请示要求:以请求语作结,语气中肯地再次提出请求,常用“特此请示,请批复”、“妥否,请批示”、“以上请示,请予批准”等惯用语。

  请示写作注意以下几点:一要坚持一文一事。一般来说,一份请示只能提出一件请求指示、批准的事项,或提出一个请求解决的问题。二要逐级请示。请示一般不得越级行文,如遇非常特殊的情况,涉及重大紧急事项,不越级就会延误工作,或被直接上级机关搁置而又急于处理的事项,确需越级行文时,应将请示同时抄送给越过的上级机关。三要把握必要性。请示问题,必须是工作中亟待解决的重要问题,确有必要提出请示,理由必须充足,不要把一般化问题或矛盾上交。提出执行或办理的方案,以供上级机关在批复时参考,切忌只摆问题,不提方案(请求答疑的例外),忌模棱两可,含糊其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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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责任编辑:Rukawa kaed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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